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不存在科幻」的主题是“梦”。
“孔子有他的理想国,苏格拉底也有他的理想国,每个人都有他的理想国,于是我也有。”——今天小说的作者如是说。
这个故事中的虚幻世界就是作者的理想国。当短暂的虚幻和永恒的真实相遇,哪一边才有生存的意义?你又会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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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想之鱼 | 一条爱做梦的鱼,常常神游于现实之外,对文学一往情深,希望作为我作品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深信蒙田的名言:“轻视科学的人只能说明自己的愚蠢,但我也不会把科学的价值夸大到某些人所说的程度。”生存的权利
(全文约30000字,预计阅读时间75分钟)
我生活在一个奇异世界里,对此我感到新奇并为之惊叹,但有时也会郁郁寡欢。然而绝大多数人却见怪不怪,他们要么习以为常,要么视而不见。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试图了解其中的原因。直到有一天,我被陷害与一桩谋杀案有关,并因此失去了“生命”。我在另一个世界中醒来,发现自己并未死去。当我知道真相,原来一切都是那么合情合理。天已经黑下来了,家里的餐厅灯火通明,钟敲了八下……
“可我还没吃饱呢。”父亲咕哝着。他的嘴里塞满食物,表情像个没得到礼物的孩子,差点儿都哭出声来。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呢?他生活在一个画框里呢,所以他看上去像幅油画,而且只是个可怜的半身像。那画框是金色的,厚重又精美,边框上满是玫瑰浮雕,尺寸大概和《蒙娜丽莎》一样大。他老是坐在画里的一把椅子上,穿着皱巴巴的燕尾服,愁容满面,胡子拉渣,看上去萎靡不振,就跟个遗像似的。好消息是,他看上去和契科夫别无二致。可他以前不这样,他曾是个大胖子,胖到你会以为他掉进河里都能漂起来。至于他为什么模样像契科夫,我会跟你解释的。画上可不止就一把椅子以及父亲,后面还有背景。这大概是个挺小的卧室,朦朦胧胧地可以看到后面有个衣柜,还有一扇门以及一张小床的部分,看上去就像个疯人院里的单间。所以母亲给这幅画取名《疯人院》,而不是《契科夫》。父亲并不总那么老实,他有时会站在那把椅子上做体操,那样我们就只能看到他的两条腿啦,还有他那双像穿了一百年的破皮鞋;有时他还会跟我们玩捉迷藏,躲在椅子后面,这样我们就看不到他了;有时他则躺在那张小床上睡大觉。我的妹妹常常问他,“你干嘛不打开那扇门走出去。”他的回答是,“《疯人院》里的东西都动不了。”母亲接着说,“饿着你?我们都看着你吃了快一个小时了,这还不包括你刚才和我们一起吃的时间。马文,去把爸爸挂起来吧。”我知道母亲不是跟我说的。自从父亲变成了一幅画,我就好像从她眼前消失了。她是跟我妹妹说的。我们俩都叫马文。“爸爸,你该听妈妈的,我们早吃完啦。”妹妹一边说一边像下梯子那样从餐椅上下来了,餐椅对她来说太高了,也许是因为她太胖了。她像个营养过剩的小天使,只有五岁大,比我小整整十二岁。她赤着脚,穿着一件粉红色的睡袍,我从未见过她穿其他衣服,好像她随时准备睡觉一样。不过说真的,她很可爱,简直像朵会说话的云那么可爱。她快步绕到餐桌一侧。餐桌大得像个斯诺克球桌,桌面铺着大理石,四条桌腿也都镶了金。接着又像爬梯子那样上了另一把餐椅,将《疯人院》拿起来。它原先是立在餐桌上的。它可以像相框那么立着。每次吃饭它都那么立着。“可怜的画?我可是一幅名画。没有我,你们能住进宝石大街上最漂亮的房子里?这条街上有着全世界最热闹的集市,简直光彩夺目,就像撒满了宝石。真是的,马文,把我放下!我还没吃饱呢。”父亲说。“晚餐结束啦。”妹妹双手拿着画,先是小心地坐在椅子上,接着屁股蹭到椅子边缘,纵身一跃,跳在了地板上。“小心点儿。哦,等等,”母亲拿起一块餐巾,擦拭父亲的嘴角,“瞧瞧你,把画儿都弄脏了。好了,去吧,我的小天使。”她将父亲的嘴角擦干净。父亲知道没什么希望了,所以缩回到画里。你还不知道吧,他可以把胳膊从画里伸出来,但只有小臂,不能更长了,这样他就能吃饭了。他的嘴巴可伸不出来,所以吃东西时,难免会有一些碎屑油污沾到画作上。不过别担心,画儿是画在一张结实的油布上的,也就是说,父亲是不会被擦掉的。你听到了吧。我的母亲叫哈丽露,父亲叫啊哈,真是两个奇怪的名字。但我对这类奇怪的事儿早就司空见惯啦。我们生活在一个奇异世界里,这当然是有原因的。妹妹兴高采烈地抱着《疯人院》来到客厅,像是在玩儿一个游戏。客厅和餐厅是连在一起的,只不过进入餐厅需要踏上一个大约二十公分高的台阶,那是二者的分界线。客厅十分豪华,大得可以举办舞会,墙上挂满名画,天花板上是巨型水晶枝形吊灯,地面铺着红木地板,每一件家具腿上都镶了金。机器人乌玛正拿着个掸子拂拭一尊雕像,那掸子是用天堂鸟的羽毛做的。乌玛是我们家的女佣,长着两只兔子般的机器耳朵,你只要看看她的耳朵就知道她刚才是否偷听了我们的对话,这简直跟马一样。妹妹进来的时候,她的一只耳朵一直都冲着餐厅呢。她愉快地跟妹妹打招呼,“今天的鞍带石斑鱼好吃吗?它有一百公斤重呢。”“哥哥一口没动,我和妈妈只吃了一点儿,剩下的都被爸爸吃了。”妹妹走到楼梯口旁的那堵墙边停了下来,墙上有个嵌入式的保险柜,已经打开了,一根方柱从里面伸了出来,伸出的长度大约十公分。这根方柱的截面比《疯人院》稍大,中心有个挂钩,妹妹爬上一个梯子(乌玛还帮了她一下),将《疯人院》挂在这个挂钩上,在按下旁边的一个按钮后,方柱就缓缓缩回去了。与此同时,一个巨大的鱼缸升起,将《疯人院》保护在里面。鱼缸里养着条巨骨舌鱼,玻璃自然也是防弹的,从外面看,似乎《疯人院》是若隐若现在一个鱼缸后面的,其实呢,这是个保险柜。妹妹回到餐厅,重新爬上她的餐椅,问,“妈妈,保险柜上的密码是什么?”我和妹妹的名字一样,所以当母亲谈起我的时候,总会说第一个马文,而当谈起妹妹时则会说第二个马文。她甚至都没看我一眼,好像我不存在似的。她其貌不扬,又黑又瘦,长着一头浓密的棕色头发,看上去和夏洛蒂·勃朗特一模一样。可她以前不这样,她也曾是个胖子。至于她为什么模样像夏洛蒂·勃朗特,我也会解释的。她穿得雍容华贵,身上也戴满珠宝,像个19世纪游手好闲的英国贵妇,这点儿可不像夏洛蒂·勃朗特。总之吧,我的父亲变成了契科夫,母亲则像夏洛蒂·勃朗特,都是高加索人种,而家里的两个马文却仍是蒙古人种。奇怪吧,可奇怪的事儿还多着呢。“不完全是,还有音符,那需要唱出来。”母亲说完像个歌剧演员那样唱了一嗓子,“保险柜上有声音辨识系统。好了,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说。”“但愿他没什么事儿。”妹妹以手加额,做出祈祷的姿势。“恐怕不是很妙。”母亲从口袋里掏出了“诊断书”。那是个很精致的小瓶子,鼻烟壶大小,瓶身上也写着“诊断书”三字,里面有只漂亮的绿金龟。这是一种很漂亮的甲虫。这只绿金龟就是诊断书。母亲拧开瓶盖儿,绿金龟便飞了出来。它先在瓶口附近盘旋了一阵,接着飞向母亲。它想飞进母亲的耳朵,可被拒绝了,她厌烦地把头侧向一边,“我已经知道了。”于是它便飞向妹妹,从左耳朵飞进去,一会儿又从右耳朵飞了出来。它似乎向妹妹传达了什么坏消息,妹妹一下趴在了餐桌上,把头藏在胳膊里,不由抽动起来。瞧,她哭了。她总是这么哭泣的,从不发声,而是趴在什么地方,把头藏在胳膊里。但你知道她哭了。我也很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巴望着绿金龟也飞进我的耳朵,可它在我的头顶转了几圈又回到了小瓶,母亲也眼疾手快地把瓶盖盖上了。“他怎么了?”我问母亲,她好像听不到我说话。于是我又问妹妹,“第二个马文,爸爸怎么了?”妹妹抬起头来,泪眼婆娑地问,“它没告诉你吗?绿金龟诊断书。”“没有。它在我头顶转了八圈又飞回去了。是八圈,那可不是个吉利的数字。”“是的,再也不能展出了,再也不能给他心爱的观众表演了,他快死啦。要知道,”她假模假样地擦擦眼泪说,“他死了就不值钱了。所以我想趁他活着,赶紧把他卖了。他可是一幅名画,人人都喜欢契科夫。”“我们不能把爸爸卖了。你说呢,第一个马文。”妹妹问我。“如果他死了,就再也不能给我们赚钱了。我们再也住不起这样的大房子,雇不起机器人乌玛,你们也上不了贵族学校。所以我们现在最好把他卖了,那样我们能得到一大笔钱。”母亲说。“可他是一幅画。”妹妹接着问,“如果爸爸死了,我们会怎么样?”“怎么样?”母亲环顾四周,“我们会离开这儿,宝石大街上最漂亮的房子,回到我们原先的住处。那是一处廉价的房屋(母亲开始回忆,说得绘声绘色,好似身临其境)……嘎吱作响的楼梯,总也关不住的大门,硬邦邦的床铺,破旧的窗帘,简陋的家具,布满裂痕的镜子……抽屉里到处是蟑螂,水池子里满是油腻腻的破盘子,更可怕的是,周围住着的全是肮脏古怪又蛮不讲理的邻居……哦,老天爷(她扶了一下额头),光想想就够我受的啦。”