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魏晶晶同志,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在工作 疾病于2020年12月10日17时05分因公殉职,年仅37岁。 魏晶晶同志,女,汉族,198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 硕士,2006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六安市人民检察院副科级助理检察员,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科级助理审判员、副科级审判员,2019年12月至今任 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魏晶晶同志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忠于人民、 事业,工作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舍小 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多年来承办大量疑难 在生命最后时刻依然坚守在审判工作一线,以实际 民法官的使命担当。 魏晶晶同志清正廉洁,秉公执法,始终保持着心系群众、为民负责的公仆情怀,多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 魏晶晶同志待人诚恳,为人正直,作风正派,胸襟开阔,深受领导、同事的称赞,她的不幸离世让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党员、好法官、好同事。 魏晶晶同志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20年12月12日上午 在六安市殡仪馆驾鹤厅举行,届时请魏晶晶同志生前亲朋好友前往悼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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