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案主审法官王旭光“空降”陕西,已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12月31日,据《陕西日报》消息:30日,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庄长兴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第12次全体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徐大彤,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旭光出席。
同日,庄长兴主持召开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第7次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徐大彤,省高级法院院长李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王旭光出席。
上述报道显示,徐大彤已任陕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王旭光已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此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由杨春雷担任。今年11月,他已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旭光先后任职于济南市中院、最高法院。
资料图
王旭光出生于1965年3月,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担任济南市中院副院长期间,王旭光曾任薄熙来案审判长。
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当日上午8时43分,审判长、时任济南中院常务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2014年4月,王旭光曾发表文章《感悟法官职业的“信达雅”》。“清末思想家严复先生曾在《天演论》中提出了翻译的‘信、达、雅’境界,这一标准引起了我对法官职业的思考与共鸣,感觉法官的职业精髓也可以用‘信、达、雅’三个层面来进行概括。”
文中,他写到了自己的法官职业的思考:信法治、信职业、信国家、信自己,达事实、达法律、达地气、达各方,程序之雅、中立之雅、平和之雅、良心之雅。
2014年6月,王旭光调任最高法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任副庭长、审判员。
2017年7月,王旭光接受“政事儿”专访,谈到了从济南中院,到最高法环境资源审判庭,再到第三巡回法庭的转岗感受。
他当时表示:“我在山东工作时间最长,从1985年到2014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参与组建环境资源审判庭,成为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第一批法官,巡回法庭是改革的前沿阵地,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的第一线,这两项工作都充满挑战”。
“对比这些经历,我觉得在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巡回法庭,对我来说都是新的工作,但审判工作的基本内容是一致的,不同的就是工作要求不同,方式方法也会有不同,正是由于这些不同才有挑战的感觉,有‘创业’的冲动。在山东工作的29年给我个人积累了职业理性,培养了对司法的理解和把握,这是基础。这几段工作经历可以说是一脉相承的”。
2018年12月,王旭光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2020年8月,他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担任最高法环资审判庭庭长期间,王旭光曾多次出席新闻发布会。
2020年5月,最高法院发布2019年度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王旭光说,“人民法院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协同推进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王旭光介绍,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犯罪行为。对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支持行政机关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超范围探矿、违法在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等行为,依职权认定无效。此次公布的公益诉讼案件中,人民法院通过允许企业以部分赔偿款用于完成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生态环保项目的新建和升级改造,鼓励企业主动承担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
王旭光简历
王旭光,男,汉族,山东费县人,中共党员,1965年3月生,1985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
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14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6年12月任第三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副庭长。
2018年12月任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现任陕西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来源:政事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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