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法考”主观题考试相关政策问答
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相关事项问答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已经公布。为做好应试人员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工作,及时回应应试人员关注的问题和应了解的内容,我们汇总形成了主观题考试相关事项问答。关于考试其他政策规定,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第8号)及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问答等规定。
01
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报名及考试具体安排?
答:报名时间为10月25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应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办理相关事宜。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1月16日至11月20日。
考试时间为11月21日9:00-13:00,考试时间240分钟。
02
问:客观题考试阶段未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成绩合格人员,能否在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答:符合放宽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参加客观题考试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也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放宽政策的,在确认参加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时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政策精神,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将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纳入放宽范围并进行重点扶持。对于户籍在上述放宽地方的应试人员,如客观题考试阶段未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03
问:应试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纸笔答题方式,使用纸笔答题方式有何具体要求?
答: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参加主观题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法律法规汇编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04
问:应试人员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有哪些需要注意的?
答: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实行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主观题考试的,应当使用和客观题考试同一种类的语言文字试卷。
应试人员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内蒙古自治区设蒙古文考点考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设藏文考点考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蒙古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考点考场,吉林省设朝鲜文考点考场。
05
问:应试人员能否自行选择主观题考试考区?
答:2021年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应当选择到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选择在客观题考试报名地或者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06
问: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在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吗?
答: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因新冠肺炎疫情形势,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选择在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一是2020年在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
二是2020年在其他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已在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工作、生活的。
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的时间等事宜,由考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另行公告。
07
问:2020年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的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能否到其他省(区、市)参加今年的主观题考试?
答:2020年在黑龙江省、福建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考区参加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已在其他省(区、市)工作、生活的,可于10月25日0时至10月29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确认在工作、生活地所在地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08
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是否继续为应试人员配发法律法规汇编?
答: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可在计算机上查询。
09
问:2021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是否继续为应试人员配发草稿纸?
答:今年主观题考试将继续为应试人员配发考试专用草稿纸,以满足应试人员考试需求。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将草稿纸损毁或者带离考场,考试结束草稿纸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
10
主观题考试前,应试人员还要进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范吗?
答:应试人员参加主观题考试,应当遵守国家、考区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司法部将继续开放“每日健康打卡”功能,应试人员应于11月7日起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考前14天的每日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及信息填报。打印准考证期间,应试人员须签订健康承诺书。关于疫情防控的其他要求,应试人员要密切关注考区所在地考试公告要求,防止出现因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形。
11
问:报名人员如何进行咨询?
答: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具体事宜,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阅司法部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告。如有问题,也可以拨打报名网站公布的司法部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