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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告知书
各校外培训机构:
暑假将至,为持续巩固我市“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确保孩子们度过健康快乐的假期,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向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如下要求:
1.暑假期间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所有学科类培训机构或个人不得以“一对一”“上门服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不得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上学科类培训。
2.不得通过任何途径发布学科类校外培训广告。
3.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第一时间向家长公布“有证有照”机构名单。
4.培训项目及收费标准须在公示栏公示,不得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不以“打折”“买一送一”等方式诱惑学生家长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学费。
5.收费前主动与学生家长签订《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收费后主动开具正规发票,并诚信履约,妥善处理学生退费等有关诉求。
6.定期主动开展校外培训材料、从业人员等情况自查,配合接受主管部门相关检查。
7. 严格落实省、市、县(区)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教育局将继续畅通举报渠道,在暑假期间组织人员联合公安、市监、消防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通过各级媒体通报黑名单。
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打造规范有序的全市教育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健康快乐成长。
2022年6月29日
统筹:濮教宣
责编:刘东
审核: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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