“是的。”母亲说,“好了,我已经决定了,趁着他活着,卖掉《疯人院》。”她站起身来,一大串套在圆环上的钥匙从她腰间跌落。钥匙有大有小,样式也是多种多样,甚至一把钥匙还是条活蹦乱跳的金鱼。老天爷,那是弗拉明戈先生,一把神奇的万能钥匙。怎么会在她这儿?她捡起钥匙,离开餐厅,向着楼上的卧室走去,并丢下一句话,“你们早点儿休息吧。”口气像个绝望的歌剧演员。餐厅里就剩了我们两个人,机器人乌玛过来问我们是否吃完了,她打算收拾餐桌。妹妹有些困,所以我抱着她去了楼上的卧室。那是一个很漂亮的房间,温馨舒适,色彩斑斓,到处是玩具。地上还有条哈士奇,也是个毛绒玩具。它叫丁丁。我知道,当妹妹睡去的时候,丁丁将变成一条真正的狗,大约三个月大的样子。与此同时,妹妹则会变成一个毛绒玩具。也就是说,二者会来个互换。她俩是二位一体的。我无精打采地坐在她对面(她是躺在床上的)。最近一段儿时间,我总是这么垂头丧气,我知道到了要离开的时间。每当我心浮气躁,觉得生活百无聊赖的时候,总会离开家,到外面流浪一阵子。我并非漫无目的地闲逛,而是为了寻找一个湖。当我筋疲力尽并不由自主睡着的时候,我就会找到它,并在那里醒来。那是一个只属于我的湖。它叫“马文的湖”。我梳着一个漂亮的分头,就像贝克汉姆打进他的成名作时的发型一样,显得十分帅气。可昨天我还是皮卡路发型,就是那种娘娘腔式的发型。而前天我则留了一头乌黑垂肩的卷发,活像个戴假发的英国法官。我差不多每天都换个发型。这也是有原因的。但我很少换衣服。我老是穿着格子衬衫、牛仔裤以及一双破了洞的平底船鞋。我老是换发型是因为我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当我照镜子时,我只能看到我的头发,因为我的头被一个同等大小的柠檬取代了。所以我总以为自己长了个柠檬脑袋。虽说上面也有五官,可那五官也实在是太小了。而频繁换发型可以让我更有存在感。说实话,若不是妹妹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自己的长相。当然,林诗丫也告诉过我。后者是我女朋友。“第一个马文,要我形容一下你的长相吗?”妹妹躺在床上侧着头问。“你的眼睛很亮,像宝石。嘴唇的颜色也很健康。你的眉毛有点儿粗了。你最好看的是鼻子,像王子的。你并不瘦。你只是太高啦。满意吗?”“不是这样的,她像爱我一样爱你,虽然我们都不是她亲生的。你说过重影人是不能生孩子的。”过了一阵子,她问我,“你觉得我们应该卖掉爸爸吗?”“我也一样。那听上去太可怕啦。我倒不在乎家具,我更害怕那些邻居。爸爸真可怜,马上就要被卖掉了。”“他只是一幅画。你困了吗?第二个马文。我知道在你清醒的时候,总是想睡觉的,因为你总穿着睡衣。”“就讲爸爸为什么变成一幅画吧。还有,他们以前的名字呢?妈妈为什么叫哈丽露,爸爸叫啊哈,啊哈听上去像个叹词。”“再讲一遍。我听不腻。好了,开始吧,我闭上眼睛了。”我也忘记他们从前叫什么了,但我知道他们都是“重影人”。这是一种来自奇幻世界的人类,而不像“双嘴人”或是“芭比人”是外星人。他们通常很胖,不会生孩子,当两个人真正相爱的时候便会融为一体,合而为一,看上去就像重影似的,只不过一个是丈夫,另一个是妻子。二者亲密无间,如影随形,唯有死亡才能将他们分离。他们有时这个是那个的重影,有时相反,但无论如何,他们都不会分开了。所以两个重影人一旦相爱是不能后悔的,也不可能离婚,否则将有奇怪的事情发生。“他们后悔了,所以发生了奇怪的事。”妹妹睁开眼说。母亲生活在一个不幸的家庭里,她的母亲患有重病,父亲则是个酒鬼,家里经常响起可怕的声音。所以她很小就离家出走了,流落街头,靠拾荒为生。长大后,她就当了一名推销员。你大概知道我们这个时代的名称吧,它叫“人人都写臭字的时代”。也就是说,在我们这个时代,所有人的字都很难看。这是奇耻大辱。因为,在这个时代之前,还是“人人都是书法家的时代”呢。那时候的笔都是软头的。可母亲推销的一种纸却可以改变这个现状。她整日拖着肥胖的躯体走街串巷,逢人便讲,“哦,尊敬的朋友们,现在是人人都写臭字的时代,可如果您拥有了这种神奇的‘修正纸’就完全不同啦。不管您的字儿写得多难看,只要写在修正纸上,然后用力甩两下,就像我这样,您的字儿马上就能变得漂亮,下面还会出现美丽的笔花呢。”人们偶尔也会尝试,在修正纸上写下签名,那字写得歪歪扭扭别提多难看了,就像使惯了右手的人用左手写下的字,可使劲甩动了几下后就完全不同了。还是那些字,也在相同的位置,字体却变得龙蛇飞动,遒劲有力,签名下还出现了复杂又好看的笔花,真是让人叹为观止。可即便这样还是没人买修正纸。用他们的话讲,“现在谁还用笔来写字呢?”这让母亲伤心欲绝。她打算自杀,从一幢尚未完工的高楼上纵身跃下,可就在这时遇到了父亲。其实是父亲找到她的。父亲是个公务员,从事一项既稀奇古怪又别具一格的工作。这项工作的目的就是寻找并安慰那些打算自寻短见的人。他有个很奇妙的装置,名叫“自杀探测仪”,模样和煤气探测仪差不多,看着十分精巧,灵敏异常,方圆一公里,只要有人想自杀,它就会发出“哔—哔”的声音。而且距离自杀者越近,它的响声就越急促,直到形成一个连贯的长音。“老天爷,”母亲羞涩地捂着她的胖脸说,“从没人跟我这么说过。我是个孤单的重影人。”父亲走到母亲身边,二者四目相对,父亲的胸脯剧烈起伏,母亲的呼吸也变得急促,谢天谢地,他们就这样相爱了。“你愿意娶她吗?无论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都永远爱她,忠贞不渝。”“你愿意嫁给她吗?无论顺境或逆境,富有或贫穷,健康或疾病,都永远爱她,忠贞不渝。”“好了,你们可以亲吻对方啦。作为一对儿重影人,你们的结合意味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永不分离。也就是说,你们的一个会成为另一个的重影。”你知道重影人是不能生孩子的,所以他们从孤儿院里抱养了我。那时我只有三岁大,喜欢照镜子,我想我当时知道自己的长相,可后来却变了。原因是他们不再相爱了,所以发生了后来那些怪事。有一天,他们在客厅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好像在闹离婚。母亲忽然打了个喷嚏,二者就分开了。父亲像颗炮弹似的一下撞到墙上,落地的时候就变成了一幅画,模样也像契科夫了。与此同时母亲也拥有了夏洛蒂·勃朗特的长相。我从卧室里跑了出来,手上拿着一面镜子,冲他们叫着,“妈妈,我的脑袋变成柠檬啦。”可她却好像看不到我了,失魂落魄地呆坐在椅子上。父亲说了句,“你还和从前一样。”从此他们的名字也神奇地变成哈丽露和啊哈了。从那天起,母亲带着《疯人院》四处展出。她还印刷了大量的复制品,让父亲签名销售。他们赚了很多钱。再后来,我们就搬进了宝石大街上最漂亮的房子里。也许是因为空虚寂寞吧,母亲又收养了你,那时你只有三个月大。她肯定以为我死了,所以才给你取了和我相同的名字。你还在听吗?妹妹睡着了,变成了毛绒玩具,样子更可爱啦。丁丁则变成了真正的哈士奇,一条同样可爱的小狗。一个睡去意味着另一个的醒来,她们二位一体,我跟你说过的。若是妹妹想要醒来,丁丁就必须睡去。可它玩心太重,总是想着要溜出去。它冲向门口,我连忙把它拽了回来。随后我关好房门走了出去。穿过走廊的时候,我听到从母亲房间里传来一声惨叫,就像那位年轻漂亮的女士洗澡的时候,浴帘被猛然拉开,看到一个手持尖刀的恐怖身影时发出的惨叫。我知道母亲睡着了,她睡着前总是会发出一声惨叫的,好像不打算再醒过来似的。我走进她的卧室,偷走了弗拉明戈先生。街上阒然无声,很多店铺都已经打烊,集市也早已散去。宝石大街原本就很热闹,两侧挤满形形色色的建筑,然而到了集市开始的时候,这里就更是人山人海,热闹非凡。大家挤来挤去,吵吵嚷嚷,甚嚣尘上。这里没有你买不到的,只有你买不起的,鲜美的水果、神奇的香料、昂贵的古董、鲜亮的布匹,甚至还有打扮得妖形怪状的魔术师以及吹笛子的弄蛇人,林林总总,无奇不有。它的确像颗宝石,璀璨夺目,令人目不暇接,从空中鸟瞰,更是五彩斑斓。没人知道集市是怎么结束的,反正它不知怎么就销声匿迹了。聒噪的声音由强变弱,琳琅满目的货品也缓缓消失,集市上的小贩也随之不见。好似集市进入了另一个世界,在那里继续它的繁华。但大家都知道集市是怎么开始的。下午的某个时刻,当人们还沉浸在安静祥和的氛围中时,一小股龙卷风首先出现在宝石大街上。它好似一个有灵性的活物,移动着身躯,转来转去,像台吸尘器,哪里有垃圾就飞到哪里。它很快就能将街道打扫干净。所以人们管它叫“清洁工露丝”。紧接着,雾堤漫过街面,好似轻飘飘的河流,起初很淡,随后愈来愈浓,直到完全看不清街道的模样。人们便发出这样的感叹,“哦,集市快要来喽。”人们目不转睛地盯着街面,看到雾气缓缓散去,集市也慢慢出现,这用不了多长时间,几乎还没来得及反应,喧闹的集市就已经展现在人们面前了。地面湿漉漉的,集市消失后总是这样的,好似刚下了一场雨。