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智能法治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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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荣 | 从失范到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监管框架革新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精准分层问责为促进技术的规范发展,应完善配套的法律监管方案。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底层技术极具复杂性,若采纳
8月24日 下午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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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发布《在政府中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政策​》

2024年8月15日,澳大利亚发布了一份《在政府中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政策》。该政策旨在为澳大利亚政府在更广泛的安全和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议程下树立典范提供一个框架。根据该政策的描述,人工智能在改善社会和经济福祉方面具有巨大潜力。人工智能的开发和部署正在加速,并已渗透到机构、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中,这种转变正在整个经济和政府领域发生。对于政府而言,采用人工智能的好处包括提高机构运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更好的数据分析和基于证据的决策,以及改善对民众和企业的服务。澳大利亚公共服务(APS)的许多领域已经在使用人工智能来改进工作和与公众的互动。为了释放人工智能的创新应用潜力,澳大利亚需要一个现代且有效的监管体系。国际上,政府正在引入新的法规来应对人工智能的独特风险,重点是预防性的、基于风险的护栏,这些护栏适用于整个供应链和人工智能的生命周期。澳大利亚政府关于安全和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的咨询表明,当前的监管体系并不适合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独特风险。咨询还发现,公众期望政府在采用和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方面树立典范。公众对人工智能和政府使用它的信任度很低,这阻碍了人工智能的采用。澳大利亚公共服务在人工智能的管理方面的准备程度和成熟度各不相同。人工智能技术迅速而广泛地变化,如果不迅速采取行动来减轻风险,就会带来进一步的风险。这意味着政府在使用人工智能方面承担着更高的责任,并应遵守更高的道德行为标准。澳大利亚政府对咨询的临时回应包括承诺创造一个建立社区信任并促进创新和采用的监管环境。它概述了确保在合法但高风险的环境中设计、开发和部署人工智能是安全的和可靠的途径,同时确保在低风险环境中的人工智能可以继续基本上不受阻碍地使用。该政策是澳大利亚政府在安全和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方面树立典范的旅程的第一步,符合澳大利亚社区的期望。它与整个经济的措施(如强制性护栏和自愿性行业安全措施)并行。改政策旨在创建一种政府使用人工智能的协调方法,并已设计用于补充和加强(而非重复)澳大利亚公共服务正在使用的现有框架。鉴于该领域变化的速度和规模,本政策旨在随着技术的变化、领先实践的发展和更广泛的监管环境的成熟而不断发展。政策目标本政策旨在确保政府在采用人工智能(AI)技术时发挥领导作用,为澳大利亚人带来福祉,同时确保按照社区的期望,安全、合乎道德和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拥抱益处本政策为政府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方法,以便自信、安全且负责任地与人工智能进行互动,并实现其带来的益处。澳大利亚公共服务(APS)各部门在采用人工智能技术和能力方面存在差异。本政策旨在通过提供关于人工智能的治理、保证和透明度的基本要求,来统一政府的方法。这将通过增强各部门对人工智能方法的信心,并激励其为公众利益而安全、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从而消除政府采用人工智能的障碍。增强公众信任本政策旨在通过提供更高的透明度、治理和风险保证,来增强公众对政府使用人工智能的信任。成功采用人工智能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公众对政府采用和使用人工智能缺乏信任。缺乏公众信任会阻碍人工智能的采用。公众担心他们的数据如何使用,人工智能的部署缺乏透明度和问责制,以及这些技术辅助的决策方式如何影响他们。本政策通过为各部门实施强制性和可选措施来解决这些担忧,例如对性能进行监测和评估,提高其人工智能使用的透明度,并采用标准化的治理方法。随时间适应本政策旨在为政府使用人工智能嵌入一种前瞻性的、适应性的方法,该方法旨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和完善。人工智能是一项迅速变化的技术,其变化的规模和性质是不确定的。本政策旨在确保对人工智能迅速变化的性质采取灵活的方法,并要求各部门在技术和政策环境发生变化时进行调整和适应。政策实施该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生效。与其他全政府数字政策一致,根据《2013年公共治理、绩效与责任法案》的定义,所有非企业型联邦实体(NCEs)必须执行本政策。同时,鼓励企业型联邦实体执行本政策。国家安全豁免本政策不适用于国防领域的人工智能使用。本政策不适用于《2018年国家情报机构法案》第4条所定义的“国家情报部门”(NIC)。国家情报部门包括:国家情报办公室(ONI)澳大利亚信号局(ASD)澳大利亚安全情报组织(ASIO)澳大利亚秘密情报局(ASIS)澳大利亚地理空间情报组织(AGO)国防情报组织(DIO)澳大利亚犯罪情报委员会(ACIC)澳大利亚交易报告与分析中心(AUSTRAC)、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局(AFP)、内政部和国防部的情报职能和作用。国防部门和国家情报界成员可在不损害国家安全能力或利益的前提下,自愿采纳本政策的部分内容。现有框架政府使用人工智能带来的挑战复杂且与其他问题固有相关,如:《澳大利亚公共服务行为准则》数据治理网络安全隐私伦理实践本政策旨在补充和加强(而非重复)涉及政府使用人工智能的现有框架、立法和实践。该政策必须与现有框架和法律一并阅读和应用,以确保各机构履行其所有义务。探索相关框架以下是与人工智能相关的现有框架的不完全列表。人工智能定义虽然人工智能的定义多种多样,但就本政策而言,澳大利亚建议各机构应采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供的定义:人工智能系统是一种基于机器的系统,它为实现明确或隐含的目标,从其接收的输入中推断出如何生成输出,如预测、内容、建议或决策,这些输出可影响物理或虚拟环境。不同的人工智能系统在部署后的自主性和适应性水平各不相同。各机构可参考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网站上的进一步解释材料。鉴于人工智能的快速变化性,各机构应保持对本定义任何更新或变更的了解。随着更广泛的全经济监管环境的成熟,本政策中的定义将进行审查,以确保采取一致的方法。原则和要求以下部分概述了“赋能、参与和演进”框架下的政策原则和要求。赋能与准备原则安全地使用人工智能,以提高生产力、决策质量、政策成果和政府服务交付水平,造福澳大利亚人民。澳大利亚公共服务(APS)官员在使用人工智能时,需要能够解释、证明并对其提供的建议和决策负责。对采用人工智能有明确的责任划分,并理解其使用方式。长期构建人工智能能力。强制性要求责任官员:各机构必须在本政策生效后的90天内,指定一名或多名责任官员负责实施本政策。责任官员可由个人或机构主席承担。也可根据机构偏好,将责任分配给多名官员或现有角色(如首席信息官、首席技术官或首席数据官)。责任官员的职责包括:在其所在机构内负责实施本政策;通过电子邮件(ai@dta.gov.au)通知数字化转型局(DTA),告知机构已发现新的高风险用例。DTA将利用此信息提高可见度,并为制定进一步的风险缓解方法提供依据。机构可使用风险矩阵来确定风险等级;作为全政府人工智能协调的联络点;参与全政府人工智能论坛和流程;随时了解随时间演变而不断变化的要求。各机构在指定责任官员或对其进行任何变更时,应通过电子邮件(ai@dta.gov.au)通知DTA。建议行动人工智能员工培训强烈建议各机构实施以下措施:在本政策生效后6个月内,为所有员工提供与政策指导方针相一致的人工智能基础培训;根据员工的角色和职责,为需要额外培训的员工提供培训,例如负责人工智能系统的采购、开发、培训和部署的员工。数字化转型局(DTA)将很快发布关于为员工提供人工智能培训的指导。机构需要考虑的事情了解人工智能的使用情况了解机构内部人工智能的使用地点和使用方式,并制定包含此信息的内部登记册。现有框架将人工智能的考量纳入现有的框架中,如隐私、保护安全、记录保存、网络和数据等。详情可以点击原文了解。
8月17日 下午 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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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司法部2021年AI用例清单解读

