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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阜阳人社
2024-11-20

阜人社秘〔2024〕72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阜人社秘〔2024〕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按照《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皖宣通字〔2022〕43号)执行。



二、申报程序


2024年度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按照隶属关系或属地管理原则逐级进行审核、申报。


(一)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时间: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4年9月9日至9月2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县、市、区及市直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27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2.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3.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资讯中心”下方“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该系统首页,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选择“个人登录”下方“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相应账号、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业绩资料(在登录界面自行下载操作指南)。填写完成后,用人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从“单位登录”入口进入审核,然后由主管部门、人社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评委会组建单位。


4.申报人应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资历、继续教育、论文、业绩、公示证明等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


(1)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应是申报人取得现任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情况。业绩成果材料应突出代表性,对多人共同完成的项目,需提供本人在该项目中承担工作及发挥作用的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材料应包括刊物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等。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关。一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一篇计算。任期内论文、著作原件,发表(出版)时间截止2024年9月20日。


(3)继续教育情况上传本人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对应页面(每页签署本人姓名),学时验证部门根据要求验证、加盖印章、注明验证日期。


5.申报人务必确保网上申报所有信息真实、准确、规范,图片清晰、可辨认、无颠倒。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自负。


6.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需上传加盖公章的《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二)纸质材料报送


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盖章后,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单位统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由系统导出并打印盖章的《委托评审函》(含委托评审人员名单)1份。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单位出具。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逐级审核盖章。评审通过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渠道退回,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3.《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1份。此表仅供破格申报人员填报,可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打印。


4.篇幅较大较长、不便上传的业绩材料,其中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后报送。



三、申报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一)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今年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如申报中级职称基本任职年限为满5年,即2020年12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相应顺(以印发考核结果的文件为准)。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严格实行“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做到逐级推荐审核,严格执行评审制度,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需对申报人员有关信息和申报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要求,原则上不得越级破格。


(三)完善诚信体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填写并上传《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请托、“打招呼”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禁止多头申报,对在同一年度多头申报职称资格的,按照规定予以取消申报资格。



四、评审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申报人可在申报材料经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65329082。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2259196


市委宣传部咨询电话:2269123



附件:


1.阜阳市职称申报岗位核准表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


3.单位公示证明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安徽省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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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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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 统筹:陈晓东

· 校对:刘凯强


· 审核:贺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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