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地方司法规范】北京高院关于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量刑标准的通知

刑事法律事务 2024年09月17日 10:30

点击阅读➤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常用法律汇编

点击阅读➤公安执法案件法院判决案例汇总(2024整理)

点击阅读➤最高检已发布的53批217个指导性案例汇编(2024.8,果断收藏)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正确适用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量刑标准的通知

2012215日京高法发[45]号)

 

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

   因对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定罪量刑标准认识不一致,市一中院、大兴区法院向我院请示。我院研究后认为,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在“入罪标准”和“情节严重”认定标准的把握上,应当综合考虑案件的整体情况,包括行为次数、行为对象、行为主动性、被告人有无前科劣迹等因素,单纯的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三人次不宜再作为“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被告人分别实施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对人次数累计计算,但被告人出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对同一对象实施不同行为的,可不进行累计。我院将以上意见请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答复原则同意我院研究意见。请各院在今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对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问题,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答复意见办理。

来源:包头律师咨询网http://www.zwjkey.com/onews.asp?ID=13293

(声明:对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家最高司法机关和中央部委发布的有关刑法立法、司法等刑法规范,本公号在发布之前定会通过各种可靠途径核实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各省市地方司法机关等发布的有关刑法解释性规范等文件,尽管对其性质及效力存在着争议,但本着便利大家研究、参考的考虑,在本公号予以推送,但由于种种原因核实其真实性比较困难,故本公号在发布前未予核实,但在发布时会注明出处,请广大读者朋友们理解)


推荐阅读

☛ 律师必备326份文书大全(附下载)

☛ 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操作指引大汇总!(共21件)

☛ (2024版)最高法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

 《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2024)

☛ 刑法司法解释分类整理+地方刑事司法规范汇编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法律读品
ID:lawread
民法典实务
ID:minfalaw
民法典应用
ID:gpslaw
法律实务手册
ID:quduzhi
住建法律
ID:buildlaw
法律权威解读
ID:lawzyk
最高审判研究
ID:needlaw
办公室交流群
ID:lawbef
两高实务解读
ID:legallegal
最高案例解读
ID:mfd_2021
民法典权威解读
ID:civlaw
法律人诗社
ID:WePoets
民商法律事务
ID:mshlaw
民商实务
ID:gh_2d6282135be0
刑法权威解读
ID:lawjour
民法典实务解读
ID:lawcnc
两高权威解读
ID:lawdna
最新法律适用
ID:lawfit
民法典帝国
ID:minfadiandiguo

秘书参考

ID:gwzldq2020

自然资源法律
ID:ziranlaw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一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没有经常留言或点“在看”的,会逐渐看不到我们推送的内容!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刑事法律事务”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赞”,拜托!


“阅读原文”获取精品法律资源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刑事法律事务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选择留言身份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