技术,开发了一套包括多变量统计分析工具的强大的统计方法,可自动对缉毒局海洛因和可卡因数字签名程序收集选取的样本的地理来源进行分类。该系统还能检测样品中的异常和低信度结果。[5]4.
8月12日 下午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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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因AI训练侵犯数据隐私遭投诉

据Euractiv报道,消费者组织于周一(8月5日)向爱尔兰数据保护委员会(DPC)提交了一份投诉,指控X公司的人工智能(AI)工具违反了《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这是继Meta和LinkedIn之后,第三家因使用用户数据训练AI模型而面临隐私投诉的大型科技平台。该投诉由律师Marco
8月8日 下午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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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IC—AI立法评分卡解读

近年来,美国在州和联邦层面提出了大量的AI立法提案。这些法案试图通过不同的方式来监管AI,有些法案试图制定全面的监管框架,有些则创建了任务小组或委托进行进一步研究,还有一些集中于特定领域或狭义的AI应用。面对如此多样化的立法尝试,EPIC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个标准化的评估工具,以帮助各方了解和比较这些法案的有效性和完整性。电子隐私信息中心(EPIC)是一家致力于引导公众关注新兴的隐私和公民自由问题的非营利研究机构。随着人工智能(AI)技术的迅速发展,EPIC认识到需要评估和规范AI立法的有效性,以确保这些技术的使用不会损害公众的权利和安全。为此,EPIC开发了AI立法评分卡,为立法者、记者、倡导者和学者提供了一个评估AI法案强度的工具,其具体内容如下。1评分卡的关键要素(1)明确有力地定义明确有力的定义是确保AI立法的有效性的首要前提,主要涵盖了以下定义:·
8月7日 下午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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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 Snyder:谁应该监管AI:政府还是大型科技公司?

