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生被同学用铅笔戳20多处伤口?
事件回顾:
学生用铅笔扎同学眼睑及身体
据龙津小学提供的事件回顾报告,4月2日上午,一年级的小吕(化名)在快下课的时候跑出课室,同班同学小林(化名)追了出去。当班老师称,因正在上课,无法立刻追出。
下课后,老师在洗手间找到二人,发现小林正在捶打小吕。老师立刻将两人分开,小吕的眼睑、肩上均有伤口,经校医鉴定,小吕身上有多处看上去是用铅笔戳出的伤痕。
据小吕母亲透露,孩子后续前往医院治疗,共发现身上有20多处被铅笔扎的伤口。
其中一处伤口离眼睛仅几毫米
如果插中眼睛,后果不堪设想!
家长群聊天记录
家长表示,
两人是同班同学,
没有发生争吵,
孩子被同学攻击,
她不希望有下一次!
有家长表示:
自己的孩子也被该名同学打过。
另一名家长也表示:
该名同学曾把一桶水
倒进自己儿子的书包里
也有家长表示:
受伤的同学一向很乖的,
但经常被“扎人”那位欺负。
不少家长们从自己孩子那里了解到:
该名“扎人”的同学长得高,又凶,
很多同学都怕他,
没人敢告诉老师。
律师说法:
可对欺凌方监护人进行训诫
广州市政协委员、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郑子殷表示,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目前,我国一般刑事责任年龄是16周岁,治安行政处罚的责任年龄是年满14周岁。
“案件中欺凌方不满14周岁,尽管不予处罚,但是必须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公安机关可以对监护人进行训诫。同时,被侵害方可以要求侵害方的监护人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如何制止校园欺凌?
律师指出▼▼▼家长方面
学校方面
“校园欺凌发生后学校不得隐瞒,这是为了保护受到伤害的孩子,也是给实施欺凌的孩子行为矫正的机会。在很多的案件中我们看到,从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到违法犯罪,只是一步之遥。”
学生方面
遇到校园欺凌,孩子可向警察、老师、家长、身边成年人、好朋友求助,不要激怒对方;不要向他人隐瞒;不要独自承受。
律师建议,学校要常态化开展反校园欺凌教育,让孩子远离违法犯罪,让孩子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各位对此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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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光明网(ID:gmw_001)、羊城晚报、广东公共DV现场、沸点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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