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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论文查重是个什么鬼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南风窗 Author 周赟

本文转载自“南风窗”,内容已获授权

ID:SouthReviews

作者:周赟

作者 |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 周赟

抄袭无疑是严重违背学术伦理、败坏学术风气因而无可饶恕的行为,对之采取怎样的惩处,都不过分。 

抄袭更可恶的地方或许在于,很难证明它的存在、尤其很难确证它的存在。

以我本人曾经结项的一个课题成果为例,该成果合计字数25.5万,在该成果的计算机查重报告中,显示全文重复比例高达8.9%——你可能无法想象我拿到这个报告、看到这个数据之后的惊讶、尴尬以及恼火:自己辛辛苦苦1年多像挤牙膏似的挤出来的文字,如果被评定为差劲也就罢了,但其中居然有超过2万字是抄袭的?!

后来与学界朋友聊天时提到这个事情,其中一位给出了这样的评价,“计算机固然可能带来‘憋屈’,但这憋屈,你其实可以通过进一步的说明、解释,而避免陷入到抄袭指控中”他接着说,“计算机查重更大的问题在于,只要作者文字功底足够‘高明’,那么,他就可以通篇抄袭而不被计算机发现——更可怕的是,此时该作者可以理直气壮地以查重报告为证据来避免抄袭指控”。

相信任何接触过计算机查重的朋友都知道,它确实同时存在这样两个明显的问题:第一,它只是机械的看文字,而无法检索字里行间的思想、创意——我们知道,后者才是一篇文章质量的决定性因素;并且因为如此,进而第二,它很可能在冤枉好人的同时,纵容实质的抄袭。

作为一个教员,我深知这一点,但我又痛恨抄袭,所以,我给我的学生提出的要求是:如果你的文章被我怀疑、并且仅仅是怀疑抄袭,那么,你就要向我证明,你没有抄袭。

这个“标准”推行了十多年,直到去年,有一个学生“终于”提出了他的异议:“老师,您的怀疑标准是什么?是您的主观感觉吗?如果是,难道您就没有怀疑过您的怀疑?”

对此,我的回答是:“没错,确实仅仅是我的主观感觉。并且,我从未怀疑过我的怀疑”。

当然,这只是我的台面说辞,依赖我多年从教、治学的直觉。

但私下里,我其实曾无数次怀疑“自己的怀疑”,因此,我会尝试去查询一些资料来验证自己的怀疑。但说心里话,除了“明目张胆”的抄袭以外,我从没有真正确证过自己关于某位学生论文抄袭的怀疑——对我的怀疑的最有力支撑,真的,就是我的感觉和判断。但令人欣慰的是,迄今为止,我根据自己怀疑提出的抄袭“指控”,基本上最后都以学生的认错、修改告终。

我当然不是来炫耀自己的判断多么准确。这更像是一种师生之间的心理博弈,我需要分外谨慎,不能贸然冤枉好人,也不愿放过抄袭的学生。

我真正要关心、讨论的其实是:为了避免抄袭、查证抄袭,除了论文审阅者的主观判断外,还有没有更好的方式?

实践中,似乎大家已然默认了计算机查重,譬如“知网查重”:就我个人的观察来看,现在基本上所有学校的毕业论文,所有各种科研项目的结项论文,以及越来越多的期刊之拟刊用稿件,都会要求作者先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

另外,并非完全不重要的是,它的收费标准还不低——一篇1.5万字左右的论文,查重费用居然需要近50元人民币;而且,每年毕业季还涨价!

之所以特别提及这一点,是因为在我看来,如果论文查重真是为了纯洁学术,就应该是纯公益的;或者说,如果它是免费的,我会更有理由相信它不是类似当年“学位证书认证中心”那样的垄断收费项目,而确实只是为了学术的公益项目

有人可能会说,它并不会冤枉好人,因为一个根据计算机查重结果被指控抄袭的作者,只要他能作出合理的说明和解释,有关抄袭指控就会被撤销;并且,它也不会纵容抄袭,因为计算机查重并不排除通过其他途经认定抄袭。

这种回应看似有道理,但如果真是是这样,则我们完全可以问:计算机查重技术岂非并没带给我们任何额外的收益?因为在没有查重技术之前,我们不本也可以通过其他途经来证明、认定抄袭?以及,被怀疑抄袭的作者,不本可以通过自己的解释、说明来避免则抄袭指控?