谁应该监管AI:政府还是大型科技公司?近期,我们见证了两个关于AI将变得安全可靠的重大新闻。首先是苹果公司宣布将自愿遵守拜登总统关于安全AI的行政命令。同时,欧盟通过了期待已久的《人工智能法案》,实施了广泛的AI监管。让我们深入了解一下这些公告,并探讨美国和欧盟在应对充满风险与机遇的AI革命时所采取的不同方法。苹果的决定是在其发布Apple
8月7日 下午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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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加大网络监管协调力度

数字监管合规性面临的障碍日益增多,给企业和监管机构都带来了挑战,特别是在网络安全法律领域。各种司法和部门法规对受监管实体提出了不同的合规要求,而监管机构则必须推测潜在的违规行为是否属于其管辖范围。为了推动美国网络监管的协调统一,包括白宫国家网络总监办公室(ONCD)在内的机构正在努力寻求一种平衡,以满足受监管实体和监管机构的目标。在最近的一次R
8月7日 下午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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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纪中因个人信息侵权被强制执行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因张纪中未履行致歉义务,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告樊馨蔓(张纪中前妻)与其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判决书主要内容。图
8月6日 下午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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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南区法院驳回SEC对SolarWinds网络安全相关执法行动中的大部分指控

2024年7月18日,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官Paul
8月6日 下午 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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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德国使馆就德方借网络安全问题公开指责中方表明严正立场

据中国驻德国使馆网站消息,德国联邦政府以所谓对德国联邦测绘局(BKG)进行网络入侵为由公开对中方进行无端指责,中方对此予以坚决驳回,并已向德方提出严正交涉。把抹黑特定国家、搞阵营对抗那一套搬到网络安全问题上来,只会破坏国际社会团结应对网络安全威胁。中方坚决反对操弄网络安全问题,炒作所谓涉华网络威胁,敦促德方停止借网络安全问题搞反华政治操弄和舆论抹黑。网络攻击是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威胁,中国也是网络攻击的受害者。中方坚决反对并依法打击各种形式的黑客攻击,‌不允许任何国家或个人在中国境内或利用中国基础设施从事网络攻击等非法活动。(来源:中国新闻网)
8月1日 下午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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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白宫发布总统人工智能行政命令270天以来的行动成果

九个月前,拜登总统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行政命令,以确保美国在发展人工智能的潜力以及管理其风险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这项行政命令是在去年15家美国领头AI公司的自愿性承诺的基础上制定的。今天,美国政府宣布苹果公司已经签署了自愿性承诺,进一步巩固了自愿性承诺作为负责任AI创新的基石地位。此外,联邦机构报告称其按计划完成了行政命令中规定的270天行动,并且按时完成了至今所有其他要求中的任务。各机构在针对较长时间框架的工作上也取得了进展。行政命令发布后,哈里斯副总统发出一系列行动号召,并成为全球AI安全峰会上主要政策演讲的一部分。整个拜登政府的各个机构都采取了积极的行动。政府采取措施减少AI带来的安全和安保风险、保护美国公众的隐私、促进公平和民权、维护消费者和工人的权益、推动创新和竞争、提升美国在全球的领导地位等等。机构今天的报告中完成的行动包括以下内容:管理安全和安保风险行政命令指示各机构采取全面行动来防范及解决人工智能的安全和安保风险,包括发布重要的安全指南和建设测试和评估人工智能的能力。在270多天内,各机构已经取得以下进展:1.
8月1日 下午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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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发布《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企业、域名注册管理和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企业、车联网服务平台运营企业,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湖北省通信管理局2024年5月30日公共互联网网络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与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7月28日 下午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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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坦福2024年人工智能指数报告》解读

该报告将隐私定义为个人对其个人数据进行保密、匿名和保护的权利,以及他们同意并被告知其数据是否以及如何被使用的权利。[3]
7月24日 下午 9:08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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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PB竭力维护各国数据主管部门在人工智能法下的监管主导权

