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龙亿元豪宅司法拍卖被撤回,原定于今日开拍
原定于9月28日进行司法拍卖的成龙亿元豪宅被按上“暂停键”。新京报记者9月27日从瀚海法拍网获悉,这两套合计起拍价7191万元的豪宅,其拍卖信息显示“已结束”状态。据悉,此次拍卖之所以提前结束,或因案外人异议而被法院撤回。
此前拍卖信息显示,成龙两套豪宅位于北京东城区“NAGA上院”2号楼的1001室、1002室,将于9月28日10:00开拍,市场价为1.2亿元,起拍价为7191万元,住宅面积达1217.5平方米。该拍卖信息在瀚海法拍网的上架时间为8月28日。
据媒体报道,成龙这两套豪宅之所以被拍卖,与NAGA上院的开发商(御嘉置地有限公司)因欠债被申请强制执行有关。虽然成龙已经买房13年,但他一直未办理房产证。其后,因开发商的债务纠纷,法院裁定强制执行,而成龙的上述两套豪宅也恰好在查封范围内。
瀚海法拍网一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原因是“因案外人异议而被法院撤回了”,撤回时间为9月25日左右,不确定之后是否会再次法拍。
来源: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李铭 图片来源 瀚海法拍网截图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所购商品房系用于居住且买受人名下无其它用于居住的房屋,(三)已支付的价款超过合同约定总价款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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