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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174期:8年间杀害45人的悍匪王强——辽宁连环杀人犯王强的双面人生,杀了人从来不跑。

诡匠 2018-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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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有千虫百蛊,哪一样有人心歹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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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王强特大连环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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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 诡匠

来源 | 网络


 尽管随着时代的变迁,现在人们更喜欢去酒吧,ktv,网吧,电影院等地方挥霍青春体验爱情,然而安静而人流稀少的公园也依然是恋人们秘密私语的首选之地。


然而,也正是因为安静和人流稀少,公园也成为了犯罪的频发场所。也许在你们互敞爱意时,身后的阴影中一双恶魔的眼睛已经盯上了你们。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辽宁省沈阳、开原、铁岭等多个城市的公园内,一个邪恶的身影像幽灵般漂浮着。

 

一对对情侣被杀、毫无防备的路人遭袭……一时间,情节相似的恶性案件频繁发生,涉及面之广、受害者之多,都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2000年以来,沈阳市相继发生了多起公园凶案。令人难于接受的是,几乎每起案子,都会有一个无辜的生命死于歹徒的屠刀之下。歹徒手段之凶残,现场情况之悲惨,让沈阳的刑警感觉那个传说里神乎其神的“杀人恶魔”离他们越来越近了。

 

怀抱孩子的杀人魔王强

 

在刑侦技术人员的认真排查之下,很快确认这些案子均为一伙人所为,此案也被确定为沈阳市“串联54号”系列案件、辽宁省第3号公案。

 

历经了多年的苦苦追查之后,公安机关终于破获了此案,作案30余起、杀害50余人,“串联54号”的罪魁祸首——嫌疑人王强终于落入法网。 2005年3月23日,“超级杀人狂”王强,终于在辽宁沈阳接受法律正义的审判。 

 

运河边频现杀人强奸案 

 

2000年5月,沈阳市南运河边芳草萋萋,万物刚刚绽放勃勃生机。

 

天刚蒙蒙亮,三三两两的人们就走出家门,到外面呼吸难得的清新空气。贾大爷沿着运河边一路小跑,兴致勃勃。突然之间,一种扎眼颜色进入贾大爷的眼帘。

 

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人的皮肤完全裸露在外,一片白花花的。起初贾大爷没敢多看,可是他越想越觉得这事儿不对劲儿,天已经大亮了,谁能有胆量无缘无故在大庭广众之下,展示胴体呢?


难道是有谁被害了?想到这儿,贾大爷大着胆子跑到近前,事实正如贾大爷预想的那样,在一块平整的草坪上,贾大爷看见躺着两具尸体。贾大爷来不及害怕,急忙向警方报了案。

 

警察发现被害者是一对青年男女,被人杀死在沈河区先农坛路的南运河东岸。经调查发现,死者为外地来沈打工人员王某(男,20岁)和刘某(女,20岁)。二人都是左胸部中刀,刺破心脏而死。女青年被强奸。

 

自此以后,在沈阳市南北运河频频发生恶性杀人强奸案,歹徒作案手段之残忍、手法之毒辣,令警方异常震惊:

 

2000年9月19日早晨,有人发现一男一女死在大东区德胜路临清巷的北运河西岸。死者为住在德胜路勤劳一巷的李某(男,57岁)和住在大东区工农路的刘某(女,41岁)。

 

刑警出现场时发现,二人都是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刀都是准确地刺破心脏,导致被害人失血过多而死亡。两被害人的衣兜被翻动过。

 

刘某被强奸,刘某的一台24型红色斜梁自行车在其被杀后失踪。

 

2002年10月17日凌晨,有市民发现一对男女被杀死在沈阳某大学林学院实习基地植物园内。死者为住东陵区马官桥的李某(男,52岁)和住天柱山小区的陈某(女,52岁)。


歹徒在李某的颈部刺入两刀,在陈某的颈部和背部刺中三刀。二人都被刺破动脉,导致大失血死亡。陈某被强奸。陈某骑来的紫花色26斜梁自行车丢失,警方分析自行车被杀人者骑走。

 

运河杀人、强奸、抢劫案频频发生,引起了沈阳市公安局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展开侦查。

 

办案人员经过侦查和技术串联后发现,这一系列的恶性案件系一人所为,作案者为一矮个男子,北方口音,眉间有川字皱褶,经济状况较差,估计是流窜人员或外地来沈打工人员,可能骑着一辆自行车活动。男子行凶时使用的是一把10厘米以上的单刃刀具。

 

歹徒专抢在运河边谈情说爱的男女恋人,许多案件是在杀人抢劫后奸尸。随后,沈阳市公安局将此案确定为2002年“串联54号”案件,并展开重点攻坚。

 

