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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场记┃九龙坡法院一周腾退5套“法拍房”①





近日,九龙坡法院以群众最“急难愁盼”的问题为导向,对故意不腾退“法拍房”等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加强执行引导,规范执行行为,善意文明执行,一周内妥善腾退并交付5套“法拍房”。


01

案例一




王某因一起借款合同纠纷,被对方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拍卖了其名下的一处房屋。然而,王某欠债后长期玩“躲猫猫”游戏,把母亲李某安排住进案涉房屋内。


眼看着李某迟迟没有搬离房屋的迹象,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嘘寒问暖,主动关心李某生活,并与社区工作人员一道,帮助李某寻找合适的租赁房屋。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彻底打动了李某的心,最终促使其搬离了案涉房屋,法院顺利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02

案例二




杨某、宋某系夫妻关系,因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夫妻二人被对方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拍卖了二人名下的一处房屋。


后杨某因罪入狱,其母亲黄某与妻子宋某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协助完成了房屋现场评估工作。然而,让人始料未及的是,在案涉房屋拍卖成交后不久,黄某一反常态,声称“我儿子在服刑,房子不能卖,我们绝不搬走!”


为此,执行干警来到黄某家中,与她拉起了家常,详细了解有关情况,悉心进行释法析理。经过执行干警的一番努力,黄某对法院依法拍卖房屋表示理解,并主动搬离案涉房屋,法院随即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03

案例三




杜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未能如约清偿债务,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并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因杜某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按照判决内容,法院依法拍卖了其名下的一处房屋。


面对法院执行,杜某的丈夫刘某极不配合,情绪十分激动,声称“房屋虽然登记在她名下,但是是我出钱买的,凭什么要我搬出去。”


执行干警经研判认为,刘某不配合执行的原因有二:一是对房屋产权登记相关法律规定不了解,二是对唯一住房被司法处置后无房居住的担忧。鉴于此,执行干警多次上门做工作,向刘某讲法律、说道理,并依法预留了房屋拍卖后的租金,有效保障被执行人的居住权,促使杜某自动腾退搬离案涉房屋,法院成功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撰稿:执行局 江城 田野

供图:执行局 江城 田野

编辑:曾令波

审核:向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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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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