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1988年施行)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参考
【罪名大全,点击查阅】
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
(1998年11月27日 [1998]高检研发第20号)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的请示》(豫检捕[1998]11号)收悉。经研究,并经高检院领导同意,答复如下: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推荐阅读
☛ 77种非法证据清单(2021年版)
☛ 2021年,诉讼费交纳标准(建议收藏)
☛ 人民日报:官方发布身份证正确复印方法,一定要看!
☛ 2022版:刑法司法解释分类整理+地方刑事司法规范汇编
☛ 2022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一览表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看不到我们推送的内容!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刑事法律事务”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和“赞”,拜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