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危局,中国人不应忘却”甲午战争“
朝鲜半岛对中国有多重要?不夸张的说,它关系着中华民族的现实安危与未来发展。
没有1950年毅然决然的“抗美援朝”,也许美国军事力量已经扩张至山海关,如果不想让美军来到山海关,那么,东北必然要经历一场伤亡极其惨重的大战,就算打赢,也谈不上什么重工业建设,粮食基地,能源开发。
美国有了朝鲜这块跳板,任何时候,任何理由,都可以从陆地上进犯中国,至少能让中国疲于奔命,无法集中精力做大事。
然而,现实却是这几十年来,美国非但没能控制朝鲜半岛,而且还多了一个眼中钉,肉中刺。
美国要做的就是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施展军事,政治,舆论等各种手段,达到颠覆朝鲜政权的目的。
从目前来看,至少美国在舆论没少下力气,中国网络也成了攻击朝鲜的前沿阵地。
美国想要让朝鲜半岛,接受它的政治体制,它的意识形态,它的金融体系,它的文化形式,它的军事控制。而朝鲜的存在,令这一切成了镜中花,水中月。
翻开历史看一眼,想要侵略中国,得先在朝鲜半岛上下功夫,甲午战争的爆发,并非偶然,它完全符合这个历史逻辑。
甲午之战
这场战争,既是中日关系的转折点,也是中国命运的转折点。1895年4月17日,中日议和,《马关条约》签订,条约带来了两个直接后果:
一,日本对朝鲜侵略合法化。
二,日本对朝鲜经济控制全面深入。
中学历史课本,一般侧重强调《马关条约》背后的战败屈辱和大清割地赔款的无能。对中学生来说,这种警示是必要的。
但作为成年人,更应当深入了解对日本而言,它的战略目标到底是什么?为什么条约的重点在朝鲜。
日本从《马关条约》中得到利益过于庞大,以至于其它列强也看不下去,于是有了“三国干涉还辽”,俄德法提出的看法是:
一,如果日本占领辽东半岛,朝鲜“独立”有名无实。
二,妨碍欧洲各国商业利益。
三,威胁大清首都。
四,妨碍东洋和平。
日本不得不忍气吞声让辽东半岛吐了出来。但从此正式开始了海外殖民之路。
为实现对整个中国的野心,全面控制朝鲜是必须要做到的一个小目标。前提是日本要在贸易上树立对朝鲜市场的统治地位,最主要对手就是中国。
甲午之战前的四年多时间,日本为了营造国内舆论,积蓄战争力量, 1889年11月5日,在东京星冈茶寮成立了“东邦协会”。
这是一个力量极强的全国性组织,涵盖了日本的政界,媒体,实业,军人,外交等社会精英。如坂垣退助,谷千城,犬养毅等102名会员。
东邦协会的主要事业有:
一,收集(研究)朝鲜,中国及南洋的地理,商情,国情,历史,殖民,兵制,水文等数据信息。
二,研究国际法以及欧美外交政策和殖民贸易。
三,收集中国,朝鲜的通信,报业,著述,古书。
四,举办演讲,座谈,交流研究成果。
五,向各目标国派遣探险队,考察队。
六, 设立学校,培养人才。
东邦协会在中日开战前,会员人数最高达到了1200人,担任过首相的有大隈重信,加藤高明,原敬,内田,但任过外相的有林权助,金子坚太郎,小村寿太郎,陆军大臣有石本新六,财界大佬有涩泽荣一,添田寿一。
因为限于篇幅,人物无法一一介绍,比如涩泽荣一,无论百度百科也好,公知笔下也好,都成了膜拜对像,全然不提他是侵华急先锋,发的是战争财。
东邦协会的好处是,它能干日本政府不方便干的一切事情。“东邦”这个概念,中国认为就是中日,而日本则认为是中国,日本,朝鲜。甲午战争之后, 日本控制朝鲜经济,文化的一些机构,都是由东邦协会派生而来。
贸易上占据垄断地位,日本继而控制朝鲜金融业,实行资本输出,朝鲜第一家银行“第一国立银行”就是由日本财阀大仓喜八郎出资设立,与日资在朝鲜铁路建设一起,牢牢掌控了朝鲜经济命脉,
这些财阀在朝鲜立稳脚跟后,下一个目标就是实行对华经济扩张,大仓等人向中国提出的口号是“互通有无,中日亲善,携手并进,经济结合”。
日本人真实意图是:
一,非工业化的中国成为日本原材料供应地
二,日本掌握资金,技术,中国负责人力和资源。
1895年三井物产的益田孝写下了著名的《棉花论》,也预示着日本的海外扩张目标,已经从朝鲜转向了中国,因为朝鲜已经慢慢落到了日本手中。
甲午战争是中日两国在朝鲜矛盾的必然爆发,以武力较量告终。大清战败,就意味着永远失去了对朝鲜的领属关系。朝鲜得到了名义上的独立,而实质上落到了日本人手中。
今天来看,美国只是得到了半个朝鲜--韩国。韩国在名义上也是独立国家,但大家都知道它是准殖民地式生存,而朝鲜就成了各方博弈的长期焦点。
1904年的日俄战争,则是日俄双方为了中国东北利益的狗咬狗式博杀,日本击败俄国后,就进入到了对华侵略扩张的第二个阶段--控制东北,第三阶段就是918事件之后。
国与国较量往往是几代人的较量, 如果今天只是图着一时痛快,为美国灭掉朝鲜政权而鼓掌,那么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呢?