我朝着“咕卡理发店”走去,它也在宝石大街上,不远,过两个街口就到。我打算弄弄我的头发,上午的时候我刚换了发型,现在打算再换一个。我只去“咕卡理发店”理发,因为是免费的,咕卡在那儿,她是我同学,也是我好朋友。理发店其实是她父亲咕查开的。他们都是外星人,据说来自芭比星球,至于是不是,谁也说不清。你知道,当集市出现的时候,里面有很多外星人小贩,他们有的会选择在集市消失前留下来。他们就是这么留下来的。反正我们叫他们芭比人。女性芭比人长得像芭比娃娃,一头金发、绿色的皮肤、嘴唇像金丝猴,还有纤细的腰肢、粗壮的大腿以及饱满挺拔的身躯。男性芭比人长得都像国王,头戴王冠,衣着华丽,大腹便便,看着十分神气。他们无论男女都长着四条胳膊。我和咕卡成为朋友,是因为同学们老是取笑她,她的相貌惹人发笑,这当然不在话下,更重要的她还有个老出洋相的父亲。咕查的名字听上去……嗯,用他们的话讲像裤衩。他还是个酒鬼,喝多了总去学校闹事,甚至有一次还扇了校长耳光,这让咕卡丢尽了脸。反正吧,你若是有个不争气的父母,总会让你颜面扫地的。但我从不取笑她,我的父母也像个笑话,她也不取笑我,所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有求必应的朋友。最近学校放假,咕卡肯定在店里,再说她的车停在外面呢。那是一辆红色的瓢虫汽车,这种车没轮子,取而代之的是六条大长腿。开动的时候,那些腿能像昆虫那样行走,时速可达两百公里。买这辆车几乎花光了咕查所有的钱。我还没告诉你吧,在“人人都写臭字的时代”,汽车的模样像昆虫,根本没轮子。门铃一响,我进来了。咕卡一只手上拿着棒棒糖,第二只手玩着手机,剩下的两只在玩魔方。咕查两只手拿着报纸,余下的两只,一只端着酒杯,另一只拿着香烟。“哦,天哪,又是你,我上午刚给你理了发。”咕查说。“对,老国王。”随后我跟咕卡说,“你的瓢虫车真漂亮。”“不是告诉你了,刚打了蜡。”咕卡朝我挤眉弄眼,可碰巧被咕查看到了。“你上午刚换了发型。你怎么每天都换?有时候一天几次。你是不是有毛病?”咕查嚷着。“他骗你的。”咕查看着我问,“你现在看到的自己是什么模样?”咕查则说,“哼,你这套骗骗我女儿还行。也许,你觉得自己太帅了吧。”“爸,你到底理不理?真是的,他是我朋友,我就两个朋友,一个是林诗丫,另一个正希望你给他弄头发。你连三分钟都用不了。可我至少得半小时。”咕卡生气了。他开始给我弄头发。他长了四只手,动作令人眼花缭乱,没一会儿就弄好啦。我看着镜子,里面的柠檬脑袋上梳着一个过山车式的大背头,真是漂亮极了。我离开“咕卡理发店”回到街上。宝石大街的两头分别通向广场和海滩。这个时间,海滩上肯定一个人也没有,所以我打算去那儿转转。月朗风清,我来到海滩,看到大片的棱皮龟正在产卵。它们驮着笨重的身体,动作缓慢,漫不经心,用鳍肢刨开沙土后,便开始下蛋。一些海鸥在它们身边起起落落,不时偷走它们的蛋。我不停驱赶海鸥,偶尔也会俯下身来,观察海龟下蛋。折腾了一阵子,我忽然看到了一具尸体。她恐怕是刚被冲上岸的,面部朝下,躯体伴随着海浪的起伏正不停晃动。我连忙走上前去。这是一具女人的尸体,留着披肩发,穿着一件漂亮的长裙。我把她翻转过来,看清她的模样。她很年轻,约莫二十出头,长得花容月貌。老天爷,是文莉太太,我认得她!我接下来的举动恐怕会让你大吃一惊。我既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胆战心惊,反而欣喜若狂,振臂高呼道,“我们成功啦,文莉太太,你是属于我的漂亮尸体。”嗯,这需要解释一下。文莉太太早就不年轻啦。她是位身材瘦小、不善言辞、心地善良、腰板很硬的老人。她孤苦伶仃地生活在一幢大房子里。没事干的时候总是看钟表,要么看照片,或者躺在椅子上打瞌睡,总之可怜极了。哦,对了,她耳朵不好,戴着助听器呢。那天我在房间里看书,时光像个幽灵似的从外面进来了。他这人不管到谁家都不敲门,也不光明正大地从门外走进来,而是会挤进来,像耗子似的。他的身体充满弹性,可以自由伸缩,若是愿意,他可以把自己装进易拉罐。他是个细高挑儿,长得又黑又瘦,指头可以像壁虎那样粘住东西。他还是个外星人,据说来自卡曼星球,至于是不是,谁也说不清。他曾是我的同学,因为小偷小摸被学校开除了,现在是“苗条帮”的成员。苗条帮是这一带的帮派,成员都是卡曼人,主要干些偷鸡摸狗钻穴逾墙的事情。有时候也贩卖一些神奇药物。他贼眉鼠眼,不停东张西望,想看看我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哦,吓我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又想偷我东西?”我说。“偷你的东西?”他一屁股坐在床上,“我从不偷朋友的东西。”“那我的那个水晶球季节钟怎么找不见啦。那是我在集市上买的,里面有四季,和外面世界的四季变化是同步的。”“我怎么知道。”他呵欠连天,好像几年没睡觉了似的,“真是困死我啦。”“哼,昨天晚上肯定又去偷东西了。嗨,你别在这儿睡。”我捅了他一下,“找我什么事儿?”“我这儿有点儿东西,刚从卡曼星球上弄来的,你能帮我卖吗?”他睁开眼,坐起身来。“一种神奇的药丸,叫重生丸,但不会真的让人重生,而是能让死去的人看上去很年轻。”“你可真是个笨蛋,这是卖给老人的,它能让死去的老人看上去很年轻。”“好卖。你知道那些老人都十分空虚,而且离不开药。可如果吃了重生丸,就什么药都不用吃了。”他感叹着,“现在的老人真多,这是个老龄化社会,逛集市的差不多都是老人。你见过吧。”“三分之一。现在老人占总人口的三分之一。”他顿了一下,“现在世界的人口是一百亿,一直都是这个数,就好像死一个人才会出生一个似的。”“时光,你觉得这个世界奇怪吗?你刚才说,这世界一直都是一百亿人,不多也不少。”他推了我一下肩膀,“奇怪?呵呵,我看你的脑袋有毛病,因为你长了个柠檬脑袋。”“我看到了,作弊金币,不管怎么抛,掉下来的永远都是正面。这也是我在集市上买的。”“哦,不小心粘到手上了。真小气,给你吧。” 他还给了我。但几天后它还是不见了。后来我拿着重生丸找了文莉太太。她当时正打开她的诊断书,和父亲的一样,也是一只绿金龟。现在的诊断书都是一只绿金龟。她摘掉助听器,让它从她的左耳朵飞进去,一会儿又从右耳朵飞出来。她的脸色黯淡下来。“但有种神奇药丸可以让您死后变得年轻。”我狡黠地眨眨眼,“想试试吗?”接下来,我跟她讲了重生丸的事儿,她听得聚精会神,也许是很久都没人跟她说话了。“它还能让您心情舒畅,”我接着说,“而且当您快要去世的时候,您就会消失。对,消失,然后出现在海洋里。海水将把您带到岸边。到时候您就会像年轻时一样漂亮啦。不过,当时您已经去世了。”她给我看了她从前的照片,气质高雅,神情高贵,是个美人。“但愿你说的是真的。不过,即便你骗我,我也不生气。”后来我总是去她家,陪她聊天,给她讲外面发生的新鲜事。有一天,她忽然失踪了。你瞧,我现在找到她啦。她变得年轻好看,容光焕发,可以有个体面的葬礼啦。真替她高兴。我得赶紧把她藏起来,不能因为我的疏忽大意,让海鸥或者什么其他动物损害了她的美丽形象。所以我把她抱去了她家,那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屋,不过一切照旧。凌晨两点,我去了警察局。我觉得这事儿应该告诉警察,毕竟海滩上出现了一具尸体。可她既不是被谋杀,也不是死于其他事故,而是寿终正寝。门开着,走廊里空空荡荡。我朝里走,经过一个房间的时候,隐约看到一个玻璃罐子在轻微晃动。罐子不大,大概就像你去实验室看到的那种放标本的罐子。外面罩着黑布,我猜他们抓到了一个贼,里面肯定有个卡曼人。你知道警察抓住他们的时候,总会把他们装进罐子。如果关进牢房,他们会像耗子那样跑出来。出于好奇,我走进了房间。这是警官杜威的办公室,墙上挂着他的照片,身穿警服,看上去神气活现,好像自己多了不起似的。我当然认识他,他女儿杜子琪是我同学,而且还曾追求过我。罐子旁还有个证物箱,已经打开了,里面放着些私人用品,我看到一个小盒子十分精致,盒子上还放着一封信。罐子晃动得更厉害了,里面的人恐怕感觉到有人来了。我掀开了上面的黑布,看到时光正像个标本似的关在罐子里。他看上去挺难受,因为他的躯体像麻花那么扭着,不停地朝我挤眉弄眼,表情夸张,惹人发笑。他大概是想让我把他放出来。我当然不能把他放出来,他罪有应得。不过他的重生丸倒是挺管用。我朝他吐吐舌头又把黑布盖上了。他准气得要命,下次见了我肯定会破口大骂,还会偷走我一些东西,说不定还会偷走我妹妹。出了杜威的办公室,我继续往里走,拐了一个弯后,看到走廊尽头有扇门,里面亮着灯,甚至还有细微的声响,那大概是两个人的对话。我便喊了声,“有人吗?”门开了,杜威衣衫不整地出现在门口。他风姿俊美,皮肤白皙,长着一头浓密的卷发,已经英俊到了不像个警察的程度。门开的时候,我还看到里面有个人,是个女人,但没看清,只是惊鸿一瞥。我只注意到她穿着一双耀眼的高跟鞋,因为那鞋跟儿是金色的,所以十分显眼。你知道只有胡蝶才穿这种高跟鞋。她喜欢用黄金做鞋跟。那肯定重得要命。胡蝶是林诗丫的继母。林诗丫的母亲去世后,她就嫁给了林诗丫的父亲林德先生。