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子真够大的!茅尾海收费站这辆面包车里竟塞满......
放鞭炮是过年的老传统
这不,春节就要到了
有人抓住商机非法运输鞭炮
1月12日晚,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七大队在茅尾海收费站查获一辆非法运输鞭炮的面包车。民警打开面包车的后尾箱时,发现小小的面包车的车厢内,竟然装了满满一车的鞭炮,而且什么安全防护措施也没有!经查,司机陈某无法提供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资质许可证书,且车身无任何危险品警示标志,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而该车厢内装满包装完好的鞭炮,共计50余件,已经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目前,该案件已移交至钦州市公安局尖山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章 运输安全
第二十五条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除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二)不得违反运输许可事项;
(三)运输车辆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
(四)烟花爆竹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五)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不得载人;
(六)运输车辆限速行驶,途中经停必须有专人看守;
(七)出现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插话
临近春节,对于是否燃放烟花爆竹,不少人感到纠结:不放吧,少点"年味儿";放吧,又担心对空气质量有影响。今年你放不放烟花爆竹?
▌本文由浦北早知道编辑发布
▌来源:新浪微博、星沙微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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