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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述罕见!此区委书记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法者心声 2022-12-05


据广西纪检监察网3月10日发布消息,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原书记覃生贤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尚法新闻注意到,覃生贤的“双开”通报表述实属罕见。

通报显示,其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热衷封建迷信活动,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祈求逢凶化吉逃避惩处,此外,通报还称其“生活腐化堕落、行为不端,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

长期任职河池市金城江区

公开简历显示,1969年5月出生的覃生贤,壮族,广西大化人,1990年6月参加工作后,先在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中学任教,后历任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团县委青农部部长、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河池地区团委直属工作部部长、希望工程办主任、青农部部长。

图片来源:金城江政法
1998年6月,29岁的覃生贤任河池地委正科级组织员,后历任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干部科副科长、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综合科副科长,河池市委督查室副主任等职。

2004年11月,覃生贤调任天峨县副县长,两年后跻身县委常委,2009年12月任天峨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1年5月,覃生贤任河池市金城江区任区委副书记、河池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五年后担任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区长。

2021年6月,52岁的覃生贤重返河池市,担任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11月3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原书记覃生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河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试图通过“魇镇”祈求逢凶化吉

历经四个月调查,3月10日,覃生贤等来了“双开”通报,该通报表述实属罕见。


通报指出,经查,覃生贤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四个意识全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隐匿证据并与他人串供,转移赃款赃物,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


不信马列信鬼神,长期热衷封建迷信活动,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祈求逢凶化吉逃避惩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大量礼品礼金;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回复组织函询;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不讲原则、任人唯亲;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违纪违法所得进行民间借贷并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谋取大额回报;无视工作纪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和执法活动;


不注重家风建设,对配偶失管失教,纵容默许配偶收受他人贿赂、共同对抗组织审查;


生活腐化堕落、行为不端,与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目无法纪,侵吞公款,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大肆敛财,数额特别巨大。


通报显示,覃生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覃生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市纪委书记发文要求紧盯“关键少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2月,河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徐丹华在河池市纪委监委网站发表了题为《紧盯“关键少数”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文章,文中并提到了覃生贤。

文章指出,近年来,河池市纪委监委坚持靶向思维、对症下药,紧盯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强化教育提醒等方式,着力破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难题。

文章提到,2021年,河池市纪委监委紧盯“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立案查处县处级干部53人,其中处级“一把手”24人。严肃查处了廖锦成、覃生贤、蓝瑞轩、姚本喜、甘霖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广大干部群众无不拍手叫好。

徐丹华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牢抓住“权力”这个关键推进以案促改,从规范约束“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用权入手,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防止“一把手”变成“一霸手”,“领头羊”沦为“害群马”。

覃生贤简历:

覃生贤,男,壮族,1969年5月生,广西大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6—1998.06 先后任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中学教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团县委青农部部长、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河池地区团委直属工作部部长、希望工程办主任、青农部部长;

1998.06—2001.11 先后任河池地委正科级组织员、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2001.11—2004.11 先后任河池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综合科副科长,河池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4.11—2006.08 天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6.08—2006.10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

2006.10—2009.12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12—2011.05 天峨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1.05—2012.03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河池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2.03—2012.07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07—2016.04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4—2016.05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区长;

2016.05—2021.06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

2021.06—2021.11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1.11—2022.02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干部。


来源 | 综合自广西纪检监察网、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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