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中院赔偿办主任被查,16年退休的贺州市公安局副局长被查
王维登简历
王维登,男,汉族,1964年6月生,四川阆中人,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200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7月至1988年10月,在阆中市农业局工作;
1988年10月至1997年11月,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7年11月至1999年2月,在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2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02年4月至2002年6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05年8月至2015年4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2015年4月至2016年11月,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至今,任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贺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陆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贺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陆波简历
陆波,男,汉族,1956年11月出生,广西岑溪人,1973年11月参加工作,197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本科学历。
1973.11-1975.11 广西蒙山新圩公社插队知青;
1975.11-1980.03 广西梧州公路总段工人、干部;
1980.03-1986.08 广西梧州地区公安处干部、政治处科员;
1986.08-1992.06 广西梧州地区公安处、政治处副主任;
1992.06-1997.02 广西梧州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副处级侦察员;
1997.02-1997.06 广西梧州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正处级侦察员;
1997.06-1997.12 广西贺州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正处级侦察员;
1997.12-2002.09 广西贺州地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2.09-2002.11 广西贺州地区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2.11-2003.08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3.08-2008.04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正处级侦察员;
2008.04-2010.07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2010.07-2016.11 广西贺州市公安局调研员;
2016.11 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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