武汉一法院招聘9名司法辅助人员,年收入不低于6.5万
2020年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的健康安全,经我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对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招聘人数、报名时间、考核方式变更事宜作如下公告:
一、招聘人数
因岗位需要,计划招聘人数由8人调增至招聘9人。
二、报名时间、考核方式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17日17:00截止
2、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取消笔试环节,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分为初试及复试两个环节。
初试时间:2020年4月21日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考核初试与复试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相关初试及复试考核环节。
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事项
1、原招聘公告中岗位报名条件不变。
2、原已报名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无需再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4、咨询电话:027-87788272。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0年4月9日
原公告如下: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8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有较强的责任心,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学历(不含“专套本”、“专升本”学历),法学专业,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出生年份在1991年7月30日-2020年7月31日之间);
3、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理解和归纳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216号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政治部。
参加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要求用A4纸型,按照以下的顺序装订):
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个人简历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二寸两张。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2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经现场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二)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并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含笔试、面试、计算机汉字录入。
笔试时间:2020年2月4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0年2月6日上午9:00。
计算机录入于面试当天进行。
(三)体检和政审
应聘人员经笔试、面试和计算机汉字录入考试后,将对前8名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如有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最终确定8名人员聘用为司法辅助人员。
四、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五险一金。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转正后年收入不低于65000元(含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27-87788272(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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