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全市法院这么干!
12月24日,全市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全市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工作推进会精神,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总结推广经验,研究部署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诉源治理工作。市高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在会上就全市法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李生龙指出,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也是诉源治理的重要力量,在参与、推动、规范、保障诉源治理方面肩负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既是市高法院党组推出强基导向“六项举措”,建设“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两个平台支点,打造“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两项联动机制,强化“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两个科技支撑的重要原因,也是市高法院提请市委平安办转发《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具体措施》的主要目的。
李生龙就全市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如何发挥作用,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提高站位,准确把握人民法院诉源治理新使命
诉源治理的目标,不仅是诉讼收案数量的减少、“案多人少”矛盾的解决,更是社会治理方式的优化和群众解纷需求的满足。全市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把发挥参与、推动、规范、保障作用,服务支持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为分内之责。
一是“参与”。要主动参与诉源治理各项工作,切实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二是“推动”。要在履行审判职能过程中,深入分析引发矛盾纠纷原因,帮助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发现和解决制度缺失、管理缺位等问题,助力决策科学化、治理精准化。三是“规范”。要发挥司法裁判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功能,以公正裁判为推进纠纷源头化解、前端化解提供价值指引。四是“保障”。要让法官走出法院(庭),走进村社,走向群众,对接基层政法单位、自治组织、调解组织,强化对非诉解纷力量指导,切实发挥司法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引等方面的保障作用。
二、主动作为,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汇聚全社会力量,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全过程、各方面精准发力。全市法院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新格局。
一要主动对接基层综治中心(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指派诉讼服务人员、速裁审判团队入驻该中心,开展司法确认、速裁快审,推动该中心实体化运行。二要主动参与“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无讼村(社区)”创建活动,依托法院大数据平台,为“无讼村(社区)”创建提供数据支撑、指标引领;深入开展“进村社、进网格、进园区”活动,为“无讼村(社区)”创建提供法律培训、业务指导。三要主动对接重点领域主管部门。建立金融、建筑、教育、物业、环境、消费、房地产、互联网、交通运输、医疗卫生等多发性类型化纠纷收案数据常态化通报机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源头治理举措。与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制度共建、治理协同、联防联控,指导重点领域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工作,源头预防和减少诉讼纠纷。四要主动对接各类非诉解纷组织。加强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商会、群团组织的工作衔接,支持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非诉方式挺前、诉讼托底的纠纷化解模式。要积极推进仲裁、公证、律师调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五要着力构建以基层解纷服务站点为支撑,纵向延伸至乡镇、村社,横向对接基层治理单位、基层党组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让村社——乡镇——基层法院及法庭三级解纷组织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纠纷。
三、精准发力,完善诉源治理法治保障新体系
司法的重要职能是定分止争,是以个案调裁诠释规则之治,引领良法善治,树立规则、提供指引,同时也为诉源治理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社会价值判断的“风向标”作用。要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要建立示范判决机制,选取具有共通事实和法律争点的案件先行审理、先行判决,用示范判决确定规则、指导调解,化解同类纠纷。二是发挥诉前辅导“分流阀”作用。要通过人工服务或者智能系统,为当事人提供风险评估、分流辅导,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和解方式解决纠纷。对不适宜调解、已经经过调解但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纠纷,要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三是织牢衍生诉讼案件“防护网”。要树立“一个纠纷一个案件”理念,加强“立审执监访”各个环节释明疏导和调解化解工作,力促矛盾纠纷一次性化解,减少上诉、再审和申诉信访案件。要建立健全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把履行能力纳入诉前调解评估,减少衍生执行案件。四是拧紧防范虚假诉讼“责任链条”。要加强对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执行案件等虚假诉讼多发领域案件的甄别、证据审查和防范处理。要在依法制裁虚假诉讼行为人的同时,向参与实施虚假诉讼的人员所在单位通报情况,提出惩戒建议。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建立线索移送、结果反馈机制,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犯罪行为。要探索通过律师费转付、诉讼费用合理分担、赔偿无过错方诉前调解额外支出等方式,规制滥用诉权以及恶意拖延调解、故意不履行调解协议等不诚信行为。要着力提高防范虚假调解的能力水平。五是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要深度应用司法大数据对诉讼高发领域、新类型纠纷、涉诉信访和社会治理热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对发现的普遍性、趋势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主动承担完善规则、合规审查、风险评估、安全生产等责任。对发出的司法建议,要做好具体落实的跟踪指导和效果评估。
四、夯实基础,健全诉源治理工作保障新机制
开展诉源治理,要注重系统思维。全市法院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在构建管根本、利长远的诉源治理制度机制上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优化诉源治理方法路径。要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一街镇一法官”为牵引,推动“无讼村(社区)”创建工作迈出新步伐,让社区网格、村居两委成为矛盾纠纷化解的“前哨站”;通过“一庭两所”联调机制和“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街镇综治中心和专业性调解组织成为前端化解矛盾纠纷的“中继站”;通过安排诉讼服务和速裁快审团队入驻基层综治中心,让该中心实体化运行,真正成为化解大部分矛盾纠纷的“终点站”。二是完善诉源治理考核机制。按照市委平安办转发市高法院《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通过将街镇、村社诉讼案件增量纳入考核,压实街镇、村社的诉源治理责任;通过将类型化案件增量纳入考核,压实部门诉源治理责任。在考核内容方面,既要考核涉诉案件的数量增减情况,也要考核决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无讼村(社区)”创建情况,以及行业、条线类型化矛盾纠纷诉前化解情况。要实行动态考核,建立过程性排名通报与年度结果排名赋分相结合的考评办法,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要实行考核与激励挂钩,形成市级考核区县、区县考核乡镇(街道)或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诉讼案件增长态势得到有效控制。三是争取诉源治理经费保障。将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畴。市高法院正在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将“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的建设和运维经费纳入专项预算。
五、数智赋能,创新高效社会治理新路径
全市法院要倾力打造精准对接政法综治平台、全面集成诉源治理工作数据、全景展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情况的信息系统,为诉源治理提供数据支撑。
一是通过系统融合、平台对接、数据汇聚实现诉源治理的大数据集成和大平台管理,向党委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实时推送万人起诉率变化态势分析、重点类型案件成讼情况分析、司法建议办理和采纳情况分析,为平安建设考核提供数据支持,把压实部门和街镇诉源治理责任、强化诉源治理过程控制的要求落到实处,督促相关部门将诉源治理工作抓在平时、融入平常。二是全力推进在线多元解纷平台与审判管理系统、“云上共享法庭”无缝衔接,实现法官线上指导街镇、社区诉源治理工作常态化,在线开展诉前委派、诉中委托调解常态化,在线司法确认常态化。三是对接社区治理智能化网格化共治平台,同步推送诉源治理工作情况、高发类型化案件情况、群体性事件诉讼情况以及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引发的矛盾纠纷情况,共同研判社会风险和矛盾纠纷演变动态,分享纠纷化解工作经验,培育形成典型经验的“升级版”。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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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