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缘13年!61岁副省级高官炸死31岁情妇事件始末
2007年8月9日,一位副省级官员“导演”的、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一审有果: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段义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爆炸罪判处陈常兵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济南爆炸案是一个负面典型,有剖析的价值,有警示的意义。这起爆炸案在48小时内侦破,创造了爆炸案件破案奇迹。记者在济南等地追踪调查采访十多天,力图还原这起引人关注的爆炸案。
不堪情妇纠缠 萌生杀人动机
2007年,61岁的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段义和(副省级)的仕途可以用“一帆风顺”来概括。从副处晋升到副省级,他用了17年时间。
在段义和的家乡山东省齐河县,“他的威望很高,目前在职的省部级干部中,家是齐河县的共有两个,段义和是其一,家乡人都以他为榜样。”齐河县一位官员告诉记者说,“济南与齐河县一河之隔,段义和为家乡办了一些好事,当地老百姓都很感激他。”
段义和是齐河县潘店镇李营村人,村党支部书记告诉记者说:“段义和每次回家,车过了村头的小桥就让司机开车走,他自己下车步行,碰见乡亲们就拉家常,没有一个小时,他到不了家。他每次回家,村里就像过年一样热闹。”
与在外的威望相反,段义和在31岁的情妇柳海平面前却判若两人。特别是柳海平2006年4月份离婚后,又缠着段义和在济南如意苑小区给她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房和一辆刚刚上市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段义和共支付了80余万元),让段义和感觉这个小情人的胃口越来越大。
“情人对钱财的不断追逐让段义和感觉是个无底洞,恰在这个时候,柳海平又多次提出要和段义和结婚,这让段感到了真正的威胁。”一位知情人说,柳海平两年前结婚是因为段义和,当时闹得沸沸扬扬,为了维护段义和的形象,柳海平匆忙找了个医生嫁掉了;这次离婚也是因为段义和,柳海平结婚后照常与段义和保持性关系,丈夫发现后断然离了婚。至于柳海平婚姻期间生的孩子,柳海平说是段义和的,而段义和认为是柳海平丈夫的,两人还为此多次争吵。
离婚后的柳海平独居在段义和给她购买的130平方米的房子里,一般是晚上10点以后,段义和才来这里和她幽会,早上匆匆离去。柳海平厌倦了这种偷偷摸摸的生活,她要正大光明地嫁给段义和,“而从一开始,段义和就没有和她结婚的打算。因为段义和与妻子既是青梅竹马,又是患难夫妻,两人同是齐河县潘店镇人,两家相距不到两公里,当年两人一同考上的西安交通大学。”据济南如意苑小区的保安介绍:柳海平的房子只有柳海平一人居住,她人长得漂亮,但车开得比较慢。经小区岗楼的时候,我们经常打招呼。
当段义和明确告诉柳海平不能和她结婚后,“柳海平向段义和索要100万元补偿费,并到有关部门告了段义和一状,有关领导找段义和谈了一次话,让段处理好与柳海平的关系,不要影响工作和家庭。这次事件后,段义和决定要与柳海平彻底分手。”
段义和要分手,而柳海平却认为段义和是要抛弃她,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从这时候开始,段义和萌生了致残或杀死柳海平的犯罪动机,他曾对一位好友流露出要摆平那个“忘恩负义”的女人的想法,因为“那个女人知道得太多了,又不识好歹”。
柳海平是一个非常聪明的人,她发现了段义和的异常情况后,就给父母悄悄留话说,“如果我遭遇不测,就是段义和干的!”