2024年7月16日,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EDPB)发布了一份关于数据保护主管机构(DPA)在《欧洲人工智能法》框架中角色的声明。根据EDPB的说法,DPA在处理人工智能对基本权利的影响方面已经拥有经验和专业知识,特别是个人数据保护权,因此在许多情况下应被指定为市场监督主管机构(MSA)。这将确保不同监管机构之间更好的协调,增强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法律合规预期,并加强对《欧洲人工智能法》(本文也简称《人工智能法》)和欧盟数据保护法的监督和执行。根据《欧洲人工智能法》,“市场监管主管机构”(Market
7月20日 下午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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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dStrike更新导致微软系统的计算机发生了全球大宕机事故

一次大规模信息技术(IT)故障在全球各地造成航班停飞、市场动荡和企业运营受到干扰,此次故障的背后是美国一家网络安全龙头7月19日周五,微软系统发生了全球大宕机事故,市场陷入混乱,多家企业的运营出现问题,事件背后的“罪魁祸首”CrowdStrike
7月20日 下午 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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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经信局: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持续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走深走实,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壮大特色鲜明、优势显著、融合发展的浙江数商群体,根据《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做强浙江数商群体,提升数商发展能力,打造浙江数商品牌。2024年度,遴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领军型浙江数商”企业10家,在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成长型浙江数商”企业50家。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二)业务范围。申报领军型浙江数商的数据相关业务范围,应至少涵盖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服务、数据平台运营服务这五类重点业务中的两类;成长型浙江数商应至少从事其中一类重点业务。重点支持业务详见《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制高办〔2024〕21号)。三、申报流程(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栏目进行申报,在线填报浙江数商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6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二)地方审核。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对辖区内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需上传正式行文签章文件),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日。(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浙江数商的遴选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四、其他事项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辖区内浙江数商工作的责任人(用于开通申报系统审核人员账号),并于7月17日前反馈(见附件3)。申报联系人:张菊芳,15158173182(浙政钉同号)。技术支持:丁岩,18758874349(浙政钉同号)。附件:1.浙江数商申报书2.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资料清单3.浙江数商工作责任人清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7月12日
7月16日 下午 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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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IL发布《欧洲人工智能法》适用问答

2024年7月12日,法国数据保护主管机构法国国家信息自由委员会(CNIL)第一时间发布了关于《欧洲人工智能法》(本文简称《人工智能法》)适用的相关问答,促进相关方更加全面理解该法律的适用方法。一、《人工智能法》的基本情况1.《人工智能法》有哪些规定?答:《人工智能法》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人工智能的综合立法。人工智能系统可能对健康、安全或基本权利构成风险,《人工智能法》旨在为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分发和使用提供一个框架。四级风险分类《人工智能法》遵循基于风险的方法,将人工智能系统分为四个级别:不可接受的风险:《人工智能法》禁止一系列被认为与欧盟价值观和基本权利相悖的有限做法。例如:社会评分系统、利用特定个人或者人群脆弱性的系统、使用超越人意识的潜意识系统、在公共空间使用实时远程生物识别系统、针对个人的预测性警务系统、工作场所和教育机构中的情绪识别系统。
7月13日 下午 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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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人工智能法》最终官方文本发布

2024年7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印发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欧洲人工智能法》的最终文本。该法案采取了分阶段生效和基于风险等级差异的治理策略。2024
7月12日 下午 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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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网络安全监管简化法案》的背景、主要内容与未来走向

2024年7月8日,118届美国联邦国会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对《美国联邦网络安全监管简化法案》(法案S.4630)进行了二读审议,计划成立一个跨机构委员会统筹网络安全管理,重点解决关键基础设施相关部门实施的碎片化网络安全法规状况。如果该法案被签署成为法律,该委员会将负责简化呈一盘散沙状态的美国网络安全法规体系。
7月11日 下午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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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要求Meta停止使用用户数据用于人工智能训练

2024年7月10日,巴西国家数据保护局(ANPD)发布了关于Meta公司(Facebook母公司)隐私政策修改的投票结果。决定维持7月2日做出的适用于
7月11日 下午 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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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这个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帮农民工安“薪”

