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法学论坛 | 分论坛五: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
2018年12月15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首届计算法学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论坛暨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成立仪式在清华大学法律图书馆楼顺利召开。本次论坛是全国首次以“计算法学”为主题召开的重要学术会议,引起了学术界、产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分论坛五围绕“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法律问题”展开,由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刘云主持。
(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 刘云)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高丝敏做了题为“智能投资顾问模式中的主体识别和义务设定”的报告发言。她指出,智能投资顾问将自然人顾问行为置化到算法当中,带来了责任主体识别与投资顾问义务体系构建的困境。对于责任主体,她主张仍应由智能投资顾问运营主体承担信义义务,而在义务内容上,应该结合算法的特点设置信义义务的基本内容。她强调,在法律与金融的博弈中,需要平衡金融科技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之间的关系。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 高丝敏)
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李亚虹做了题为“AI作品和发明的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关键问题”的报告发言。她指出,当前人工智能已经可以创作作品、申请专利。通过梳理美国、英国、欧盟对于人工智能作品版权与专利权的保护情况可以发现,传统的作品概念并不包含机器自动、随机产生的内容。欧盟议会近期提出要通过建立电子人(electronic person)的法律地位、调整作品的定义等方式回应机器创造的问题,我国立法也应当考虑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
(香港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李亚虹)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Daniel Seng做了题为“用机器学习研究机器学习:千年数字版权的实施”的报告发言。他指出,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规定了“通知-删除”规则,目前,网络平台开始采用人工智能处理侵权通知及后续删除。但是,通过对谷歌人工智能数据模型的考察,他发现,人工智能目前还无法根据通知对是否存在侵权进行有效判断,导致删除率过高。对此,他强调,应注重对人工智能应用的可行性、可靠性以及透明度进行评估。
(新加坡国立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Daniel Seng)
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做了题为“从网络法的发展脉络看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的报告发言。他指出,在互联网立法与产业发展的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法律问题并不相同。在研究人工智能的法律问题时,我们应当持有保守主义立场。面对科技发展,对于过去的法律规则无法适应的新问题,需要时间经过而渐渐暴露,不能将人工智能法律问题完全剥离于传统法律理论。
(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王新锐)
联合国日内瓦办公室项目顾问张天泽进行了题为“计算法学的创新对法律服务标准化的变革性潜力”的报告发言。他指出,颠覆性技术的出现会促进商业模式的变更。互联网发展已经促进了法律文本与法律服务的标准化,计算法学与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相结合还会形成新的就业机会。为了推动法律服务市场的变革,现在仍需进一步探讨律师的决策过程可否标准化,法律语言和计算语言能否兼容,以及兼容后能否在现实社会中落地等问题。
(联合国日内瓦办公室顾问 张天泽)
最后,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吴伟光作为与谈人对这一阶段进行了评议。他结合人类社会组织形式发展的历史指出,进入信息社会,人类社会正在从文字为主的传统平台不断向以代码为组织方式的空间转换,而法律人的任务是预测在代码空间中人们要承担何种责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吴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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