林德是远近闻名的富商,做毛皮生意,年过古稀,为人谦和,生活在一个大庄园里。那地方大得需要坐直升机。一次中风让他失去了行动能力,但没击垮他的意志。他性格开朗,嗓音洪亮,是个爱开玩笑的老人。我大概坏了他什么好事儿。杜威一边戴上帽子(顺便说一句,他警服上的扣子系得错了位)一边像只生气的斗鸡说,“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对,可她吃了重生丸。那种药丸可以让老人去世后变得年轻。”“肯定是苗条帮的人。”他顿了一下,“你怎么知道是她?”“我把她抱回家了,就是原先她住的房子。我想你们应该通知她的家属。她有个女儿。”“好了,我知道了,会调查清楚的。如果真像你说的,我会给她女儿打电话的。”他见我不走,“还有事儿吗?”他听后暴跳如雷,“你胡说什么,里面根本没女人。你不回家睡觉?”“哦,没什么,也许我看错了。我看到你办公室里有个罐子,关的是谁?”他瞥了我一眼,好像奖励我刚才的态度似的,和颜悦色地说,“时光那小子,他入室盗窃,偷了方心丈的东西。方心丈是我邻居,恰好被我碰到了。他曾做过你的地理老师,现在退休了,你记得他吧。”“当然,他学识渊博,是个好老师,口哨吹得尤其好。”他没有回答,而是奇怪地看着我,好像他真的看到我长了个柠檬脑袋。随后他把我送出了警察局。我不会看错的。我绕到警察局的后面,果然在那里看到了一辆漂亮的小提琴甲虫汽车。那是胡蝶的车。走在街上的时候,我想起了杜子琪,她是杜威的女儿,一个货真价实的长舌妇。她的两张嘴可能说呢,她真长着两张嘴,这恐怕是因为继承了她母亲基因的缘故。她母亲是个外星人,据说来自塔戈星球。还是那句话,至于是不是,谁也说不清。塔戈星球的人都长着两张嘴,他们有个很长的下巴。上面的那张用来吃饭,下面的用来说话,但两张嘴都会唱歌。当他们开始歌唱的时候,就像二重唱似的。所以我们把他们叫做双嘴人。可我却从未听过杜子琪唱歌,她压根儿不会。她貌不惊人,体型肥胖,喜欢穿生物塑身衣。生物塑身衣是用某种生物弹性蛋白制成的,穿上这种衣服,三百斤的胖子看上去和得了厌食症差不多。有一次,我和她约会,忽然间,她的生物塑身衣爆开啦,简直让人笑掉大牙,好像玉米一下变成了爆米花,她的胖身子把外面的衣服撑得七零八落。她大概买到了伪劣产品。她上体育课时也曾把里面的塑身衣撑破过。真是丑态百出。我后来就不理她了,每次见了都形若路人,甚至有一次她被汽车撞倒,磕破了膝盖,我都视而不见。这大概让她恨透了我。不知不觉我又回到了海滩。我一点儿不困,文莉太太的事儿让我兴奋不已。我看了一整夜棱皮龟产卵。我离开海滩的时候,太阳已经很高了。我不是很困。如果我现在想睡觉,肯定也能安然入睡。但如果真睡着了,那也只是普通的睡眠,不会找到那个湖的。不知不觉我来到了国王大街。方心丈老师就住在这条街上。那是一幢老式公寓,临着街,里面的楼梯也是旋转的。我也许该去他那儿转转。他丢了东西,心里肯定难受得要命,我可以告诉他东西找到了,也抓到了小偷。不过,说不定杜威早就告诉他了。另外,我还有些重生丸,可以卖给他一些。他并不富有,如果不想买,送给他也行。他是我的初中地理老师,已经七十多岁了,因为身体的缘故(他有哮喘和糖尿病),前段时间刚刚退休。他个子很高,仪表堂堂,给我们上课永远都是一身得体的西装。不知什么原因,一直都是单身。他家面积不大,书非常多,我曾去过一次,是他叫我去的,原因是我在课堂上和他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争执。那天他给我们讲课,顺便提到了一些曾经的人物,他这么说,“他们都是来自格斯玛星球的,贝克汉姆、猫王、爱因斯坦、歌德、蒲松龄还有皮特。那是位于赛加特星系中的一颗不起眼的行星,它绕着一颗名叫荣耀之光的恒星旋转。”他见我举起了手便问,“马文,有问题吗?”“是的。据我所知,情况不是这样的。”我站起来,“这些人都诞生于地球,那也是宇宙中一颗不起眼的行星,它绕着一颗名叫太阳的恒星旋转。后来太阳变成了红巨星,地球上的生命逃离了那里,从此散布到宇宙的各个角落。”“根本没有,对吗?那我就不能说什么了。”他笑了,“这是无稽之谈。同学们,众所周知,上面提到的人物都来自格斯玛星球。”“不,他们是地球人。”我说完,同学们都笑了,除了林诗丫和咕卡。“我真的在那本地理书上见过。”“哦,我还真不知道你有个湖边木屋。据我所知,玛斯城附近根本没有湖。”“我没撒谎。我是有一个湖。我只有在睡着的时候才能找到它,我会生活在那里,直到我醒来。”“我跟你说了不是。我只有在那里才能专心写作,而且我的作品也发表了,这就说明那不是一个梦。”我大吼着,随后拂袖而去。那天我去找了他,在他家门口徘徊了好一阵,忐忑不安,不知是否该按下门铃。最后我也没按,打算转身离去,可刚要下楼,却听到了杜威父女的声音。真倒霉,我宁愿听方心丈的数落也不想和他们打招呼。所以我按下了门铃。方心丈开了房门。他看上去和课堂上判若两人,真是可怜极了,穿着一件满是破洞的条纹睡衣,头发蓬乱,像老了一百岁。“进来吧。”他说。我便进去了。他关好房门,“要喝点儿什么吗?”“不用了。”我坐在沙发上,看到茶几上放着一摞《选中者》杂志,心想他也许读过我的作品。他沏好茶,端给我的同时说,“普诺基茶,在集市上买的,很好喝,喝了能吹出很响的口哨。”我接过来,“我喝过这种茶,可我不会吹口哨。”我喝了一口,看着他说,“您看上去和上课时不一样。”他莞尔一笑,“哦,你说这个。在家的时候,我穿得要随便些。”“反正也没人看。”他停顿了一下说,“你的《启德一号》写得非常棒,真是赏心悦目。”“对。若不是看到作者简介,我还以为是什么名家大作呢,可作者却是我们的马文。”“关于上午的事,我想说我真的有本那样的地理书,在集市上买的,是个哈西奇人的旧书摊。”“我不知道。不过我想如果看了那本书,也许就会相信你。你放在你的湖边木屋啦?”我一直没给他看那本地理书。我找不到啦。他恐怕觉得我有什么难言之隐,所以再没提过,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后来我上了高中就再没见过他。在拐进方心丈住的那幢公寓大楼时,我没看到杜子琪,可她看到我了。她正在一个生物塑身衣店里选衣服呢。她见我拐进大楼,匆匆付了钱后就跟了出来。门没锁,我推门而入,叫了两声方老师,可没人应。房间一如往常般整洁,不像刚被盗窃过。当我走进书房的时候,被眼前的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书房窗帘紧闭,方老师穿着一身漂亮的西装,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枪筒已经伸进了嘴巴。他面无表情,打算自杀,而且去意已决。我一个箭步冲上前去,大喊着,“不要,方老师。”他不为所动,扣动了扳机,奇怪的是手枪并没有射出子弹,恐怕是被卡住了。在他迟疑之际,我抓住他的双手想要夺下手枪,并说着,“您为什么要自杀?”他怒不可遏,一边推开我一边说,“放开,别管我!”我们你争我夺,相互撕扯,忽然间,枪响了。我看到方心丈的躯体猛烈地抖动了一下,他向后退了两步,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手枪却不知怎的跑到了我的手里。这个场面难免让人产生误会,好像我刚杀了人似的。子弹正中他的心脏。他脸色惨白,身子不停抖动着,对我说,“不是你的错,我扣动了扳机。”说完就撒手人寰。我呆若木鸡,刚才的一切恍然如梦,正在不知所措时,身后忽然响起了杜子琪的声音,是从她上面那张嘴上传出来的,那张嘴的声音更尖,像个女高音,“哦,天哪,马文,你打死了方心丈老师。”我回过神来,连忙跑上前去,捂住她的嘴巴,解释着,“不,别叫!他是自杀。”可声音却又从她下面那张嘴传了出来,这次变成了女低音,“我都看到了,就是你干的,我要告诉我爸爸。天哪,你杀了人,我要,我要昏过去了。”她说完眼睛一翻,昏了过去,里面的生物塑身衣也随之爆开,把外面的衣服撑得七零八碎。瞧,她又变小胖墩啦。这事儿确实有些麻烦,加上杜子琪的两张嘴,我是百口莫辩了。过了一阵子,她醒来了,身子虚弱得好似刚生了小孩儿。她说,“我渴。”我喂了她水。她又说,“我冷。”我又给她披上毯子。她还说,“我头疼。”我又给她额头敷上毛巾。可等我刚想跟她解释一切的时候,她一下就变得生龙活虎啦。她一跃而起,想要夺路而逃,大叫着,“杀人啦,马文杀人啦!”“是这样的,”我说,“我刚才进来的时候方老师想自杀,所以我想夺过那把手枪,可夺枪的时候枪响了。我真没杀人,我的手指头都没伸进扳机里,你说怎么可能是我开的枪?”“我可没听见。”她想走,我用身子挡着她,“讨厌,让开!”“我什么都看到了。我刚才买生物塑身衣的时候,看到你鬼鬼祟祟进了公寓大楼,手还放在口袋里,好像拿着什么东西。我跟上来,看到你走进方老师家,然后开枪打死了她。”她把我气得七窍生烟。我扇了她一个嘴巴。她回敬了我两个。这当儿,杜威进来了,问发生了什么,杜子琪用她那两张嘴,添枝加叶,无中生有,把她看到的和想象的都跟杜威说了。最后她说,“爸爸,人是他杀的。我听到方心丈呼救的声音,他还说,‘不不,马文,别开枪!’