最高检推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字检察帮农民工安“薪”“67名农民工的44万余元工资,通过检察履职,已经全部到位。”听到这个结果,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检察官于芳认为,案件还不能就此画上句号。“每一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都反映出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实不彻底,要争取在更大层面上推动问题的解决。”在大庆市、区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于芳和同事们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调研、设计监督规则,最终研发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下称“监督模型”)。监督模型投入实践后,交出了不俗的成绩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监督行政机关督促4家企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督促5家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帮助36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107万余元工资。注意到监督模型带来的积极效果,今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厅印发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该监督模型。几个月来,该监督模型在青海、山西等地陆续产生助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地的行政检察监督实效。“把问题解决在最前端,推动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落地见效,让农民工不为讨薪忧愁,对我们而言,就是最好的行政检察履职。”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厅长张相军表示。已有保障体系,为何欠薪问题仍多发?“早在2020年,国务院就颁布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此后,有关部委又陆续配套出台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可以说,保障农民工工资的制度体系已基本形成,可为何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还是时有发生?”在帮助67名农民工讨薪过程中,对这个问题,于芳一直想不通。为此,她查询了大庆市检察机关近四年来受理的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支持起诉案件和行政检察履职相关案件,注意到尽管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有所好转,但是在工程建设领域,遏制效果尚不明显。在大庆市检察院行政检察部负责人沙云晴的指导下,于芳和同事们先后到行政机关、建筑工地实地调研,走访农民工、包工头、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最终掌握了当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的落实情况——有的建设单位没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相反要求施工方主动提供担保,这种反向操作违反规定;虽然大多数企业都设立有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但农民工工资不通过专用账户发放、不按时发放、发放人员与实际施工人员不符等不按规定使用的情形较多;一些行政机关对建设工程和用工信息掌握不够及时、不够全面,主动监管和指导不够到位;…………“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存在着运行不畅的问题。”于芳说。找到问题后,如何解题成了关键。能否从根上解决欠薪问题?近年来的检察实践显示,解决欠薪问题往往优先考虑的是民事检察职能。“面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通过开展民事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协助农民工开展民事诉讼,解决了一大批欠薪问题。此外,对于一些有支付能力但拒绝支付的情形,检察机关通过追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刑事检察履职,也起到了很好的震慑效果。”于芳介绍。“在推动解决欠薪问题上,行政检察大有作为。”在沙云晴看来,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在诉讼监督、非诉执行监督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个案的同时,对一些行政主管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能的情形,检察机关也可进行监督。“这样就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沙云晴说。随着工作的持续深入,于芳注意到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问题,也是有“迹”可循。“运用大数据思维,将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金融机构获取的关联数据信息进行整合碰撞,容易发现制度落实中的难点。”她说。经过充分调研,于芳和同事们整理出“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未提供金融保函”“施工总承包单位未按规定开设工资专户”等“运算”规则,最终成功构建出监督模型。回望建模历程,于芳介绍,表面上看是对数据的筛选和输出,实质上却是对有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行政机关职权范围以及行政检察职权范围的深刻把握。数据显示,大庆市检察机关共调取工程建设领域数据418项,发现监督线索513条,办理案件13起,通过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有效促进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来自最高检的“加持”应勇检察长指出,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让法律监督更加有力有效。“现阶段,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实施和执行仍是亟须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来自大庆市红岗区检察院的这个探索,正是借助数字检察战略,提升行政检察监督质效的创新之举。”张相军向记者介绍,数据模型实现了由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再到社会治理的“飞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行政检察领域的突出体现。据了解,今年3月,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印发通知,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予以推广,强调各地检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用好模型,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切实保障农民工安“薪”不忧“酬”。记者了解到,在各地检察机关应用监督模型的检察实践中,不乏创新之举。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在依法调取结案数据的基础上,锁定未主动履行欠薪支付义务的企业名单,督促行政机关对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涉案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在大数据监督模型的推动下,检察机关聚焦工程项目审批、施工许可、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关键环节,对违反专用账户管理、工资支付规定等情况及时进行预警,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推动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落地落实。”张相军说。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7月10日 下午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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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网信办发布《咖啡消费场景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案例解析》(一)

“亮剑浦江·2024”专项执法行动,近期聚焦咖啡消费场景下个人信息权益保护开展专项整治。日前,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已经对星巴克、瑞幸咖啡、Manner
6月26日 下午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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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转型私法中心《N-EXTLAW》项目概览

(四)N-EXTLAW项目的使命是什么?N-EXTLAW项目的终极目标是推进非提取式可持续经济模式的思考。该项目的使命是了解如何重新构思目前的私法框架,以支持非提取式的未来。
6月21日 下午 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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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运营平台发布,并开源超大规模高质量数据集

