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局: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持续推进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走深走实,壮大数据要素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壮大特色鲜明、优势显著、融合发展的浙江数商群体,根据《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做强浙江数商群体,提升数商发展能力,打造浙江数商品牌。2024年度,遴选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领军型浙江数商”企业10家,在细分领域有影响力的“成长型浙江数商”企业50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应为在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业务范围。申报领军型浙江数商的数据相关业务范围,应至少涵盖数据技术服务、数据产品开发、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服务、数据平台运营服务这五类重点业务中的两类;成长型浙江数商应至少从事其中一类重点业务。重点支持业务详见《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制高办〔2024〕21号)。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企业通过浙江省企业之家网(浙江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首页(https://zj87.jxt.zj.gov.cn/)“浙企办”栏目进行申报,在线填报浙江数商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提交佐证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26日,逾期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功能。
(二)地方审核。请各区县市经信部门组织企业进行申报,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推荐截止时间为7月30日。请各设区市经信局对辖区内申报情况进行复审并择优推荐(需上传正式行文签章文件),推荐截止时间为8月2日。
(三)专家评审。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浙江数商的遴选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
四、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辖区内浙江数商工作的责任人(用于开通申报系统审核人员账号),并于7月17日前反馈(见附件3)。
申报联系人:张菊芳,15158173182(浙政钉同号)。
技术支持:丁岩,18758874349(浙政钉同号)。
附件:1.浙江数商申报书
2.2024年浙江数商申报资料清单
3.浙江数商工作责任人清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