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山东: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和临时资质证书全部废止
关于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
各消防中介服务机构:
现将应急管理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以下简称《从业条件》)、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消【2019】2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多种形式并举,认真学习宣贯。
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将《从业条件》要求作为岗位大练兵的学习内容,组织消防监督人员、消防文员开展学习,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要在当地主流媒体,消防救援机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支队要召集在本辖区执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座谈宣贯,重点宣贯《从业条件》与原公安部136号令的区别,强调诚信体系建设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根据部消防救援局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资质许可,原颁发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正式和临时资质证书全部废止,不再作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能力证明及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前置条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时无需向所在地消防救援机构提供备案证明文件。
二、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
部消防救援局正在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近期将投入使用。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要按照《从业条件》的要求,在系统中如实填报人员、设备等信息,信息填报完成后方可开展执业。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在对社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要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情况作为必查内容,核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否在“信息系统”中登记、技术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执业行为是否规范等内容,总队近期将启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平台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动态监管,并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范畴。
三、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诚信体系。
总队依据《从业条件》要求,以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抓手,制定了《山东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另发,采取日常监督检查、专家“飞行检查”等措施,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行为、仪器设备配备、执业项目成效、监督检查结果等要素内容实行动态管理,等级评定为C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令停止执业、限期整改。等级评定为B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整改的,停止执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依法立案处罚的同时,按照问题严重程度,采取加大抽查比例、记入诚信档案等措施予以惩戒,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进行公开通报、暂停执业、“黑名单”管理、行业禁入,并建议人社部门依规处理失信执业人员,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1、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
附件2、部消防救援局《关于认真贯彻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