6月14日,AI行业顶级盛会2024北京智源大会正式拉开帷幕。作为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源大会“人工智能+数据新基建”论坛同步召开。本论坛由北京智源人工智能研究院主办,中国互联网协会人工智能工委会和中国移动研究院承办。大会现场发布了“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运营平台”(包括平台上线、重磅数据集开源和数据工具FlagData3.0),并启动了“行业数据集—场景应用创新计划”。本次论坛邀请到来自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云、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方电网、中国航信、国双科技等单位和学校的领导和专家,共同探讨面向人工智能+的数据汇聚、生产、挖掘、交易、流通的新路径,探索关于行业数据建设和模型训练、数据应用平台建设、数据智慧运营的新思路。中国互联网协会理事长尚冰出席论坛并致辞,智源研究院理事长、中国互联网协会人工智能工委会主任委员黄铁军出席论坛并发表主题演讲。同时,大会现场发布了“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运营平台”(包括平台上线、重磅数据集开源和数据工具FlagData3.0),并启动了“行业数据集—场景应用创新计划”,为千行百业大模型落地构筑重要的数据基础。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运营平台:支持三种数据使用模式SECTION
6月19日 下午 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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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民议会《关于AIGC在个人数据保护和使用生成内容方面的挑战的信息报告》解读

2024年2月14日,法国国民会两名议员菲利普·普拉达尔(Philippe
6月19日 下午 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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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在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第七条
6月14日 下午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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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中院: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不得交易虚拟手机号码

在我国,注册办理手机号须提供公民个人实名信息进行认证,通过手机号即可以识别到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但真实用户的手机号经过虚拟后是否仍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如果未经用户同意买卖经过虚拟的手机号,并且拨打联系到用户个人,是否侵犯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权益呢?请看下面一则案例。【案情回顾】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大数据平台服务合同》,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按照其提出的模型,提供运营商平台存储的数据,具体指的是经过虚拟的电话号码,可以进行外呼以实现引流的目的。甲公司为此支付了服务费和数据费,现因乙公司未按约定的数量向甲公司提供虚拟手机号码,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乙公司退还相应费用。【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基于合同有效主张解除案涉合同,并要求乙公司退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费用等,虽然双方在诉辩意见中均未提及并主张合同无效,但合同效力属于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的范畴,法院依法对案涉合同效力予以分析认定。未经用户个人授权同意交易虚拟手机号码,并实际实施拨打,是否违反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知情同意原则,合同是否因此无效?法院认为,本案中,尽管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提供的手机号码为已经过虚拟处理的号码,但在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业务需求,乙公司据此提供相应手机号码的过程中,双方均应知晓虚拟号码所对应的用户某项行为特征,并且甲公司也实际实施了拨打行为,其拨打联系真实用户的行为本身已构成对特定主体的识别,并已实现对特定类别主体识别并联系的目的。而且,不仅通过拨打虚拟号码可以识别特定主体的行为特征,在与对方通话交流中通过各种信息的组合,也完全有可能识别到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因此,虚拟手机号码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备可识别性,应属于去标识化的个人信息范畴,受到《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调整。本案双方在微信沟通中从未提及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供的手机号是否经过用户个人同意,也未向法院提供其已获得有关用户同意并授权的证据,故双方未经信息主体同意即交易、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知情同意原则的规定。法院最终认定,双方所签订的《大数据平台服务合同》应属无效,基于合同无效的裁判规则,法院判决乙公司返还甲公司向其支付的数据费和服务费。但特别指出,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裁判不影响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双方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所应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作出处理。【法官说法】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知情同意原则。未经个人同意交易虚拟手机号并实际实施拨打,是否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一直存有争议。分析这一问题,需判断虚拟手机号是否属于个人信息。《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从上述法律条文可以看出,个人信息的核心特点为“可识别性”。判断某一信息是否具备可识别性,应从“可识别性”的内涵和外延予以考量。在互联网技术的加持下,人们的日常工作交流、生活消费、社交活动等越来越依托网络平台进行,某种程度上来说,对于某一自然人具体人格形象的认知与其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是可以相互独立分离的,在不知晓自然人真实身份信息的前提下,仍然可以了解到该主体的个人特征、行为习惯和行为偏好。因此,作为个人信息核心特点的可识别性,其识别内容不仅在于对自然人真实身份的识别,还包括对自然人个人特征的识别,即可以据此确定自然人的行为习惯、社会特征和人格形象,具备这些识别特征的信息也属于个人信息的范畴。因此,虚拟手机号码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具备可识别性,既可以识别到特定主体的行为特征,也完全能够通过其他信息组合识别到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不属于匿名化的个人信息,受到《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调整。《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
6月14日 下午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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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姝媛等 | 欧盟数据治理模式对我国数据要素开发利用的启示

数据流通交易不畅数据供给质量不高。我国数据产量高、增速快,从2017年到2022年,我国数据产量从2.3
6月13日 下午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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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丨《数字法学判例百选》

