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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的茅台酒“飞”了?男子网购成功却被取消订单,法院判了
去年4月,消费者罗先生幸运地在某电商平台抢购到两瓶茅台酒,正当其高兴之时,商家却通知其订单取消。沟通无果后,罗先生向法院起诉卖家,要求其发货。8月10日,据北京互联网法院披露,法院最终判决商家向罗先生交付2瓶酒。
2020年4月,罗先生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了2瓶53度飞天茅台(酱香型),提交订单并付款成功。因为该商品非常紧俏,为了这两瓶茅台酒,罗先生没少下功夫,下单成功让他很是高兴。但没有想到的是,三分钟后,罗先生突然被商家通知订单已取消,款项将原路退回。罗先生感到不解,便与商家客服联系。客服称罗先生的账号存在交易风险,系统拦截了订单并取消。后经客服查实,罗先生的账户并不存在问题,但已取消的订单无法恢复,只能重新购买。罗先生重新抢购却因商品过于紧俏,很难成功下单。据此,罗先生将商家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商家发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商家针对涉案商品的预约和抢购规则中载明,只有完成实名认证的平台正式会员才有预约和抢购该商品的资格。罗先生已在该平台上完成了实名认证,也充值成为了平台正式会员,符合平台关于该商品预约和抢购的规则。罗先生按照商家的预约和抢购规则,提交了订单并完成了支付,双方之间成立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关系。合同成立后,商家应当履行向买家交付商品的义务,即应当将茅台酒发货给罗先生,但商家却没有履行该义务,无理由单方取消了订单且拒绝发货,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罗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商家发货,继续履行合同,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最终判决商家向罗先生交付2瓶涉案商品;同时,罗先生向商家支付商品货款。
法官表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对于某些价值较高的稀缺性商品,为了避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的出现,许多电商平台和商家都采取了限制购买人身份、购买数量等措施,防止同一用户大量买入后加价卖出,进而扰乱市场秩序。合理的措施能够起到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应当予以肯定。但平台和商家要进一步完善审核机制和用户反馈处理机制,对于经核实不存在问题的情况,不得随意取消或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
来源: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