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怎么改革?这个区事业单位精简比例16.1%,落实“政事分开、职责归位”
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单位,婺城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统一部署,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职能清理,顺利完成了理顺职能和机构设置等改革任务,结合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机构从原有6个事业单位精简为4个,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婺城区大队、区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区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区铁路建设服务中心四家单位。
据了解,区交通运输局原有下属6家事业单位,业务繁多且复杂。为进一步理顺职能、厘清职责、规范管理,突出事业单位服务性、专业性、公益性,区委编办多次前往交通运输局开展调研活动,精准施策指导交通运输局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整合。随着“三中心一大队”正式挂牌运行,标志着区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改革全面实施到位。
今年以来,婺城区委编办对全区143家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整合。在推进事业单位清理规范过程中,坚持主动对接、跟踪服务、贴心指导,共精简事业单位23家,精简比例16.1%,为120家事业单位重新制定“三定”规定(机构编制规定),机构编制法定化进一步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了解,在此次清理规范中,婺城严把政策关,周密部署,压茬推进。在机构限额上,按照总量控制与留有空间相结合的要求,对“小、散、弱”事业单位进行整合撤并,压缩事业单位机构数量,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如区民政局整合区殡葬管理所、区慈善事业服务中心、区地名服务中心3家事业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整合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2家事业单位。在机构优化上,结合部门职责实际进行优化整合,使事业单位的功能布局与部门职责相适应。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为例,该局整合区土地整理中心、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区规划编制中心3事业单位。在本轮改革后形成了行政主导、事业承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的有机整体,让机构整体效用实现1+1>2。
改革后事业单位职能配置进一步清晰。将职能配置作为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定的关键点。突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机构编制规定中对事业单位党的建设“专章专款”作出规定,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合理确定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承担行政职能,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不得偏离公益目标从事经营活动,事业单位公益属性进一步彰显。突出“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合理界定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在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业务运行、资产财务等方面的政事权限,事业单位权责进一步明晰。
改革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一步规范。为充分激发事业单位人员干事活力,本轮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核定、机构类别与经费形式等相关配套标准。联合区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关于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通知》,区分科级和股级事业单位,依据编制规模、职责任务重新核定事业单位行政领导职数,依据领导人负责制和编制规模重新核定党组织领导职数,中小学校和等级医院领导职数核定有了文件依据,充分调动了干部积极性。明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由财政适当补助,共规范机构类别35家和经费形式7家,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单位定类和经费形式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婺城区把“三服务·婺城家服务”理念融入到事业单位改革的全过程,主动靠前服务,帮助理顺机构编制工作各个环节。改革完成后,还为部门提供涉改事业单位人员转隶、岗位调整、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等一系列后续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确保改革工作不留死角、服务工作不留“真空”。
区委编办主要负责人介绍道:“此次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整合聚焦发展社会事业,弥补公共服务不足,进一步强化了事业单位公益属性,提升服务能力,让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的‘本职’。”
来源:浙报融媒共享联盟婺城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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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事业单位改革来了,事业编制精简4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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