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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文明执行|案涉老厂房“旧貌换新颜”
20年前,重庆某座椅厂用其名下一处面积1337㎡的房屋为一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借款人未能如约清偿债务,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并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执行到位45万元后,债务人名下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按照判决内容,应依法对担保人名下的抵押房屋进行处置。
经查,担保人系重庆市某区的第一批集体亏损困难企业和所在街道的特困企业,已全面停产,一直拖欠着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国家税款未缴纳,全厂100余名职工靠房屋租金收入艰难度日,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性质不明,难以进行准确评估作价,如果机械处置抵押房屋,会让企业职工失去最后的活命“稻草”,从而引发不稳定因素。诸多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得案件办理一时陷入僵局。
“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开展以来,九龙坡法院将该案纳入疑难复杂案件范围重点督办,有效把脉案涉企业存在的系列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出实招。经过多次组织协调,债权人、担保人与案外人某区卫健委达成三方协议,由某区卫健委出资购买抵押房屋,将其改建为应急隔离救治中心,用于疫情防控。购房款除清偿银行抵押债权外,剩余款项用于解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问题。
截止目前,债权人已收到执行案款并注销了抵押权,案涉房屋产权已转移登记至某区卫健委名下。担保人重庆某座椅厂在解决职工遗留问题后,也将依法申请破产清算。至此,该案得以完满执结。
撰稿人:执行局 王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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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