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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〡北京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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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计划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是北京市总工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促进和发展工会干部教育、工会干部培训、工会理论政策研究、工会组织咨询、工会职工继续教育、开展相关专业培训、相关科学研究、相关学术交流、相关高等学历教育、相关继续教育。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热爱工会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3、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6、年龄以及工作经验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3月1日17:00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线上报名(网址为https://www.gongzhao.net/cms/front/pcggmx.act?id=2c9130817e0aa84b017e2ede7a2e74e4),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请报名人员于2022年3月4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www.bjzgh12351.org)“公示公告”栏目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三、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相关通知将在网站发布。
四、确定入围人选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通过合格线的报考人员,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通过合格线人数未达到5:1的岗位,按照通过笔试合格线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五、资格复审通过笔试成绩合格线并入围的报考人员,请根据电话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2、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户口的须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页);3、学历、学位、资格、职称、技工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n)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习报考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在京存档证明;5、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证明可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北京通APP、社会保险权益查询服务平台等方式查询并打印。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6、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出现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情形,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按照40%、40%、2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公告”栏目公布。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分数高者进入后续体检、考察环节。
七、体检和考察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情况,将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总工会12351职工服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其他说明
一、疫情防控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二、注意事项1、曾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可参加应聘。2、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3、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4、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5、招聘工作期间,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聂老师、张老师 63522030
岗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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