换言之,如果真是这样,则我们就可以说,计算机查重带来的唯一确定增加的,只是如下两项成本:

第一,因查重而付出的大量人力、财力和时间成本;

第二,认定抄袭的成本。因为一个通过了计算机查重的实质抄袭者,可能以该查重结果为自己的抄袭辩护,而为了驳倒这种“证明”必定需要付出更多额外的成本。

有人可能会说,计算机查重的结果,至少可以当作我们进一步查证抄袭的线索吧?毕竟,那么多的论文,如果没有计算机查重,我们总不可能挨个阅读进而发现其中的抄袭嫌疑吧?看上去似乎真是如此,因为所谓“大数据”、所谓“云计算”技术的吸引力不正是如此?

然而,有这种观点的人忘记了,对待学术论文的正确姿态本就应该是:每一篇学术论文都得到认真而严肃的审阅,而非被当作“数据”进而通过计算机被“处理”掉——再次强调,学术论文中真正有价值的是字里行间的思想、idea,而思想、idea不是数据,也不应该是数据,因此,其也注定往往很难被计算机所把握得到。

另外,从技术上讲,计算机查重的如上“线索”价值也十分可疑。

仍然以毕业论文为例:一篇毕业论文要获得通过,至少需要导师、外审专家以及答辩委员会三重审读。一般情况下,如果这三重审读都没有发现一篇论文存在抄袭,那么,“唯二”的可能是:第一,计算机也发现不了;第二,所有三重环节的参与者集体失职。

显然,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此处不必讨论;

那么,如果是第二种情况,计算机有没有发挥价值的空间?

个人的判断是,如果学术圈真无能、腐化、堕落成这样,那么,计算机查重同样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很显然,在这样的情况下,谁也无法保证通过计算机查重得到的抄袭线索,最终不会被“做掉”。可以说,如果学术圈真蜕变如斯,那么,计算机查重的结果大概更可能被用作实质抄袭者的辩护理由,而非被用作进一步的查重线索。

既然计算机查重并没有带来任何额外的收益,而只是徒增成本,为什么还如此受欢迎?

是各大高校、期刊或项目基金不知道这些吗?回答当然是否定的,因为如果它们大意、甚或愚钝到连这一点都不知道,那么,它们也就不大可能成为有关社会关系(如答辩者和学位授予单位)中总是相对强势的一方。

对此,唯一合乎逻辑的解释是,通过计算机查重,大家都可以有个交代了。

以毕业论文为例:作为该论文作者的学生,因了查重,可以“理直气壮”地证明自己没有抄袭;他的指导老师,则可以在万一该论文被指控抄袭时以之为自己的失职辩护;而该生就读的学校,则当然在今后的各种关于其学生抄袭指控的风浪中掌握了绝对主动权……

至于因此带来的如下损失,则自然被大家忽视、无视甚至否视:学术上的笑话——在学生论文是否抄袭的问题上,居然导师、专家的意见比不上只认识“1”和“2”的机器;学术风气上的败坏——变相激励更多的人玩弄文字游戏就可以“创作”论文而无需担心抄袭指控;以及学校行政管理上的懈怠——校方更不会有动力去寻求更好的途经来提升学术伦理水准;等等。

总之,计算机查重对学术和学问,几乎可以说是有百害而无一利。那么,它有没有一点好处?如果我们跳出学问这个圈子,好处当然有很多:它可以为某些数据公司创收,它可以为某些地方提升GDP,它可以解决一部分人的就业,它可以间接促进搜索引擎等IT技术的发展……基本上可以说,除了对学问没有任何积极影响之外,计算机查重在所有其他领域都可能带来好处。

但问题的关键是,论文查重的本来且唯一的具有内在正当性的目的难道不就是为了促进学风的改良、进而促进学问的发展?

南风窗,中国政经第一刊。

我们始终期待与你一起,

冷静地思考,热情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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