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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㉝┃老人递交了一份没有依据的执行申请书,怎么办?
“感谢李法官的耐心调解,解决了我们两个困难家庭的大问题。”杨奶奶紧握着九龙坡法院李成虹法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近日,75岁的杨奶奶来到九龙坡法院立案大厅,递交了一份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所欠的3万元医药费。立案人员在审查中发现,杨奶奶申请执行的依据是一份治安调解协议,不具备执行案件的立案条件。杨奶奶听了立案人员解释后,显得有些着急了。
立案庭副庭长李成虹在听说此事后,与老人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得知老人的未成年孙子王某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去年王某某因口角纠纷被未成年人杨某殴打致伤,后经治安调解达成协议,由杨某母亲赔偿王某某各类费用共计3万元,但杨某一方未按约定给付赔偿款,经多次催收未果。李法官还了解到,王某某父亲患有癫痫,杨某母亲是一名残疾人,涉事双方家庭都比较困难。
鉴于此,李成虹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院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当天,李法官为当事人认真剖析案件、释法析理。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合意,由杨某母亲一次性先行支付赔偿款2000元,其余款项按月支付1000元至付清时止。双方均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对李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中,九龙坡法院干警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践行司法为民,延伸诉讼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撰稿:立案庭 陈臻
供图:立案庭 陈臻
编辑:曾令波
审核:向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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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