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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57┃法院与公安联动执行,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




近日,

九龙坡法院执行局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

在一辆由成都驶往上海的

动车上,

找到被执行人蒋某某,

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顺利追回全部案款。


据了解,在钟某某与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经法院判决,蒋某某应偿还钟某某借款本金14余万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蒋某某一直联系不上,且其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向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发出协助函,请求查找蒋某某的下落。


终于,在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发现蒋某某购买了9月27日早上7时由成都东站开往上海虹桥站的动车票。案件承办人李亚军立即与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乘警支队、成都铁路局重庆火车北站派出所的民警联系、协调,确定在被执行人蒋某某乘坐的动车经过重庆北站时将其控制。谁知27号一早,南京乘警支队打来电话说,蒋某某退票了,这个消息给正在前往重庆北站的执行人员泼了一瓢冷水。



承办人与协助执行的公安民警认真研判后,认为蒋某某可能是出行时间发生了变化,于是委托南京乘警支队继续监控其购票动态。果不其然,蒋某某再次购买了第二天同时段去上海的动车票。第二天,执行干警在蒋某某乘坐的动车经过重庆北站时,将其控制并带回法院。




在回法院途中,经执行人员释法析理、分析利害关系,蒋某某认识到拒不执行可能带来的后果,遂将全部案款支付到位。至此,本次执行顺利结束,申请执行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撰稿:执行局 邓君鹏 李亚军

供图:执行局 李亚军

编辑:包康君

审核:向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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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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