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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法官,我们和银行的案子已经协商得差不多了,想尽快签书面的调解协议,但是我又行动不便没法到法院来,这可怎么办啊?”九龙坡法院破产庭王法官刚上班便接到当事人余某打来的电话,电话里她焦急万分,迫切地向法官讲述她的燃眉之急。


原来,被告余某及其丈夫陈某,系某公司的实际经营者,2021年至2022年,为了缓解公司经营困境,该公司与重庆某银行签订多份借款合同,累计向银行借款200万元。余某、陈某以及其他两位被告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出具保证书,为该公司的上述债务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今年3月,因公司未能按约还款,银行遂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偿还借款、支付违约金,并要求四位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为保证债权实现,银行在起诉时即对公司采取了保全措施,冻结了公司的账户,一时间,公司经营陷入举步维艰的局面。被告余某和陈某主动与银行协商,希望银行能够同意解除保全,让公司尽快恢复生产经营。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与银行达成初步调解意向的时候,余某却因旧疾病情加重不得不立即手术。术后患处恢复导致她行走不便,余某和陈某担忧调解协议无法顺利达成,心急如焚,于是出院后便立即向承办法官打来电话,寻求帮助。

了解具体情况后,承办法官在电话中告知余某“别着急,我们有办法!保持你的手机畅通,我们商定好后会随时与你联系。”放下电话后,法官团队立即商议解决方案,紧急联系该案其他当事人,将余某的实际情况予以告知并充分征求意见。经过多次沟通,终于取得原告和其他被告的同意,确定第二天通过车载便民法庭的方式组织当事人前往余某住所地进行调解。


次日,烈日炎炎、酷暑难耐,为方便余某参加调解,承办法官将车载便民法庭停在了余某家小区里,各方当事人在车载便民法庭内开始了协商,并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现场签名确认。最终,银行同意被告公司分期归还200万元借款,并同意解除相应的保全措施。


调解结束后,余某和陈某再三向法官表示,“法官,这两年生意不好做,我们都已经做好血本无归的心理准备了,没想到你们第二天就专程上门来调解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公司终于可以正常营业了!”其他当事人也纷纷竖起了大拇指感叹,“在车上就可以解决纠纷,这个车载法庭简直太便民啦!”

撰稿:破产庭 王昕、李欢、牟仪
供图:破产庭 李欢
编辑:杨文静
审核:向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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