《数字法学判例百选》汇集了近百位法学界的名家与新秀,共同致力于数字法学的精深探索。全书精选了100个数字法学领域典型案例,基本覆盖数字法学领域的重要主题和关注点,包括网络犯罪、平台责任、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保护、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跨境电商和知识产权合规等,从不同的学术视角展示中国数字法学判例研究的最新成果。所有案例皆严谨遵循事实概要、判决要旨、评析、参考文献的体例编排,在梳理裁判思路之上,重点进行学理分析,并聚焦法律解释与法之续造,致力于实现统一法律适用的目标。本书从判例出发,揭示了数字法治实践中的紧迫问题,展现了中国数字法治的司法智慧,提炼了数字法学的理论内核,可供数字法学理论工作者参考,为法律实务工作者提供实践指引,并有助于推动我国数字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6月13日 下午 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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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民航数据管理办法》《民航数据共享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不得擅自留存、使用、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原始公共数据及其衍生数据。民航局数据统筹管理部门组织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制定民航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规则,规范授权条件、授权对象、数据范围
6月8日 下午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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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 I 如何在国际法视角中规制网络行动?一个迫在眉睫的法律难题

当计算机网络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方方面面,战争模式也悄然改变。网络战、信息战已经被各国纳入战略规划并在战场上发挥出巨大作用。面对计算机网络这把双刃剑,如何在国际法视角界定网络行动和使用武力的关系,如何规制网络行动,使其为世界和平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已迫在眉睫,清华计算法学译丛新作——《网络行动与国际法中的使用武力》一书为我们提供了一幅关于网络行动在国家武装冲突法总体框架中地位的清晰图景。新式武器总会引起军事指挥官们的兴趣,他们的任务是去预测未来战场的形态。如何使用一种新武器并使其效用最大化?它有可能成为“游戏改变者”吗?通常情况下,关于这种性质的争论——受限于最终的(因此亦是假设的)武装冲突——倾向于在内部进行,因此也就远离大众的视野。一般的公众没有必要意识到这些。但是,即使是这样,典型的观点会认为这些商讨是没有意义的(直到武装冲突的闸门真正开启)。不过,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种新的武器出场,引起人们异乎寻常的兴趣。而一旦被此吸引,公众就不愿意再把这个问题完全交予军事专家之手。民间社会(civil
6月4日 下午 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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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2024版)》发布

 近日,第七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在福州举行。数据标准化和数据基础设施分论坛是本届峰会的分论坛之一,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承办,其中数据标准化专场发布了《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2024版)》。这份白皮书梳理了国际国内的数据要素流通发展趋势,聚焦数据标准建设的现状与挑战,为数据要素流通的创新实践提供了参考。
6月3日 下午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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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扬阳 | 自动化行政的裁量困境与解决路径

自动化行政的运行机理自动化行政是行政与技术的耦合,通过使用自动化系统来取代或辅助人工判断,从而标准化和规范化政府决策的过程。其运作机理可划分为三个环节:规则构建、信息输入、结果输出,如图1所示。图1
6月3日 下午 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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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三部门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为深入落实《“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任务部署,近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健全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信息化发展综合能力,有力推动网络强国建设。《行动计划》强调,信息化标准是国家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信息化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化发展和标准化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信息化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基础能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标准实施、增强国际影响力,以标准建设支撑引领信息化发展,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行动计划》提出,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需求导向、坚持重点推进、坚持开放合作。到2027年,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信息化标准体系布局更加完善,标准研制、服务等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发布一批高质量的信息化标准,形成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标准化人才队伍,标准质量显著提升,实施效果明显增强,信息化标准在引领技术创新、驱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国际标准贡献度和影响力明显提升。《行动计划》围绕4个方面部署了主要任务。一是创新信息化标准工作机制,包括完善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优化信息化标准管理制度、强化信息化标准实施应用。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在关键信息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产业数字化、电子政务、信息惠民、数字文化、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等8个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化标准研制工作。三是推进信息化标准国际化,包括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积极参加国际标准组织工作、推动国际国内标准协同发展。四是提升信息化标准基础能力,包括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推动标准数字化发展。《行动计划》从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政策支持、营造良好氛围等3方面提出组织保障要求,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来源:“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
5月29日 下午 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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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安全基本要求》征求意见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主要风险包括:a)危害他人身心健康;b)侵害他人肖像权;c)侵害他人名誉权;d)侵害他人荣誉权;e)侵害他人隐私权;f)侵害他人个人信息权益;g)侵犯他人其他合法权益。A.5
5月24日 下午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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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通过互联网政务应用转载信息,应当与政务等履行职能的活动相关,并评估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转载页面上要准确清晰标注转载来源网站、转载时间、转载链接等,充分考虑图片、内容等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5月22日 下午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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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理事会表决通过《人工智能法》,即将刊发最终稿并生效