可马文还是开枪了,我都看到了。他真可怜。”她简直不可理喻!后来,杜威拉着女儿去了客厅,二者嘀咕了好一阵,我一句没听清。再后来,杜子琪一个人回家去了,临走时还朝我吐出了她的两条舌头。杜威像只狐狸一样进了书房,关上房门,在我身边坐下,不停搓着手,好像这是件挺为难的事儿。“马文,我刚才去了趟文莉太太家,的确像你说的那样。”“哦,是的,我没撒谎,方老师的事儿也是一样。他是自杀,我没杀人。”“里面包括一封遗书,是放在一个精致的小盒子里的,看上去很值钱。可时光并不知道盒子里有这么一封信。这说明方心丈真的打算自杀,而且今天他也这么干了。”“那是封遗书?”我如释重负,“哦,这下水落石出了。”“对。如果我把这封遗书拿出来,那么一切就合情合理了。”“马文,”他忽然变得语重心长,“你能帮我一个忙吗?”“哦,是这样的。”他做出难以启齿的表情,“我有件东西在林德手上。你知道林德吧。”“哦,对,她是你女朋友,我怎么能忘了呢。我希望你能帮我拿回来。”“不,不是那个意思。我直说吧。”他看着我,“我希望你能帮我偷回来。”“别问了,反正不是什么光明正大的东西,如今在林德手上,他拿这个威胁我。”“对不起,杜威先生,我不能干这种事。您干嘛不让时光帮您偷?或者苗条帮的其他人。我不想干,也干不出。好了,杜威先生,我走了。事情已经弄清楚了,人不是我杀的,方老师是自杀,他还写了遗书呢。”我打算离开。“哦,等等,马文,你刚才说什么遗书?”他明知故问。“就是被时光顺手偷走的那封,藏在一个精美的小盒子里,您刚才说的,现在就在您身上。”“如果你不帮我偷那些照片,那么我身上就没有那封遗书。”他板起脸来说。“算是吧。”他站起来,按着我的肩膀让我坐下,“你得帮我干这件事。我信不过苗条帮的人。但你就不同了,你是才华横溢的作家。如果你帮我拿到了,我就把这封信公开。如果拒绝,子琪的话你也听到了,那将对你非常不利。而且,说不定我也听到了方心丈呼救的声音。”他眯着眼笑了。他没等我回答,又说,“东西很好偷。我可以告诉你保险箱的密码。”他点点头说,“今天是她生日,晚上家里将举行宴会,林德肯定不会在他的卧室,你可以趁着这个时间把那些照片偷出来。”“到底什么照片?如果你不告诉我,无论如何我是不会干的。”“对。林德想要离婚,他手上有些我们在一起的照片,如果成为证据,那么胡蝶一分钱都得不到。你知道她嫁给林德就是为了钱。可林德却知道了我们的事儿。怎么样?成交吗?你帮我偷照片,我把遗书公之于众。”“她会实话实说的。那么,成交吗?”他说了第二遍,并伸出手,我好像已经没有选择的权利了。真倒霉!我们的计划很简单。我需要在晚上11点准时到达林德庄园的后门,那时胡蝶已经把后门打开了。我知道一条小道可以躲过监视器。随后我会来到那幢气派的别墅后面,爬上二楼,翻窗而入,潜入林德的卧室。保险柜在浴室里,藏在一面镜子后面。我只需要输入密码,打开保险柜,偷走照片就行了。杜威会在前面等我。我常去林德家,对那里轻车熟路,所以这并非难事。我从方心丈家出来了。我没拿那把枪。杜威让我放桌子上了。我看到他也没碰。另外,他还告诉了我保险柜上的密码。实在无处可去,所以我又去了咕卡理发店。不消说,咕查立马来了句,“哦,又是你,我昨天晚上刚给你理了发。”“你先坐那儿吧。弄完这个我帮你弄。”咕卡说。她正给一个女顾客做头发呢。半小时后,咕卡让我做到了她的椅子上,一边摆弄我的头发一边问,“想换个什么发型?”咕卡很快帮我弄好了。我不满意,又说,“不好,给我换成小李子在《泰坦尼克》里的发型吧。”她又毫无怨言地照做了。我还是不满意,“不好,给我换成美国队长的发型吧。”她连着给我换了七八个。但我还是不满意。她看看我的头发说,“头发太短了,得喝头发速生剂。可是头发速生剂很难喝,而且有副作用,你可能会感到头昏,就像高原反应。你吃早饭了吗?”我喝了头发速生剂,像中药一样难喝,三分钟后我就变得长发垂肩了。她开始给我烫头。烫的过程中我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他去过未来,曾问我是否想知道自己的未来。我说不想。原因显而易见。我的未来需要自己去探索、去体会、去领悟,但就是不需要知道它。可现在不同啦。我好歹得知道这件倒霉事对我的影响。我可不想干坏事。想到这里,我又来了精神,对咕卡说,“你能快点儿吗?我赶时间,我有件重要的事。”头发很快弄好了,我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头,那是个满头卷发的大柠檬。我和咕卡道了别,刚出理发店,忽然觉得一阵天旋地转,好像后脑勺上挨了一棍子。随后我去找了那个人,他住在章鱼大街上。他叫谦陆。实际上他叫陆谦,但大家都这么叫,我也就随波逐流了。我是在集市上认识他的。他是个医生,模样像个戴眼镜的超人。那天我在集市上从苏默尔人那儿买了一件CT雨衣。雨衣是白色透明的,只要穿上它,可以从外面看到内脏,所以叫CT雨衣。我本想穿着吓唬林诗丫的,可谦陆希望我让给他,他是医生,需要这玩意儿,而我也痛痛快快地这么干了。所以我们成了朋友。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正吃午餐,一瓶红酒外加一整块烤羊排。我说明来意后,他喝了一口酒,先赞美了我的发型,又优雅地擦擦嘴角说,“我在未来待不了多长时间,这你知道吧。”“知道,你什么都告诉过我。如果你想到达未来,就必须开始奔跑。你会越跑越快,周围的一切也会变得模糊。当你停下来时,你就到达了未来。可并不能持续很长时间,事实上,大概只有那么几分钟。随后你会从未来缓缓消失,继而回到现在。”我接着说,“至于这个未来距离现在多久,取决于你什么时候停下来。停下的时间越早,你所到达的未来距离现在越近。也就是说,你并不知道到达了未来的哪一年。你见过我的未来,对吗?”“那是什么?别卖关子了,跟我说说,我现在真的很想听。”“那好吧。不是可怕的事,而是悲伤的事。”他停顿了一下,又喝了口酒,“那天下着雨,我看到长满青草的斜坡上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他们穿着黑衣,打着黑伞,表情庄严肃穆,正在为某人举行葬礼。我向一个路人询问了情况。他告诉我那是你妻子的葬礼。原话是这么说的,‘哦,那是大作家马文,他的妻子今天下葬。随行的还有他的孩子们。他儿孙满堂。’我又问他,‘马文很出名吗?’他怪里怪气地说,‘人人都知道他,除非你是刚从娘胎里冒出来的。’随后我走上前去,看清你的模样。你年事已高,拄着拐杖,手里还拿着一捧鲜花。而你那棺木中妻子却仍是个红粉佳人。”“真的吗?我后来真的娶了她,而且生活了一辈子。”我喜不自胜,“我看上去多大?”“哦,没什么。”我敷衍着,并改变了话题,“谦陆先生,您觉得这个世界奇怪吗?”“真的吗?”我来了精神,问,“您觉得什么奇怪呢?”“什么都很奇怪。这世界有来自科幻世界的人,也有来自奇幻世界的人,嗯……而且很多道理都说不通。”他顿了一下,“所以我觉得它更像是来自头脑,而不是真实所见。”“你知道吗,我总是不觉得饿,我吃东西只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喝酒也是一样。”“天哪!我也是,”我说,“我们根本不需要食物。您知道吗,谦陆先生,我曾经试过,整整半年,我一口东西没吃,可我照样长个儿。您能看到自己的脸吗?反正我看不到,我长了个柠檬脑袋。”“是的,当我照镜子,我看到我的头是一个巨大的猕猴桃,虽然上面也有五官,可那也太小啦。”“看来我们是同一种人。这是个奇怪的世界。我找到知音啦,而且我有个幸福的未来。好了,我走啦,再见,谦陆先生。”我兴奋地跑到街上,大呼小叫,一路狂奔,不知不觉跑过了几条街。当我停下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保险柜大街。苗条帮的人都住在这儿。那里住宅的模样都跟个保险柜似的。我忽然有了个主意,打算去时光那小子家看看。他肯定不在家,他在警察局的一个罐子里呢。我走到他家门前,看到大门紧锁,敲打了几下房门后也没人应。所以我拿出弗拉明戈先生,就是那条金鱼,就在把它伸进锁孔的一瞬,它变成了一把钥匙,在轻微地转动了几下后,门瞬间开了。我去了时光的房间,在那里找到了我弄丢的所有好东西,作弊金币、水晶球季节钟、一块倒着走的手表、一个可以存储叹息的海螺……老天爷,还有那本地理书。我把它们都装进一个双肩包里。后来我才发现,这个双肩包也是我的。我兴冲冲地出了他家,看到马路中央正有一大群卡曼人围在那里,旁边还有辆汽车,好像出了车祸。我不想多事,打算离开,却听到一个卡曼人冲着我叫,“嗨,马文,快过来看看,这好像是你家的狗。”我连忙跑上前去,看到丁丁倒在了血泊中,已经断了气。我差点儿哭出声来,眼中噙着泪水,抱着它说,“你怎么跑出来了,丁丁!该死的……”我把它抱起来,失魂落魄地朝着家的方向走去。一个苗条帮的人拉着我说,“你发型不错,像个混蛋,在哪儿弄的?”我怒气冲天地说,“别碰我!”我抱着丁丁回到家中,进门的时候看到门口停着辆独角仙汽车,恐怕家里来了什么大人物。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是来买父亲的,可惜买不成了。