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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丨环保督察追责问责:市纪委提五点要求

2017-08-17 清风扬眉

8月16日,市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全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为大局而谋、为大局而动。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保护民生、维护民利、巩固党的执政根基角度,把握认识环保督察的重大历史和现实意义,作为检验 “四个意识”的重要标尺,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市迎接环保督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快速反应、线索处置机制,坚持信访件1小时登记、1小时送签制度,每日报送工作进度,5日内报送办理结果。对审查人员库和专业人员库人员在岗情况不定期抽查,原则上在环保督察期间不得休假,确保随叫随到。


坚持以历史辩证态度处理问题,对每一个问题都要实事求是,放在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去把握,找准法律政策依据,找准党纪条规依据,找准责任划分依据,找准处理档次依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追责问责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对已提前介入的27件,既尊重客观事实,又注重方式方法,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区分对待,区别处理,不搞“一刀切”,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对已约谈、已追责的,要强化政策解释、心理疏导和回访教育。实现既教育干部,又推动环保问题整改。


要一手抓环保督察本身的追责问责,又要注重发现、分析、整改背后不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理念,强化协调、绿色发展理念,把问责的效果最大化,推动工作长效发展。



来源/眉山市纪委

编辑/曾晖 夏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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