柳海平
要什么给什么 可说是百依百顺
柳海平生于河北省馆陶县农村,被害前是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党委正科级干部,兼任局机关团总支副书记。从1994年段、柳二人相识,并发展成情人关系,到2007年7月9日发生爆炸案,时间长达13年。
有据可查的是,段义和为其情妇在济南购买了4套商品房、2辆小汽车,另外还有100万元“零花钱”,并把其情妇的父母由无业人员“照顾”为济南市的国家干部,还办理了退休手续,情妇的妹妹也成了济南市某机关的公务员。
1994年2月,已担任山东省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的段义和,被组织上派往聊城地区,挂职担任聊城地委副书记,时间两年。由于段是只身一人前往聊城,地委办公室让段义和住在聊城县委招待所一个豪华套间里,并让招待所派专人照顾,当时年仅18岁的柳海平被指定为段义和的专职服务员。当时段义和48岁,比柳海平大整整30岁。
后来有人发现,宾馆的这个服务员“服务”到了段义和的床上,就有领导找段义和谈话,结果挂职时间没到,段义和就回济南了。当时柳海平还是农村户口,段义和把她转为城镇户口后,又帮她办理了招工手续,安排在聊城某电子集团上班。
回济南后,段义和继续担任电子工业局党委书记、副局长。不久,段义和就想办法把柳海平调往电子工业局下属的劳动服务公司,并在济南为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过起了家外有家的生活。
1997年底,段义和调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并兼任济南市委组织部部长,官至正厅。
于是柳海平先是由一家工厂调往济南某街道办事处,由工厂工人变成了街道干部,然后又由街道干部调往济南市财政局,成了国家公务员。在为情妇调整工作的同时,应情妇的要求,又给柳海平购置了一套住房和一辆小汽车,并把情妇的父母和妹妹从农村接到济南居住。
据一位知情人介绍,段义和先将居住在农村的柳海平的父母通过招工手续,安排在济南市下属的平阴县某单位,然后又通过调动工作的方式,将情妇的父亲安排在济南市发改委下属某单位,将情妇的母亲安排在济南市园林局下属某单位。
段义和为柳海平买房买车,他的钱又是哪里来的呢?
很简单,有人送。
例如当了多年乡镇党委书记的李平,十分想“进步”,就多次找“老段”沟通,每次沟通不是现金,就是购物卡,或者是轿车,送了大约70万元后,李平顺利地由济南市姚家镇党委书记晋升为济南市历下区区委副书记。钱送出去了,还得捞回来,这是买官卖官的“一般规律”,2006年这位历下区区委副书记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在买官卖官的同时,段义和还不放过其他发财的机会。2005年,山东瑞境置业公司为谋取“瑞境皇冠水岸小区”建设开发,公司董事长刘幼华送给段义和50万元。
决心杀死情人 犯罪预备半年
段义和曾在一份材料中交代,产生杀死柳海平的想法后,他也感到后怕,万一事情败露,不仅要身败名裂,还有杀头的风险,因此曾一度想放弃。但柳海平步步紧逼的态势,让段义和“不得不”采取“相应措施”,否则即使免了杀头的危险,也会面临身败名裂的结局。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段义和决定寻找一个最可靠的人来实施自己的计划,他首选了侄女婿陈志。
段义和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哥哥,陈志是他大哥的女婿,2007年50岁,时任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第三大队副大队长。段的大哥是南下干部,在贵州病逝多年。2007年春节期间,陈志到段义和家拜年,段把除掉柳海平的想法告诉了陈志。陈志能进公安机关工作,并得到提升,全仗“三叔帮忙”,现在三叔有难,陈志二话没说就应承了。
开始,段义和与陈志商量采取制造交通事故的办法,把柳海平弄成植物人,陈志开车跟踪了几天,发现柳海平的活动范围都在市区,路上车水马龙,车速提不起来,制造交通事故很可能杀不死柳海平,反而会暴露自己,就把这个方案放弃了。
