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2019年最高法院执行复议裁判文书汇编》
《2019年最高法院执行复议裁判文书汇编》共整理汇编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公开发布的最高法院执行复议裁判文书36篇314页,均是最高法院最新受理、裁判案件,并在整理过程中做了裁判要点提取和总览表,详见下图,供各位同仁办案实务中按图索骥检索备用。如果需要电子版文件亦可通过文末二维码下载。
1、关于执行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是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等并列的十一大案件类型之一,其又细分为三个中类、七个小类,类型代字共计八个。2016年3月-2019年3月,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执行案件类型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案件类型 | 类型代字 | |
(一)执行实施类案件 | 01.首次执行案件 | 执 |
02.恢复执行案件 | 执恢 | |
03.财产保全执行案件 | 执保 | |
(二)执行审查类案件 | 01.执行异议案件 | 执异 |
02.执行复议案件 | 执复 | |
03.执行监督案件 | 执监 | |
04.执行协调案件 | 执协 | |
(三)其他执行案件 | 执他 |
执行实施案件是执行案件的主体,首次执行案件数量最多。但最高人民法院主要办理执行复议案件、执行监督案件等,此次仅汇编执行复议案件裁判文书。执行监督案件等裁判文书汇编待整理完成成陆续发出。
2、执行复议案件 (代字:执复)的审理和裁判
执行复议案件属于执行救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法院审查执行异议或者复议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实行书面审查,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应当进行听证。
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不服异议裁定的复议申请审查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异议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结果应予维持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异议裁定;(二)异议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应予纠正的,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异议裁定;(三)异议裁定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或者查清事实后作出相应裁定;(四)异议裁定遗漏异议请求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审查;(五)异议裁定对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审查处理的异议,错误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审查处理的,裁定撤销异议裁定,发回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除依照上述第三、四、五项发回重新审查或者重新作出裁定的情形外,裁定撤销或者变更异议裁定且执行行为可撤销、变更的,应当同时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定维持的执行行为。
3、关于本汇编文件的补充说明
(1)在整理过程中,对部分裁判文书标题等明显错误做了订正,但主要还是保持原样,虽有错误亦“拿来主义”,尊重发布者原作。此外,部分裁判文书在2018年和2019年分两次重复进行了公开发布。司法文书是一个法院的“脸面”,体现的是法律的尊严,公开发布供社会公众查阅的文书更应如此,最高司法机关其文书不仅应在法律适用上代表高水平,在公开发布形式上也应成为“样板”代表,应多一点发布之前的校核,少一点明显错误,这仍有很大的优化空间。
(2)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书资源库,截至2019年2月,公开文书6382万份,访问量226亿次。但众所周知,裁判文书网访问量过大造成一度难以打开,被法律人吐槽“苦裁判文书网久矣”。经过最高法院努力优化,现已明显改观,查阅文书基本无虞,本汇编亦是跨越不同时间段逐步整理积累汇集而成,遗漏、错误之处在所难免,请同仁多批评指正。
印象尤其深刻的是,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培训班上刘贵祥专委的讲话,他掷地有声的强调法院的公共服务属性、服务意识与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以及共同营造“和而不同”的良好法律职业共同体环境氛围。感谢最高法院搭建好裁判文书网这个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公共资源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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