从1894.1895的甲午战争到1937年七七事变日本走了四十多年,中国到了几乎灭国的地步。我们失去的不是朝鲜,而是战略安全。
《马关条约》到美军驻韩
《马关条约》对日本来说有三重意义:
一,否定了中国对朝鲜的宗主权,清除了日本控制朝鲜道路上的最大障碍。
二,破坏了1871年的《清日修好条规》中的互有领事裁判权体制。
三,日本在控制朝鲜基础上,开始对中国东北进行扩张。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就急需与中国订立一个有利条约,来实行其“拓荒四海”的侵略国策。从1871年起,日本国内就有“征韩”“联韩”之争,从大方向来说还有“南下”“北进”的辩论。但是日本从未改变过对中国的觊觎之心。
美国国内现在对朝鲜政策也有很多争论,但遏制中国的野心从没改变,也不会改变。等到时机成熟时,美国会毫不犹豫的第二次动用武力解决朝鲜问题。
日本为了等待开战时机,也是花了很多年时间。它必须解决几个问题:
一,国内彻底完成废藩置县改革,实现中央集权运作。
二,修改与列强不平等条约,夺回关税权和治外法权。
三,与英国签订《日英条约》,保证英国不会出兵干涉日清之战。
以朝鲜而言,1876年2月的《江华岛条约》到1882年这五年期间,日本以釜山港为桥头堡,遂渐取得对朝鲜贸易的垄断权,大清则内忧外患,无力顾及。
1882年壬午事变爆发及1884年甲申政变,表面上是中国希望强化对朝鲜的控制,本质是中日矛盾体现。
大清的手段使得《江华岛条约》成了废纸,中日在朝鲜利益冲突已经注定早晚以军事来解决。冲突主要体现在:
一,新修订的《中朝商民水陆贸易章程》,强化了宗主国权力。
二,迫使朝鲜按照中国政治体制进行机构改革,授受中国顾问(袁世凯等人),参于制定政治,军事政策。
而这时日本在军力上无法与清帝国正面对抗,政府采纳了井上毅的主张--“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避免与清帝国发生大规模冲突,暗地里发展军力,以等待时机,相机行事。
到甲午战争前这十年,大清在拥有控制权的情况,仍然被日本从容对朝鲜实行了经济渗透,获利丰厚。大清之无能腐朽,能臣袁世凯的目光短浅一展无遗。
这十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袁世凯在朝鲜真的如此神勇吗?看看基础建设利权分配好了。
日本猎取的有:
一,釜山海底电线敷设权
二,釜山,仁川间电线敷设权
三,釜山贮炭所
四,捕渔权
五,仁川贮炭所
六,京釜铁道敷设权。
大清呢?只有一个仁川义洲电线敷设权。
日本没有在这十年推翻大清宗主权,但它的资本已经足够控制朝鲜基础设施。再傻的人也知道,日本肯定会发动一场全国总动员的战争来保证它在朝鲜的利益,挤掉大清。
山县有朋和伊藤博文有共同的观点,他们认为日本的“利益线”不能再局限在本土,而应当是朝鲜。这不是口号,而是需要海陆军的扩充做保证。
“利益线”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核心利益范围。中国的属国朝鲜,居然成了日本的核心利益,今天也一样,中国的邻居朝鲜,成了事关美国安危的地区,而很多中国人也在认同武力推翻朝鲜政权的合理性。
大清如此无能尚且在壬午事变后,与日本抗争了十年。今日之中国,如果眼睁睁看着朝鲜政权崩溃,那才是滑天下之大稽。摧毁朝鲜政权,为什么这样一个明显大大有利于美国的计划,会得到如此多中国人的支持?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日本在《甲申条约》中获得了一项当时看来并不重要的权利,就是出兵权,它变得跟大清一样,一旦朝鲜有变,日本有权出兵干涉。10年后,朝鲜东学党之乱时,日本出兵的法律依据就是来自于此。
安倍晋三也在不断试图修宪,以获取海外大规模派兵权利,国际社会除了中国,韩国外,几乎都保持沉默。中国亲日派也不会炒作这些事情,网友也不大关注,因为,这些事的确在今天看不出作用。
等一切准备即将就绪时,日本开始在舆论上兴风作浪,一方面是日本国内,一方面是朝鲜社会,掀起对大清的舆论攻击。
1893年4月1日,《东京日日新闻》爆料,袁世凯公然责令朝鲜当局将纸币上的“大朝鲜”里的“大”字取下,意在属国不配称大。其它报纸迅速转发,加重评论调门,通过对袁世凯的批判,将日本形容成一个反抗强权,誓为朝鲜争独立,争自由的正义天使。现在美国在半岛也在扮演这种角色。
袁世凯的做法是否妥当?确有商榷之处,但可以看出日本人舆论宣传,社会动员,争取国际同情的能力要远远超过大清。
《马关条约》是清政府麻木不仁,昏聩腐朽最好体现,中国人直到1949年才翻过了这屈辱的一页。
二战之后,朝鲜半岛的问题,一直延续到今天。该撤兵的人,死活不肯撤兵,寻求各理由在半岛长期驻军,甚至搬来了核武器。
朝鲜是邪恶的? 对,它越来越邪恶。简单说说它这些年干的坏事:
它炸毁了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撞落中国战机,对台湾军售不停,扶持台独势力,阻止中国行使南海主权,把分裂势力头子请到平壤养起来,还收留跑路贪官,在中国周边建立包围圈,核导弹随时瞄准中国各大城市,饲养带路党,企图发动颜色革命……这种邪恶国家必须让它死无葬身之地。不是吗?