“陈志最后想出了一个既能达到杀死柳海平的目的,又认为能自保的‘上策’,就是爆炸。”一位办案人员说,陈志是工程兵出身,知道爆炸后所有的证据都销毁了,特别是爆炸起火后,现场几乎找不到有用的东西。
得到段义和的同意后,陈志开始利用自身的“优势”制造炸弹。段义和向陈志提供了柳海平的工作单位、详细住宅地址以及照片、家门钥匙、汽车遥控器等物品,让陈志抓紧时间办理。
有趣的是,2007年8月6日,淄博市中级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段义和辩称,他不懂炸药,不知道炸药的威力,他一点不知情。同庭受审的陈志听到段义和的辩解后,大声对法庭说,段义和说的不是事实,我就是一个执行者,他叫干什么我就干什么。昔日的叔婿两人,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开始“狗咬狗”。
由于国家加强了对爆炸物品的管理,因此,陈志告诉段义和,炸药不好弄。段义和曾向其下属某领导干部索要炸药,对方表示不好办,段就让陈志想办法。
济南市下属的平阴县有许多采石场,开采石头需要炸药,陈志就打电话给平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廉德金,让廉“弄几斤炸药和几个雷管”,星期天去黄河炸鱼。廉德金原在济南市某区地税系统工作,通过陈志帮忙调入公安系统。对陈志的要求,廉德金不敢怠慢,但他清楚,炸药和雷管不能同时向一个人要,他就以家中盖房需要炸石头为由,向平阴县玫瑰镇王某的石子场索要硝铵炸药2公斤,并由王某亲自送给廉德金;同时,廉德金又向玫瑰镇葛某的石子场索要电雷管5枚。事情办好后,廉德金利用星期天回济南的机会,把炸药和雷管交给了陈志(案发后,廉德金和王某、葛某皆被警方控制)。
陈志拿到炸药和雷管后,找到济南利达汽修厂老板陈常兵帮忙。陈常兵40岁,是修车修理工出身,对汽车的遥控装置“很熟悉”。因为以前求陈志办过事,两人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经常聚在一起吃饭,后来“二陈”拜了把子,陈志成了陈常兵的“大哥”。陈志让他负责“研制”手机遥控装置,自己负责爆炸装置,“二陈”利用各自的技术共同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为了检验这个遥控爆炸装置是否有效,“二陈”进行了两次试验,用掉了两枚雷管,但装置没放炸药。剩下的3个雷管全部放在了遥控爆炸装置中,加上2公斤炸药,一个遥控爆炸装置就秘密制作好了。
柳海平当街被炸死
当街炸死情人 爆炸案震惊全国
遥控爆炸装置制造好后,陈志犹豫了一段时间,因为他十分清楚,只要轻轻一按,就是人命关天。所以尽管段义和多次催促他“快点”,陈志总是搪塞说,正在试验,快好了。
庭审的时候,陈志自我辩护说,他想放弃实施爆炸,但是段义和多次催促他,他只得奉命行事。而段义和则辩称,他没有杀死柳海平的故意,只是让教训一下她,爆炸案完全是陈志为讨好他而搞的,他不知情。
在段义和的催促下,“二陈”开始踩点,他们多次开车沿柳海平上下班的路线行走,按照柳海平的驾车速度,计算到达各个路口和红绿灯的时间。眼看就要实施爆炸了,陈常兵却打了退堂鼓,“二陈”原来的计划是利用陈常兵修理汽车的技术安放炸药,现在他不愿干了。2007年8月6日在淄博开庭的时候,陈常兵辩解说,我知道要炸一个女的后,就放弃了往车里安放炸药的想法,应该算是犯罪中止,要求从轻处罚。而此时陈志也承认炸药是自己安放在柳海平汽车上的。在起诉书中,公诉人指控,明明知道爆炸装置是用来爆炸杀人的,但陈常兵仍然帮陈志制造了遥控爆炸装置,另外陈常兵还多次提供车辆进行作案前的踩点,并亲自驾驶车辆跟踪被害人柳海平,在发现柳海平驾车到达济南市建设路52号附近的红绿灯时,给陈志提供了准确信息,所以也是爆炸案主犯之一。
2007年7月9日下午5时左右,陈志开着一辆警车带着陈常兵一起来到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停车场。陈志携带爆炸装置下车后,直奔柳海平的浅蓝色广州本田思迪轿车。他们之所以这个时间来,是因为这时正是下班时间,停车场来开车的人多,不会引起保安的怀疑。陈志迅速打开车门,将装有磁铁的爆炸装置径直放在驾驶座位下,2公斤炸药和3枚电雷管就被紧紧吸在车座下面,整个过程陈志在一分钟内就完成了。然后“二陈”回到车上,由陈常兵驾驶车辆,等柳海平下班驾车回家时,就跟踪在后面,伺机引爆。