他们正打算离开,母亲则竭力挽留,二者一前一后从我面前经过。“被车撞死啦。”我悲伤地说,丁丁的尸体也从我的怀中滑落。“啊哈上吊自杀了。”乌玛说,“当他知道哈丽露要卖掉他的时候,就在《疯人院》里上吊了。如今这幅画已经一文不值了。”“是嘛。”我看到了那幅画,它就在客厅里,父亲果然上吊自杀了。虽然看不到全景,你也知道那幅画有多小了,可你能看到他的两只脚已经悬空在那把椅子上了。至于他在上面干什么,哼,不用猜也知道了,肯定不是在上面换灯泡。接着我上了楼,来到妹妹的房间,她的样子可爱极了,但她是个毛绒玩具。我知道她将永远都是个毛绒玩具。我瘫坐在地,心如刀割,捂着脸失声痛哭。我在她身边哭了好一阵,随后抱着妹妹下了楼,冲着母亲大吼,“你连个小孩儿都看不住。丁丁被车撞死啦。我妹妹再也变不回来啦。她那么可爱。你从来都不给她讲故事……”她好像看不到我,也听不见我的声音。她对乌玛说,“我要去趟博物馆。问问他们一双关于契科夫的破皮鞋的油画要不要。”我跑去了一座空屋,怀里抱着妹妹,我要给她讲故事,给她讲所有的好故事,好像哄她睡觉似的。讲着讲着我出现了幻觉,看到她复活了,离开我的怀抱,朝着一个隧道口走去。她赤着脚,穿着那身粉红色的睡衣,走到隧道口的时候,天堂的光把她照亮了,她还转身冲我挥手。我叫着,“不,别走,马雯。你叫马雯。你该有个自己的名字……”说完我就睡着了。大约两年前,我对世界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它的种种新奇并不能带给我持久的喜悦,恰好相反,那些匪夷所思的事件常常让我感到厌烦,加之成长带给我的烦恼,我便愤然离家,四处闲逛。那天我走累了,坐在一棵菩提树下休息,一个街头艺人走到我的面前,开始拉奏他的提琴。他衣衫褴褛,头发编成的诸多小辫也满是油污,但他的音乐却给我的内心带来了一种久违的平静。我甚至看到一些音符正伴随他的演奏从琴弦上飞舞起来,好似多彩的蝴蝶,在我的耳边盘旋萦绕。这是心灵之作,余音绕梁,感人肺腑。在享受了这段美妙的音乐后,我给了他几个小钱,他则冲我深鞠一躬,像个绅士般转身离去。随后我就在树下睡着了。这是几天以来的第一次睡眠。我感到一些令我躁动不安的情绪正飞出体外,好让好奇的心灵得到充分休息。可我忽然感到双脚一阵刺骨的寒冷,我便睁开双眼,惊奇地发现一些湖水正漫过我的脚面。我不由大惊失色,看到自己已经坐在一处湖边,而穿鞋的双脚也已探进湖里。我把目光投向更远的地方,四周的小山多姿多彩,层峦叠嶂,形成一个秀美的山谷。山谷中心有一个宁静的湖泊,湖面波平如镜,一些水鸟正在上面嬉戏。周围还有茂盛的森林,高大挺拔的树木犹如放哨的士兵。近处的草地则开满鲜花,花香四溢,沁人心脾。我还看到一处漂亮的木屋,就在湖对面,若想到达那里需要绕过半个湖泊。我恍然如梦,站起身来,朝着那个木屋走去。途中我看到一块木头做成的界牌,插进松软的土中,上写“马文的湖”。木屋门的中心挂着一个麋鹿头,长着令人生畏的大角,它对我说,“欢迎你,我的主人。”我问他,“你是谁?”“你可以叫我康兰先生。”我推门而入,房子朴实无华,没有多余的家具,一切都那么自然而然。写字台冲着窗户,桌面上已铺好纸张,一支笔平静地躺在一旁。我不由自主地坐上椅子,开始奋笔疾书,好似灵感不是出自我的头脑而是来自本能。写累了我会吃些东西,木屋里的冰箱像被施了魔法,永远都是满满当当。我不停地写,直到不知不觉地睡去,并在那棵菩提树下惊醒。一切犹如一场梦境。这就是我第一次找到那个湖的经历。我本以为在木屋里写好的文章只是我梦境中的秘密,可令人困惑的是,它第二天就发表在了《选中者》杂志上。这个消息竟然是林诗丫告诉我的。她身材高挑,端庄俏丽,可惜是个瘸子。她的右脚天生畸形,魔鬼见了也会眉头紧蹙。但我却毫不介意,世上没有完美之物,再说,她身体缺陷正是使她品性趋于完美的动力。她心地善良,乐善好施,性格沉静,加之出身豪门,使得她犹如公主般人见人爱。两颗心灵的相遇不需要过多的语言。那天我回到教室,发现里面多了个女孩儿。她正沉静地望向教室门口,我们四目相对,我的心差点儿从嗓子眼里跳出来。她羞怯地低下头来,而杜子琪则对她指指点点。我看到她那畸形的右脚上穿着一只同样难看的鞋。她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大概是同学们想用这种孤立表达对她的反感。我对她的事情略有耳闻,怜悯之情陡然升起,厌恶地瞪了杜子琪一眼,堂而皇之地坐在了她身边。我们就这样成了朋友。她的品性无可挑剔,接下来的日子,其他人也把和她的相处当成了人生乐事。徒有虚表的东西往往蒙蔽我们的双眼,那些事物绚丽、浮夸又短暂。而真正的美是不易发现的,因为她们更持久、更端庄、也更隐蔽。我们心心相印,无话不谈,常在一起嬉戏玩耍。要么观察集市的出现,追逐着清洁工露丝跑来跑去;要么走进漆黑一片的树林,吹出无数色彩斑斓的光泡泡,那是一种可以发光的泡泡,只要将它们吹出,便如灯泡般亮起,然而轻轻一碰,它又灰飞烟灭;要么躺在夜空下看星星。有一次,她精神不济,我问她怎么啦。她说最近老是睡不好。我便从集市上买来一种药片,吃下这种药片,身体能变成人体床垫。我吃下了,尽管我还长着脑袋和四肢,可身体却变成了一张床垫的模样。我恳请她躺在我的身上,保证给她一个美妙又持久的睡眠。可她犹豫不决,生怕压疼了我。我说如果没有人躺在我身上睡觉,我将永远都是床垫的模样,她这才躺了上去。第二天醒来,她不仅发现我已恢复原貌,而且还躺在我的怀中,这让她羞愧不已,我则没羞没臊地说愿意做她一辈子的人体床垫。她总是问我为什么一天一个发型。我说我长了个柠檬脑袋。而我问她最多的问题是,“你是否觉得这个世界奇怪?”她则回答这个世界再也正常不过。我还带她看了《疯人院》,她看后惊叹不已,“这不是你父亲,这是契科夫。”后来我从她的口中得知,在湖边木屋中完成的作品已经发表。她问我这是否出自我手,我说确凿无疑。我后来常去那个湖边木屋里写作,方法已经告诉你啦。作品接二连三地发表,可我从未见过编辑,不知他是从哪里得到的,也未收到过稿费。林诗丫是我忠实的读者,她尤为喜爱我的《启德一号》,那也是我的最爱。里面描述了一个机器人,他的行为举止受到大多数人的操纵。也就是说,他其实没有头脑,每个人都可以将自己想法传递给他,从而实现对他的操纵。然而人们的意见总是相左,所以他只听从人数较多的那一方的建议。后来他杀了人,被销毁了。他之所以杀人也是因为听从了绝大多数人的意见。这篇文章让她感动不已,她说,“启德真可怜,是那些人让他干的坏事。他杀了一个好人,一个正人君子。”我说,“是呀,可我们永远不知道是谁让他干的。因为那是大多数人。”有一天,我想也许该带她去那个湖转转。我们手拉手,好似来了次穿越。当她到达那里的时候,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她的右脚不再畸形,她激动万分,不停地跑呀跳呀唱呀,直到筋疲力尽。我后来也想继续带着她,可她说我需要安心写作,她来了我什么也干不成,再说她已经看到自己完美的样子啦。当我抱着妹妹睡着的时候,我又回到了这里。一切照旧,冰冷的湖水让我惊醒,我绕过湖泊,走进木屋后便开始写作。康兰先生在我进门前还说茶已经沏好了。我猜,当我离开时,他会以一个管家的形象出现。我不知道在湖边木屋里写了多久。当我从那座空屋中惊醒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差点儿误了大事!我连忙抱着妹妹出了空屋,一路狂奔来到了咕卡理发店。不消说,咕查还是那句话,“哦,又是你,你中午刚换了发型?你脑子是不是有病!”“哦,天哪,你妹妹怎么啦?”咕卡看到了我怀着的妹妹。“爸爸,他是我朋友,我就两个朋友,一个是林诗丫,另一个正希望我借给他车。再说,他刚失去了妹妹。”我开着瓢虫汽车离开了这里,临走时还撞到了电线杆子,保险杠都掉了,好像撞到了咕查自己,他大叫着,“你就不能小心点儿吗?”它跑得追风逐电,六条长腿令人眩目,几分钟后我就来到了林德家附近。我将车子停在一个小坡上,下了车,因为没拉手刹,汽车顺坡而下,越来越快,直到撞上一辆逆向驶来的汽车。开车的是个哈西奇人,长着颗玉米般的脑袋,头发像菠菜,肚子像肥鹅一样鼓。他咒骂着下了车,我则连忙钻进了树林。我穿过密林,趟过小溪,走过空旷的草地,来到庄园的后门。后门已经打开了,隐约能听到前方宴会发出的声音。我走上一条枯藤遮蔽的小道,绕过一个废弃的喷泉,来到别墅后面。我看到旁边有个梯子,大概是摘樱桃用的。我将梯子搬到合适的位置,然后爬上了二层。窗户是锁着的,根本进不去。所以我下了梯子,用弗拉明戈先生打开了别墅的后门。我顺着楼梯上了二楼,来到林德的卧室前,宴会的声音更响。我推门而入,卧室大得吓人,还套着一个书房以及一间浴室。我径直走向浴室,果然在那里看到一面镜子。我拉开镜子,里面有个保险柜,输入杜威告诉我的密码,可仍旧打不开,因为还需要钥匙。我再次掏出了弗拉明戈先生打开了它。里面除了现金珠宝别无他物。我知道被骗了。当我后退的时候踩到了什么东西,身子不由一晃,手中的弗拉明戈先生也从手中滑落,碰巧掉进了一个鱼缸里。鱼缸里养满了水虎鱼,它们风卷残云般将弗拉明戈先生吃了个干净。