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
为贯彻落实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应急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工业企业安全环保节能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川经信规〔2023〕2号)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我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服务机制,加强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队伍建设,引导企业开展以安全化管控、绿色化转型、清洁化生产、智能化升级为重点的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决定组织开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诊断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征集培育服务商
服务商征集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申报单位自愿提出申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并向我厅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通过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遴选、培育一批资质良好、专业化水平高的服务商队伍(服务商征集和管理指南见附件1)。
开展技术改造综合诊断
聚焦钢铁、有色、建材、化工、食品、纺织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具有诊断意向的工业企业(诊断企业征集指南见附件4),服务商在省市经信部门的指导下,分市(州)开展安全、环保、节能、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工作,针对主要工序工艺、重点生产环节、关键技术装备和企业安全、环保、能源管理体系、智能制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具诊断报告,并提出初步的解决方案。同时,将诊断结果反馈企业所在市(州)人民政府。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决策是否应用诊断成果。鼓励企业与服务商开展市场化服务对接,一体化推进全省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
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的技术改造综合诊断服务属公益性质,免费诊断。服务商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开展绩效评估
建立动态考核机制,制定绩效评估规则,每年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对服务商及其开展的诊断服务进行业务能力和工作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意见,对能力评估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服务商进行动态调整,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商给予激励。
开展技术改造服务活动
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线上、线下分片区组织服务商和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服务供需对接活动,组织交流培训推广先进装备、工艺、技术和工业软件,分享技术改造典型案例,引入绿色低碳产融服务新模式,搭建线上技改综合服务公共平台,常态化开展“技改云讲堂”、在线问诊服务、“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等技术改造服务活动。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市(州)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服务商和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对本地申报单位资质条件及相关材料认真审核,防止弄虚作假。全力配合服务商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收集、分析并及时协调解决综合服务工作中的问题。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可参照省上建立本地区技术改造综合服务机制,每年将有关制度制定、实施情况等报送技术改造处。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按诊断方案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纳入全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予以推进,符合条件的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给予专项支持。对统筹协调、联系服务工作出色的地方经信部门,在技术改造前期工作经费、技术改造突出贡献名额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商给予资金奖补。
(三)强化宣传引导。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广播、两微一端等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技术改造综合服务工作的宣传报道,发布优秀技术改造案例,引导企业对标学习,并实施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企业安全化、绿色化水平。
技术改造处:胡启飞 邱楠珂
联系电话:
028—86263273
86265712
电子邮箱:
nanke08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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