由于紧张和害怕,加上路上车辆多,陈常兵跟踪了不到5分钟就跟丢了。
陈志就让陈常兵驾车绕道来到柳海平回家必经的建设路附近等候,他们把车停在济南市工商局院墙边上,陈志坐在车上没下来,让陈常兵下车查看,看到柳的车过来就打电话告诉他。
从建设路拐弯到如意苑小区,有不到500米的路程,路两旁有卖水果的小商贩,有修鞋的、配钥匙的、卖报纸的,还有在大树底下打扑克、下象棋的,陈常兵下车后看见一个老太太坐在树下乘凉,就问,前面是如意苑小区吗?陈常兵十分慌张的神情,加上外地口音,给这位老太太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
不到5分钟,这位问路的外地人打了一个电话后,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这位老太太惊呆了。
躲在警车里的陈志,接到陈常兵发现目标的电话后,就拿出手机形状的遥控器,装作打电话的模样,引爆了炸药,制造了震惊全国的济南“7·9”爆炸案。
响起一声巨响,接着是火光冲天,浓烟滚滚,伴随着爆炸声,受伤的小商贩们的哭喊声,乱作一团。经历过不少世面的老太太发现这个外地人没有像当地人一样看热闹,而是钻进不远处一辆警车内快速离开了,当时老太太也纳闷,警车不救人,怎么开走了?细心的老太太记下了这个车号,这为破案埋下了伏笔。
“听到爆炸声后,我看了一下墙上的表,是下午5点27分,三分钟后又发生了一次爆炸。”爆炸现场附近的建民门诊部的郭大夫对记者说:“5分钟后,就有受伤者前来就医,我们简单处理后,建议患者去齐鲁医院做手术。”
依靠群众48小时破案
在查清死者的身份后,办案人员确定了两个侦查方向,一是仇杀,二是情杀。柳海平的前夫首先被确定为怀疑对象,但在其家中专家并未发现炸药的痕迹,经单位领导确认,其前夫也没有作案时间。在他同意的情况下,经测谎,也排除了他作案的可能。另外死者亲属反映,此案可能与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有关,但没有直接证据。
7月10日中午,现场走访群众的办案人员反映,有人看见爆炸发生后,一个可疑的人钻进一辆警车后迅速离开现场。10日晚,办案人员对陈志所使用的警车进行了微量物证检验,以便与爆炸现场残留的微量物证进行比对。经检验,陈志有重大嫌疑,必须立即传唤。
但做贼心虚的陈志,7月11日一上班听说公安部门对警车进行了检验,就请假走了,打电话也关机。此时办案人员将陈志作案后砸毁并丢弃在垃圾桶里的遥控器和手机找到,经过检验和复原,更确定了陈志作案的可能。办案组决定抓捕陈志。而陈志这时已经到青岛,购买了7月12日飞往香港的机票。11日当晚,侦查人员将陈志从青岛抓捕归案,从爆炸案发到主嫌落网,只用了48小时。
另一路办案人员从死者的家中发现了一张死者与一个男人很亲密的照片,有人认出,照片上的男人是段书记(段义和曾担任济南市委副书记多年)。另外,死者手机内信息显示,死者与段义和有过长时间的电话和短信联系,但仅凭这些还不能认定段义和有作案嫌疑。
7月12日上午,正当段义和主持召开济南市小清河治理工作现场会时,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陈志供出了爆炸案的背后主谋是段义和,帮凶是陈常兵,目的是杀人灭口。
办案人员又经过一定的外围调查,确定段义和就是爆炸案的主谋,是指使者。2007年7月13日(周五)下午,段在其办公室内被有关部门带走。7月16日(周一),山东省委对外宣布,段义和被“双开”,同时依法罢免了段义和的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资格,并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段义和被带走后仅两小时,便书面承认自己涉嫌爆炸罪。另外,段义和在坦白了爆炸杀人后,还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并没有掌握的受贿犯罪,并把向他行贿的人员列出了一个详细名单。根据段义和的交代,山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很快就查清了他的受贿犯罪事实,其中涉及三名在职的厅级官员多次向段义和行贿。