所以它必须是邪恶的,美国则自带正义光环。
只可惜胖子核武器不是瞄准中国,否则,他早就成了“青年领袖,民主之光”
半岛无核化,大家还是坐下来谈,“六方会谈”不要成了“六方清谈”。朝美之间的任何协议都必须得到有力监督,讲诚信,才能实现“半岛无核化”。
否则,哪国要是不想谈,就赶紧打,别磨磨叽叽。既然不敢打,就好好坐下来谈,一惊一乍的害得媒体,自媒体都快虚脱了。
这样搞来搞去,搞到最后,大家就忘记了“萨德入韩”,然后只能接受既成事实,什么都没改变,中国却莫名其妙多了一层威胁。
2003年干掉萨达姆,很多人支持美国,以为自己站在了正义一方,现在伊拉克想再找出一个萨达姆来重新稳定国家都不可能了。
其实对一个普通中国人来说,晚餐吃什么?远比萨达姆,金正恩倒不倒更重要。你要是连印度的远程核导弹都不放在心上,会为了朝鲜核武器睡不着觉?谁怕谁知道。
公知会含泪说着村上春树一句名言:在石头与鸡蛋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
那他们在美国和朝鲜之间,站队倒是很古怪?美国是弱者?这时他们说要跟正义在一起了。那公知是承认弱者也有邪恶的?那么这么多热点事件爆炒又怎么解释?
说白了就是话语权在谁手中,网民就得跟着谁转?
无关弱者强者,无关正义邪恶。需要什么,就搬出什么。
甲午战争的警钟,永远在朝鲜半岛上空回荡!忘记历史的人,不要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
附《马关条约》
折叠第一款
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国。故凡有亏损其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折叠第二款
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第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折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
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所属诸岛屿,亦一并在所让界内。
第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第三、澎湖列岛。即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折叠第三款
前款所载及黏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公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约疆界于地形或地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各该委员等当从速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
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画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画界为正。
折叠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2亿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折叠第五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徙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折叠第六款
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中国约俟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速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陆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各国见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陆路通商等,与中国最为优待之国礼遇护视一律无异。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各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办。
第一、见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以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
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四川省重庆府,
江苏省苏州府,
浙江省杭州府。
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从上海驶进吴淞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国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中国内地水路见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征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于内地运送税、内地
税钞课杂派以及中国内地沾及寄存栈房之益,即照日本臣民运入中国之货物一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嗣后如有因以上加让之事应增章程条规,即载
入本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折叠第七款
日本军队见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折叠第八款
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各款,听允日本军队暂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允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折叠第九款
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间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且饬有司,不得擅为逮系。
折叠第十款
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折叠第十一款
自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日本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 (押印)。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 (押印)。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陆奥宗光 (押印)。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第一款
遵和约第八款所订暂为驻守威海卫之日本国军队,应不越一旅团之多,所有暂行驻守需费,中国自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每一周年届满,贴交四分之一,库平银五十万两。
第二款
在威海卫应将刘公岛及威海卫口湾沿岸,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约合中国四十里以内,为日本国军队驻守之区。
在距上开划界,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无论其为何处,中国军队不宜(逼)近或驻扎,以杜生衅之端。
第三款
日本国军队所驻地方治理之务,仍归中国官员管理。但遇有日本国军队司令官为军队卫养、安宁、军纪及分布、管理等事必须施行之处,一经出示颁行,则于中国官员亦当责守。
在日本国军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日本国军务官审断办理。
此另约所定条款,与载入和约其效悉为相同。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份
另详:当时《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来,台湾人民鸣锣罢市,集会示威,发誓:“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徐骧领导的义军,英勇抗敌了日军。他在临终前高呼:“大丈夫为国捐躯,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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