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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过路摩托车灯晃眼,北通男子召集人马持刀砍人!
夜间出行
多数司机都会自觉开车灯
灯光是夜间行车安全的生命保障
不仅让司机看清楚路面
及时了解前方路况
亮着灯在路上总能第一时间被发现
被别人早一秒发现意味着自己的安全多一分
可谁会想到...
对面来车车灯晃了一下眼,家住北通镇兰田村委会公久贵村的温某遂召集人马将对方砍成轻伤二级,近日,浦北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温某、王某、吴某邦、吴某提起公诉。
2017年10月3日晚21时许,米某斌、米某东两人开车去朋友家吃“领头”,经过北通镇兰田村委会公久贵村公路水尾垌桥头处时,路边的温某以被摩托车灯光照到为由,将其二人拦停并责骂,于是三个人便吵了起来,温某的朋友王某、吴某邦、吴某知道情况后起来殴打米某斌、米某东,而米某斌也通过电话叫来米某南等人。王某、吴某邦见状便持禾镰刀,温某、吴某持砖块对米某斌、米某南进行殴打,米某南的右手肘被王某用禾镰刀砍伤。经鉴定,米某南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今年8月13日,王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同年9月6日,温某、吴某邦、吴某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浦北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温某、王某、吴某邦、吴某结伙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二级,情节恶劣,遂依法提起公诉。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本文由浦北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浦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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