8月6日上午8:30,淄博市中级法院在张店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了段义和、陈志、陈常兵爆炸杀人案,并作出了如本文开头所述的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段义和、陈志、陈常兵均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在段义和的老家,今年76岁的段方贵听说段义和出事的消息后,嘴里蹦出四个字:贪污,女人。
这是一位对段义和有恩的老人。“我在李营村当了40年党支部书记,段义和上学的时候很苦,他父亲有病,家里孩子又多(兄妹5人)。到齐河上高中时,没有钱吃饭,每次回家,我都给他一大包地瓜干让他背到学校当饭吃;到西安上大学的时候,背一床破被子和一包地瓜干就上路了。”
按照段姓辈分,段义和管段方贵叫爷爷。每次爷孙俩见面的时候,爷爷总要叮咛孙子两句话:不能贪污,不要有作风问题。“最后一次见他是去年春节,他对我说,有白头发了,我再次嘱咐他,要正儿八经干工作,争取一个好晚年。”说到这儿,这位淳朴的老人流泪了。
对于这个被市民们戏称为“恐怖袭击”的爆炸案,当地政府部门在一次通报上给出的定性中包含了三个“最”——“新中国成立58年来性质最恶劣、影响最坏、蓄意爆炸杀人官员级别最高”。
7月9日制造爆炸案,8月9日一审被判处死刑,8月23日二审维持原判……2007年9月5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济南“7·9”爆炸案主犯段义和、陈志在山东济南被执行死刑。
案件细节超越了普通民众的想象力
这个案情的底细披露出来,有网友直呼“真是大长见识”,总结了“几个想不到”。
第一个想不到,这个情人有这么贪。一个小小的招待所服务员,跟了段义和这个老情人后,真可以称得上是“鸡犬升天”,自己摇身一变成为济南国土局的科级干部(其实财政局也是公认的好单位),自己的父母妹妹工作全部找好,不仅全是人见人爱的“公务员”,而且还是干部身份,并且在济南购买了4套商品房、2辆小汽车,还有100万元的“零花钱”。即使这样,这个情人还不满意,胃口越来越大,真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另外,这个情人预感到段义和要灭掉自己,竟然置这个危险于不顾,依然纠缠段义和,真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第二个想不到,公务员工作在某些人手里这么容易搞掂。公务员工作之好,千军万马挤独木桥,多少名牌大学的优秀毕业生想要谋到一个小小的公务员之职要经过笔试面试等道道关卡,是何等艰难。对于普通百姓看来如不可逾越的高墙一般的“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制度设计,在段义和手里只不过是一张可以随意撕毁的废纸而已。如果说高官将自己的子女安排好工作还可以理解的话,将自己的情妇、情妇的家人都可以安排这么好的工作,可见人事制度仍存在巨大缺陷和一定随意性。
第三个想不到,段义和竟然蠢到用爆炸的方式灭口。如此高官,用爆炸的方式杀死情妇,真是匪夷所思。而且这家伙还不避讳,竟然直接找朋友要炸药,也不怕案发后别人联想或举报?
第四个想不到,侄婿会愚忠到这个程度。本案中,段义和是叔,陈志是侄,陈志的前半生荣华富贵都是拜段义和所赐,命赴黄泉也是拜段义和所赐,真是成也是段,败也是段。到了现代社会,像陈志这样的愚忠、傻忠,真是莫大的悲哀。
警匪片里都不敢演的场景,却发生在十多年前的现实之中,发生在高官身上,怎能不值得整个社会反思?
来源:综合自方圆法治、检察风云、凯迪社区、大众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众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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