人工智能法案也解决了通用人工智能(GPAI)模型的使用问题。不构成系统性风险的GPAI模型将承担一些有限的要求,例如关于透明度,但那些具有系统性风险的则需要遵守更严格的规定。新的治理架构
5月21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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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网信办依法对某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近日,接上级网信部门通报,南昌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IP疑似被黑客远程控制,频繁与境外通联,向境外传输大量数据。经过立案调查、现场勘验、远程勘验(采样技术分析)、笔录问询等工作,查明:1.该公司未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所属的服务器遭境外黑客攻击并植入可获取服务器文件管理权限和命令执行权限的木马程序,大量数据疑似泄露或被窃取,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该公司开展数据处理活动未加强风险监测,在发现数据安全漏洞风险和事件时未采取补救措施,未履行风险监测、补救处置等义务,相关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2024年5月15日,南昌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南昌某集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涉案公司表示,已充分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造成的不良影响,诚恳接受处罚,今后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下一步,南昌市网信办将持续依法加大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营造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来源:南昌市网信办
5月21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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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

浙江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制高办〔2024〕21号省级有关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5月21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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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之幕下的人工智能正义论

《美国科学院院报》(PNAS)在2023年刊发了一篇来自DeepMind和牛津大学合作完成的文章“运用‘无知之幕’使人工智能系统符合正义原则”Using
5月21日 下午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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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人工智能治理和伦理指南》解读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在经济、文化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了社会治理方面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然而,随着AI技术的广泛应用,其潜在的伦理和治理问题也日益凸显。因此,为了保障AI技术的安全使用,东盟(ASEAN)发布了《东盟人工智能治理与伦理指南》(ASEAN
5月19日 下午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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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全文)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5月19日 下午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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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募基金领域数据跨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公募基金领域数据跨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试行)
5月17日 下午 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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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推荐|金晶:《数据交易法:欧盟模式与中国规则》

数据是技术问题,也是贸易问题,更是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数据交易是数据法的核心议题,也是现代法律的新命题。《数据交易法:欧盟模式与中国规则》融合比较法与法教义学方法,引领着我们反思数据监管的全球竞争,也启发我们想象未曾建构的数据交易规则体系。作者中国政法大学金晶老师抽丝剥茧,细致地呈现和整理了市场自治和国家监管的多元关系,有力地求证和确认了数据法的基石。序言:数据交易的法律工具箱目
5月15日 下午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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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

近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2024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5月15日 下午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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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成立

激励数据创新,界分数据权利。今天上午(5月8日),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狮山人民法庭(苏州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成立。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出席活动。
5月9日 下午 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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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稿

【公共数据资源库】省人民政府数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务信息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托省政务云平台、公共数据平台,整合全省公共数据,构建覆盖基础信息、行业主题、应用专题等的公共数据资源库。第十二条
5月7日 下午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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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案例与趋势

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催生了大量AIGC内容,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实践难题。在国内,北京互联网法院在2023年8月24日公开审理了一起人工智能著作权侵权纠纷,被称为“AI生成图片著作权第一案”。作为全球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引领者,美国AI生成物的版权监管政策受到全球关注。本文将分析美国近年发生的重大相关案例,梳理美国对人工智能生成物可版权性的基本立场和论证策略,并进一步呈现美国在这一领域的未来政策发展趋势。1人工智能生成物对美国版权法的挑战人工智能生成物的涌现给美国现行版权制度带来重大挑战,首当其冲的是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可版权性问题。人工智能创作物并非人类智慧的结晶。以“文生图”(text
5月7日 下午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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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NIST启动AI治理新平台

GenAI的推出也是对拜登AI行政命令的直接响应,该命令要求AI公司更加透明地说明其模型的工作原理,并建立了一套包括AI生成内容标记等内容在内的新的标准。原文来源:TechCrunch作者:Kyle
5月6日 下午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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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诉OpenAI进展解读

2023年12月27日,纽约时报公司向OpenAI及微软提起诉讼,指控被告未经许可使用《纽约时报》的数百万篇文章训练ChatGPT模型,侵害了纽约时报的版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案件主要关注生成式人工智能对公开数据的再次利用及版权保护问题。此前,在2023年11月OpenAI的首届开发者大会上,OpenAI宣布提供Copyright
5月5日 下午 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