我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低声说,“哦,对不起,弗拉明戈先生。”我俯下身来,看到刚才踩到的东西原来是一把手枪。那正是方心丈自杀的手枪!这时,房间的灯光瞬间亮起,我听到一声尖叫,转头就看到了胡蝶。她身穿华服站在书房门口,满手鲜血,大喊着,“杀人啦,马文杀人啦……”一切发生得太快啦。出于本能,我像头惊慌失措的野兽向外跑去。她扑过来将我摔倒,在我们扭打的过程中,她竟然从我手里得到了那把手枪。她朝我开了一枪,子弹正中我的肩头。我推开她,跑出了大门,本想原路返回,可听到有人上来了。我慌不择路,朝着相反的方向奔跑,穿过走廊,跑下楼梯,蝴蝶又朝我开了一枪,正中我的大腿,我失去重心,翻滚着从旋转的楼梯上滚落,直接滚到了舞池中央。我周围站满了穿着盛装戴着假面的人,其中有很多是外星人,音乐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看着我,这也包括林诗丫。她惊叫着,“马文,你怎么在这儿?”此刻胡蝶出现在楼梯上方,她朝着人群大喊着,“他杀了林德……”接着朝我开了第三枪,子弹打在了我身旁的地面上,溅起的碎石划破了我的脸庞。我翻身而起,继续朝着门外奔去,身后再次响起枪声,人群发出惊呼,我应声倒地。这次是杜威开的枪,他吹着冒烟的枪筒,像个牛仔般神气。子弹击中我的肺部,我仰面躺在地上,林诗丫将我抱在怀里,杜威走上前来,胡蝶也匆匆下了楼。“他杀了你父亲。用的就是这把枪。哦,天哪!”胡蝶慌乱地将手中的枪扔在地上。“我们该叫救护车。”谦陆俯下身来,并摘掉了面具,抚摸着我的头说,“你不会有事的,孩子。”我看着他,脸上露着凄惨的笑容,含糊不清地说,“你骗我。我们没有生活在一起,我们也没有那么多孩子,你根本没去过未来!”“你想说什么?” 谦陆,“哦,别说话,我这就打电话叫救护车。”“你罪有应得。”胡蝶幸灾乐祸,得意洋洋,与杜威相视一笑。“我被你们骗了。你们才是凶手。你们利用了我。你们还想……”我用尽最后一点儿力气大吼着,“杀人灭口!”我昏了过去。“这小子脑子有问题。他每天都换发型。你见过他的未来?”杜威有些好奇。“美好的未来?开什么玩笑。他是杀人犯,他杀了林德,他还杀了方心丈,我女儿都看到了。我一直在找他。”“这我不关心。另外,我还见过你的未来。” 谦陆看了胡蝶一眼,“应该说你们的。”他们说着的时候,林诗丫又跑下来了,泪流满面地冲我说,“你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亲?他死了……我的父亲死了……马文,你为什么要这么干……你答应过我要陪我一辈子的……”谦陆将她揽在怀中,低声说道,“你会知道真相的。”。我被一辆救护车送去了医院。他们在手术室里抢救了我整整三个钟头。林诗丫和咕卡透过一扇玻璃从外面看着我。咕卡怀里还抱着我妹妹。忽然间,咕卡看到医生们不再对我抢救了。我死了。咕卡说,“天哪,马文死啦,他的脑袋变成了一颗巨大的柠檬。”我被封闭在一个密不透风的容器里,容器的形状类似蜜蜂的蜂房,即一个呈六角形的圆柱,里面充满不知名的液体,我像个子宫里熟睡的胎儿漂浮在里面,好像失重了似的。我没穿衣服,头发也被剃光,皮肤的颜色看上去挺吓人,像个福尔马林里浸泡的标本。我的腹部插着一根很粗的软管,这是我在此地生存的“脐带”,一方面给我提供营养,另一方面可带走我排出的废物。我的头部还戴着一个布满孔洞的头盔,类似滑板头盔,它是用数个吸盘吸在我头上的(吸得很紧,以致在我的头颅上形成了数个棋子大小的凹陷,形如弹坑),上面还闪烁着我大脑发出的电信号,此刻变得十分强烈,所以触发了外面的报警灯。头盔上还连着一根极其细微的光纤导线,大脑传出的电信号就是通过这里传输走的,但不知传到哪里。我周围还有很多这种蜂房结构的容器,密密麻麻,数不胜数,每一个容器里都禁锢着一个人类。他们同样赤身裸体,同样双眼紧闭,同样肤色吓人。这里是一个类似于地铁隧道的通道,顶盖很高,巨大无比,可以穿过一条洋流。当你极目远望,感觉这通道似乎是环状的。通道顶部是一长溜灯,明亮刺眼,把这里照得亮如白昼。当你走进这里,仿佛来到了空间站,宁静、安详、洁白一片、充满了令人震撼的科技感。通道的两侧布满那种蜂巢结构的密闭容器,层层叠叠,令人目眩。通道下方的地面上,凸起着一条类似铁轨的东西,上面悬浮着一溜线条流畅、结构简单且呈乳白色的座椅。这些座椅循环反复,自行运动,绕着整个环形通道行驶,犹如自动扶梯一般。有时候,这种座椅也可以像飞行器那样飞翔起来,那是通过意念控制的。远远看见,有几个人坐着这种飞椅过来了,与巨大的通道相比,他们小得跟个苍蝇似的。这些人包括两个机器人以及一个人类。他们很快来到那个关闭我的容器前,容器在很高的位置,在按下一个按钮后,那个关闭我的容器竟然旋转着来到下方。可以看到,关闭我的那个容器上,六角形的舱门外的报警灯不停闪烁。那两个机器人便打开了舱门,我几乎被里面的液体一下冲到了地上。我像头野兽那样剧烈挣扎,痛不欲生,这是本能反应。他们连忙拔掉连接在我腹部的软管以及我的头盔,其中还一个使劲拍打着我的后背。我开始剧烈咳嗽,在咳出一大滩液体后,我便醒来了。我被眼前的场景惊得不知所措。我想我大概来到了天堂,或者某个外星人的飞船上。我惊恐地看着眼前的三个人。那个人类身材很高,看不出年纪,穿着一身古怪的紧身制服,冲我微笑着说,“欢迎你马文。欢迎来到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哦,你大概是问这里,这里是马太环,以圣马太的名字命名的。你刚从幻想舱里出来,幻想舱就是那些充满液体的蜂巢结构的小空间。”他指了一下,“你是被选中者,欢迎你,孩子。”他做出拥抱的姿势。“当然。哦,别说话,你的舌头还不太习惯语言,这大概需要几天适应。你的身体也十分虚弱,等恢复好了,我会跟你解释一切的。而且,”他眨了一下眼睛,“你得回到地面上生活,就是我们下方的那颗行星。你在那里有个漂亮的木屋,也在湖边,可以在那里安心写作啦。”我十分虚弱,根本无法站立,那两个机器人把我搀扶到一个椅子上,系上安全带,随后他们也坐了上去。于是我便随着那些座椅飘移起来。周围的一切令人惊叹,可谓触目惊心,舱室里的人看上去既陌生又熟悉。忽然间,我好像看到了林诗丫。她也在一个幻想舱里,漂浮在里面,腹部插着一根软管,头上吸附着一个头盔。她像是睡着了,双眼紧闭,肤色吓人。我惊叫了几声,那男人便让运动的座椅停止下来。我盯着舱室里面的林诗丫看了好一阵。“没错儿,是她,你的朋友林诗丫。哦,难以置信,你竟然可以从这么多人中看到她,而且几乎是一眼就看到了。他们看上去都差不多。”他又问,“她是不是和你在那个世界里看到的不一样?”我点头。他说,“没错儿,她生活在幻想舱室里,而且恐怕会永远都生活在那里。好了,我们走吧,我会跟你解释清楚的。”我们坐在椅子上继续移动着。有时候,我可以透过太空舱上的玻璃看到外面的一切。它的整个结构是这样的:马太环的形状有些像摩天轮,内侧有“辐条”,其实那是通道。马太轮本身就已经硕大无朋啦。可实际上,我看到马太轮还不止一个,而是数量众多。它们都被串在一个巨大的呈圆筒状的太空舱上,而那些马太轮上向内辐射的通道就通向太空舱。它们是一个整体,后来我才知道,这个整体叫马太星。它像一颗巨大的卫星,正围绕这一颗类地行星旋转。太空舱被分割成若干不同功能的空间,有实验室、休息室、健身房,可谓应有尽有。不过这里人不多,大多都是机器人,而且根本没有外星人。几天后,我恢复过来,那个看不出年纪的男子将我带去了一个房间。我穿上了和他相同的衣服。房间面积很大,模样像个会议室,里面洁白一片,但没多少家具,给人一种空旷荒凉之感。房间中心有个巨大的平台,平台下面插满了密密麻麻的光纤导线,非常细,约有头发的千分之一。后来我才知道,这些光纤导线就是连在我们头盔上的那根。原来这一头通向这里。从光纤导线里向上发射出一些微弱的电信号。一个发出的十分微小,好似一道微弱的不停颤抖的光线。但光纤导线数量众多,发出的光线也就变得十分强烈了。这些扭动的光线,在上方大约两米的位置,形成了一个光彩夺目类似红宝石的东西,大概只有豌豆大小。它没有固定的形状,在轻微变幻着,好似一个活物。后来我才知道它就叫荣耀之光。“你可以叫我M。我曾经也有过名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儿啦。”他看着我,随后又说,“你到最后也会忘记你的名字的。所以现在最好能给自己取一个,越简单越好。”他看了一眼那个发光的类似红宝石的东西,“你们的世界其实就这么一丁点儿,看上去和个豌豆差不多大。”“它叫荣耀之光。从你们脑部发出的电信号在上面形成了一个世界,一个纯粹来自头脑的世界,也就是你们生活的世界。”M说。“当然不是真实的,是你们幻想的。”他接着说,“你一定觉得那个世界稀奇古怪。原因就在于此,这个奇异世界纯粹是你们脑壳中的产物,所以难免有些匪夷所思。不过,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都安之若素。”“因为你们没有生存的权利,你们只有活着的权利。