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车祸身亡,儿媳孙女重伤,婆婆独吞百万赔偿款跑了…
来源 | 广州日报
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年轻的黄某失去了生命,妻子李某也在事故中重伤致残。这起交通事故经法院审理判决,婆婆收到百余万元赔偿款后竟然把本该属于儿媳和孙女的部分也取走躲了起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企图独吞赔偿款。近日,这位财迷心窍的婆婆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珠海市斗门区法院判处一年三个月有期徒刑。
丈夫遇车祸身亡婆婆独吞赔款
李某与黄某结婚后,与婆婆霍某居住在一起,不久夫妻二人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莹莹,一家人相处和睦、其乐融融。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夺去了丈夫黄某的生命,李某也在事故中严重受伤。经斗门法院审理判决,李某与女儿莹莹、婆婆霍某三人共应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款120万余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的赔偿款58万余元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而李某与女儿莹莹没有实际收取任何赔偿款。此外,黄某生前购买了人寿保险,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款60万元也全数由婆婆霍某收取。于是,李某与女儿莹莹诉至法院,请求婆婆霍某返还二人应获得的赔偿款。法院经审理判决霍某返还李某与莹莹赔偿款共计60万元。
案件诉讼期间,霍某从银行提取了85万元,判决生效后,霍某竟然携带剩余款项离开住处,隐匿身份躲藏起来,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财迷心窍婆婆获刑
这起交通事故后,丧子的霍某和丧夫的李某本应相互扶持,共渡难关,然而却因财迷心窍婆婆独占赔偿款引发纠纷。
李某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女儿莹莹年幼,二人生活十分困难,在婆婆卷走本该属于她和孩子的部分赔偿款后,无助的李某只好再次向法院反映情况,要求追究霍某刑事责任。法院认为霍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原以审理生效判决,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情节严重,决定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立案后,在中山一玩具厂附近将霍某抓获。斗门检察院以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斗门法院提起公诉。
斗门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霍某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鉴于被告人霍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法院判决霍某犯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决后霍某服判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