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W/1GWh!25年!陕西延安共享储能电站投资运营企业竞选!
3月27-28日·浙江杭州张老师 17710871135
文丨北极星储能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27日,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的公告》,5座新规划的新型储能电站初期规模260MW/520MWh,远期规模500MW/1000MWh。
《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到,储能投资企业建设的集中式共享储能电站运营周期应不低于25年(含电池更换),单次电池系统应按照连续储能时长的2小时及以上,系统工作寿命10年以上,6000次循环系统容量衰减率不超过20%(90%D0D循环),锂电池储能电站交流侧效率须达到85%以上,放电深度不低于90%,电站可用功率不低于90%的标准进行建设。
新能源企业自建的储能项目,建设标准应不低于以上标准要求,鼓励探索开展液流电池、熔盐储热、储氢、压缩空气及其他创新储能技术的研究和示范应用。
《延安市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优选方案》中提到,鼓励竞选企业降低租赁或购买服务费用,促进新能源行业健康发展,但租赁或购买服务不得低于储能电站项目基准收益率(暂按6.5%左右考虑),否则视为恶意竞标,将取消企业竞选资格。
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参与竞争性优选,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选定拟建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
原文如下: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保障高比例新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根据陕西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新型储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2〕1135号)要求,我市拟通过竞争优选方式确定陕武直流一期配套的5座新型储能电站投资运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事项
竞争优选陕湖一期配套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投资运营企业。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5个,安塞区、吴起县、延川县、宜川县、黄龙县各1个。
二、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8日上午8时-3月10日下午18时
三、报名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1号)楼220室,联系人:董玉玺,联系电话:0911-7090220。
四、报名条件
(一)竞选企业投标主体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鼓励经营范围涉及电力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储能电站设备制造等相关企业参与竞争性优选。
(二)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认联合体各方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企业。
(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投标人或其母公司总资产不低于2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3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或其母公司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四)一个企业集团在延安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含企业集团最高级母公司及其下级公司)参与竞争性优选。
(五)竞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没有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开展的能源项目建设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报名要求
参与竞争优选企业持最高母公司委托文件原件(不接受电子版和复印件)报名并提交申报竞争优选资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材料需密封加盖公章(公章可为最高母公司,也可为下属子公司)。
六、评选程序
(一)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分。
(二)工作人员现场拆封竞争优选资料,分发各专家评分。
(三)按照得分从高到低取前5名。得分相同的,按照最高母公司(含下属企业)在延累计建成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从大到小进行排序,如装机容量相同,则按企业在延投资建成第一个新能源项目并网时间从前到后排序。
(四)评分结束公示前5名入选企业。公示期间,入选企业被反映存在重大问题,经核实后取消入选资格,空缺名额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以上评分程序,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地点: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721室,联系电话0911-7090721)。
七、项目业主确定
公示结束后,入选企业按排名先后选定拟建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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