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案庭审时控方由书记员举证陈述,被告律师指称违法
庭审现场。 安陆市检察院官网 图
9月2日,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对许厚胜等1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案作出一审判决,决定对许厚胜执行有期徒刑25年,其余11人分别被判处1年8个月至2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许厚胜的辩护人、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大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案在庭审的举证质证环节,检方的所有证据均由书记员出示,并由书记员对证明的问题发表相应的意见,程序违法,包括许厚胜在内的12名被告均已提出上诉。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应当由检察官担任,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检察官出庭,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就此事,9月11日,安陆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暂不便接受采访。
一审法院:许厚胜犯8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安陆法院作出的(2020)鄂0982刑初23号判决书显示,今年60岁的许厚胜原系湖北随州市星航物流有限公司、随州市文烽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6年,许厚胜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被随州警方刑拘,后被取保候审。2019年,许厚胜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安陆警方刑拘。判决书显示,安陆法院认为,许厚胜先后网罗徐晓科、宋晓龙等人,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随州地区民间借贷行业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该组织应依法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判决书显示,2007年8月,许小林(注:许厚胜之子,另案处理)因恋爱感情问题争风吃醋,指使他人在随州市曾都区解放路市场将普某砍杀致死,此案的发生使得该恶势力团伙在随州“一战成名”,极大增加了许厚胜在当地的影响力,标志着以许厚胜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立。判决书载称,许厚胜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拘禁罪等8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现场。 安陆市检察院官网 图
律师称检方由书记员全程举证陈述
安陆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许厚胜等人提出上诉。许厚胜的辩护人、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大伟称,在本案庭审过程中,安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3名检察官3名书记员参与案件庭审。在庭审的举证质证环节,所有证据均由书记员出示,并由书记员对证明的问题发表相应的意见,涉程序违法;退一步讲,即使是检察官助理独立发表质证意见也涉程序违法。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条规定: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第一审法庭,支持公诉。公诉人应当由检察官担任,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检察官出庭,根据需要可以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孙大伟认为,法律明确规定,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检察官出庭,但是承担的是辅助工作。检察机关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书记员担任记录,也就说书记员仅仅承担的是记录工作。因此,如果仅仅是宣读证据名称,检察官助理可以协助检察官完成,但是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这样重要的诉讼活动,应当由检察官独立完成,如果书记员完成这项工作,应被视为违法行为。孙大伟称,就书记员举证质证一事,辩护人曾在庭审中向审判长进行过反映,但未被纠正。
9月11日,安陆市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暂不便接受采访。安陆市检察院官网报道,7月9日至10日,该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许某胜等12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安陆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庭审中,安陆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团队就指控事实的定罪证据、量刑证据及涉案黑财进行了多媒体示证,当庭出示相关证据600余份,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质证及法庭辩论。
原标题:湖北:涉黑案庭审时控方由书记员举证陈述,被告律师指称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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