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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立法咨询工作委员会对民法典合同编提出修改意见
日前,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通过全国律协就民法典合同编初稿征求意见,辽宁省立法咨询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针对合同编提出修改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1999年10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也是司法实践中适用较多的一部法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颁布和实施,合同编起草自然成为民法典编纂重要工作之一,有关合同法律关系的调整,既要体现社会发展的需要,还要与《民法总则》相互衔接和统一,参与修改的委员以此为出发点,结合执业经验和法学理论,提出了近1.8万余字的修改意见,并按照要求的时间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