在我看来,生存的权利不仅包括对现实世界的真实体验,更重要的是对现实世界的理性改造。但你们没有,你们是被召唤者,只有被选中者才有生存的权利。生活在幻想舱里的人,绝大多数从生到死都在那个容器里。他们甚至不知道外面还有一个真实的世界。他们在培养皿里诞生,被培育成一个胎儿,随后被装进幻想舱里,腹部连接着脐带,头上戴着可以发出脑部活动信号的头盔。”“这么说,我一直都生活在一个虚幻的世界里?”我问。“对,就生活在荣耀之光里,那是用你们的脑电波构建的,是你们创造的,所以不可思议,但也美不胜收,不是吗?”他顿了一下,“我也曾生活在那里,像你一样。”“你的意思是。人类绝大部分都是被召唤者,他们自出生之日起就生活在幻想舱里,在那里成长,在那里生活。他们用头脑构建了一个名叫荣耀之光的虚幻世界。他们生活在这个世界里,从生到死都生活在那里,只有少数被选中者才会离开幻想舱。”“那些没有被选中的人,如果死在了幻想舱里会怎么样?”“会被移出来。那时他们还是活着的,他们只是以为自己死了,但只是死在了荣耀之光里,可荣耀之光并不是真实的。我们会对他们进行安乐死,这当然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根本没有机会看到马太星以及马太环。他们的躯体会作为肥料,投向我们下方的那颗行星。”“嗯……这说明他们被淘汰了,被荣耀之光淘汰了,他们是失败者,没有资格体验真实的世界。”“你是说,他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地在那个幻想舱里活了一辈子?”“对。其实,你就是把他们放进真正的世界,他们也会稀里糊涂的。因为他们只是被召唤者。”“但我也在荣耀之光所代表的世界里死去了,杜威枪杀了我,可你们没有对我安乐死?”“因为是你被选中者。用咕卡的话说,你是个漂亮的好心肠的小伙子。呵呵,我知道荣耀之光里每个人的思想。这么说吧,只有那些技艺超群、品德高尚、思想深邃的人才能成为被选中者。你是个出色的作家。这世界需要你这样的人。”“我们资源有限,一颗类地行星养活不了那么多的人类。在马太星上有整整一百亿人生活在幻想舱里。再说,我们也不想把所有的人都放出来,一方面是因为绝大多数人都不配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自私又懒惰,软弱又空虚,谎话连篇,装腔作势。他们会发动战争,或者进行犯罪,他们根本就是来糟蹋这个世界的。所以我们不允许这样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另一方面是因为我们想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一个只有品德高尚的人生活的世界,所以我们才精挑细选。而且我们也已经创造出了这个世界。请允许我对她进行一番描述——只有极少的人在这里生存,他们德才兼备,智力超群,不会发动战争,更不可能有什么暴力。大地是美的,植物是茂盛的,动物们则是自由自在。这世界犹如天堂。实际上,我们已经在宇宙中创造了无数个这样的世界。也就是说,我们在宇宙中已经找到并殖民了数百万个类地行星,每一个行星上都有一个马太星。地球已经成为历史,太阳早已熄灭,可人类却兴旺发达。不过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新问题。” M说。“那是你们的幻想。芭比人只是吃苦耐劳的人类,他们长着四只手。双嘴人代表巧舌如簧喜欢说三道四的人。卡曼人代表劣迹斑斑的人。重影人其实都是酒鬼。” “那么我的父母也是我的想象?他们并不是我真实的父母?”“对。家庭是随机组合的。每一个被召唤者,都是优生优育的产儿,是我们在器皿里培养的,所以你们没有亲缘关系。”“都没有,咕查和咕卡也没有。你的父亲之所以会生活在一幅画里,是因为他早已死去,你的妹妹也是如此。你的父亲为了救人而献出生命,在你五岁那年。你的妹妹出了车祸,所以你看到丁丁被撞死。知道吗,荣耀之光这个世界非常神奇,那里不仅有活着的人,也有已经死去的人。我想这也是因为,荣耀之光纯粹是脑中的产物吧。不过,不要以为它完全是虚幻的,你们的智力就不会得到发展。你们照样成长,从幻想舱外面看,你们的躯体会长大,会衰老,就像在外面一样。你的智力不是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吗?你被教育得很好。你是个天才。”接下来,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那么在荣耀之光中的我呢?我被打死了。”我又回到了那个巨大无比的通道。我看到了母亲,看到了咕卡,看到了林诗丫,看到了我周围生活中的每个人。他们被封闭在一个充满液体的舱体里,双眼紧闭,赤身裸体,头发被剃光,而且肤色难看。我真如冷水浇背,内心感到一阵让人颤栗的凄凉。我想到了死去的方心丈。其实他并没有真正死去,那只是我们的幻觉。他会被拖出幻想舱,进行安乐死,他甚至来不及看上马太环一眼就匆匆死去了。绝大多数人都会是这样的结局,他们甚至都没有亲眼见过这个真实的世界,从生到死都只在一个冰箱大小的舱体里生存。“这么说,总有那么一天,她也会在荣耀之光里死去,然后被拖出幻想舱进行安乐死?”“我的父亲呢?还有我妹妹马雯?难道他们在荣耀之光里死去后,也被进行了安乐死。他们甚至都不知道还有个真实的世界?”“是的,恐怕是这样的,非常遗憾。其实你们并没有什么亲缘关系。”M做出无能为力的表情,“这是世界发展的趋势。人类已经进入一个空前的文明。我们已经给你安排好了一切,飞船一个小时后起飞,你会到达下面的那颗美丽的行星。你将永远地生活在那里。你是永生的。我们已经解决了DNA上的端粒问题,端粒已经被一种蛋白取代,那蛋白的形状像个头戴光环的天使,你的细胞将永远地分裂下去。你还可以交到很多朋友,像你一样,他们也都是被选中者,德才兼备,智力超群,永远都不会相互伤害。你也可以结婚生子,但孩子必须要放进幻想舱,只有被选中者才会从展开真正的生活。如果你对下面这个星球不满意,我们甚至能把你送去其他星球。怎么样?”M问。“林德被他们谋杀啦。他们接下来也会对林诗丫动手。国王死了,继母篡得了王位,公主会安然无恙吗?”我声泪俱下,“你们这么做不公平。林诗丫是个好孩子,咕卡也是好孩子,我周围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为什么他们没有生存的权利?这不公平。我爱他们。我还答应要照顾林诗丫一辈子呢。我要看着她变老,我要陪在她的身边……真倒霉,我怎么就这么在那个世界里死了呢?都怪我不小心,让他们钻了空子。我爱她。你们懂什么是爱吗?难道就没有其他办法了吗?”M沉默了一会儿,扶着我的肩膀说,“也许有那么一个。但最好不要尝试。”“你还可以回去,回到幻想舱里,像个标本一样泡在里面。不过你是被选中者,如果回去,那意味着你放弃了这个权利。你将不能得到永生,你终将会死在荣耀之光里,你的躯体会被从幻想舱里移出,像其他人一样进行安乐死。孩子,好好想想,这多么不值得。为了一个虚幻的爱情,就舍弃了永生的权利。你需要慎重考虑。而在我看来,这根本不用考虑。”我下了一个决定,马文的决定。我并不觉得那个虚幻的世界有什么不好,她光怪陆离,美不胜收,甚至可以和死去的亲人生活在一起,我爱他们,我爱所有善良的人。谦陆没撒谎,他的确看到了那个葬礼。我忠诚地守候了我那可爱的妻子一生。对于我曾在外面世界的这段经历,我对她只字未提。杜威和胡蝶当然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谦陆也没说错。但那不是最终的惩罚,我希望M先生在把他们移出幻想舱的时候,让他们睁开眼睛看看漂亮的马太星,让他们感受一下这个真实的让人震撼的世界,让他们明白,他们那不择手段争名夺利的短暂一生原来只是个泡影,一切的所作所为都是枉费心机。你当然知道了我的决定,所以当我再次死去,将是一次真正的死亡。那时,我的脑袋将不会变成一个巨大的柠檬。上海果阅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已获得本篇权利人的授权(独家授权/一般授权),可通过旗下媒体发表本作,包括但不限于“不存在科幻”微信公众号、“不存在新闻”微博账号,以及“未来局科幻办”微博账号等故事发生在一个光怪陆离、美不胜收的虚幻世界。这个世界疯狂又浪漫,充斥着各种反逻辑的设计,你以为你看到了爱丽丝的仙境,可也许它是另一个黑客帝国。作者说:“孔子有他的理想国,苏格拉底也有他的理想国,每个人都有他的理想国,于是我也有。”——故事中这个虚幻世界就是作者的理想国。当短暂的虚幻和永恒的真实相遇,哪一边才有生存的意义?你会如何选择?
这是一篇暗黑童话风格的科幻小说,它荒诞、诙谐、可爱,令人同时感到美好和忧伤。
—— 责编 | 东方木
题图 | 电影《 Love death and robots》(2019)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