除了根据掌握的线索追踪歹徒行踪外,沈阳警方在易发案的运河、公园等地段展开大规模的、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布控。那段时间,凡是有运河经过的区域,每天都会有大量便衣警察进行化装侦查,但案件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案子依然再发,可是破获案件的希望却十分渺茫。就在这时,一场轰轰烈烈的名为“百日会战”的专项斗争于2003年7月在全省展开。

 

辽宁省公安厅将此案确定为全省“三号公案”,全力攻坚。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明确提出,一定要在“百日会战”中突破此案。沈阳市公安局决定由常务副局长张庆明和分管刑侦的副局长张建明负责,举全局之力,啃硬攻坚,力争将此案在沈阳破获。

 

沈阳市公安局定下了两条战线作战的方针来攻克“串联54号”案件。在第一条战线上,沈阳各级公安机关、各警种、各部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加大巡逻守候力度,在带状公园等易发案地点采取化装侦查和跟踪布控的手段展开侦破,并控制犯罪。

 

组织警力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作案规律,对嫌疑人可能出现和藏匿的地方进行全面排查。第二条战线是在全市各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活动和“坦检”攻势。

 


看守所里检举出系列杀手

 

沈阳市公安局大东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是一家具有悠久历史和优异成绩的老牌看守所,战役打响后,全所立即在对在押人员进行“坦检”动员,鼓励在押人员大胆揭发其他人的犯罪行为,以争取带功赎罪。


“坦检”动员之后,大东看守所管教员刘长凯发现,因抢劫摩托车被抓的在押人员赵某情绪反常、坐卧不宁。

 

他感觉到赵某在进行思想斗争。刘长凯在向所长李月凡汇报后,开始对赵某进行工作。经过宣讲政策和多次耐心的谈话,7月1日,赵某终于开口要检举一个叫王强的人。

 

据赵某说,王强三十来岁,原来住在铁岭开原。这个王强个子不高,但心狠手辣,曾多次在公园抢劫。王强外出的时候经常携带刀具。王强常骑自行车外出,好穿一双黄胶鞋。据赵某回忆,他曾看见过王强拿着一条带血的项链和很贵重的手表,王强说是抢来的。

 

2001年夏季的一个下雨天,王强曾约赵某去大二环一带抢劫,但因时机不成熟没有得手。事后,王强还给他讲了一通抢劫的经验,告诉他,在下雨天,可以到公园的凉亭里去抢劫,容易得手。

 

赵某反映了王强的情况后,大东看守所李月凡所长找赵某再次谈话,详细了解王强的情况。在向大东公安分局领导汇报后,大家经研究认为,这个王强的各种特征与“串联54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极为相似。至此,这个“超级杀人狂”浮出了水面。

 

7月3日,负责执行抓捕任务的大东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一下开原。经过大量摸排,办案人员没有发现王强的踪迹。返回沈阳后,侦查员制订了更为周密的摸排和抓捕方案,于7月7日二下开原。他们在开原市王强可能落脚的地方进行摸排,但仍然没有发现王强。

 

返回沈阳后,办案人员经研究认为,王强的母亲住在开原,开原是他的老家,要紧紧盯住开原的线索不放松,三下开原,继续抓捕王强。

 

2003年7月14日,侦查员再次赶赴开原。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当日中午侦查员获取了重要信息,王强在他母亲家所在的马家寨乡腰堡村出现。当日下午,侦查员秘密进入腰堡村。此时已进入夏日,大部分农民都闲在家里,三三两两地聚在村头的树阴下面打扑克,打扑克的、看热闹的一大堆人,还真热闹。

 

为了不打草惊蛇,抓捕小组只派几个不易暴露的侦查员进入村子,他们混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是王强始终没有露面,难道是他嗅到了什么气味逃跑了?尽管大家心中焦急万分,但是依然耐着性子,守在夏天的酷热当中。

 

就在这时,从村子东头出现一个身影,没错,此人正是王强。就在他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的时候,一双冰冷的手铐铐住了他的双手。

 

经审讯,王强陆续交代了自1992年以来杀人、强奸、抢劫的犯罪事实。虽然王强心狠手辣,但是他的心却非常细。凡是他作的案子,他都能准确地记住时间与地点,在王强看似漫不经心的交代之中,王强残暴与恶毒的嘴脸也越来越清晰。 

 

犯罪嫌疑人:王强

 

因罪恶而疯狂的人生

 

王强今年29岁,是开原市马家寨乡杏花村人。王强说,他有一个不幸的家庭。王强的父母都是农民,有一个弟弟在大连渔船上打工,王强没有文化,只上过小学一年级,二年级上了没几天就离开了家。

 

在他的记忆中,他从来没感受过家庭的幸福和童年的快乐。

 

王强说,他的爸爸是一个赌徒,打他记事起,爸爸一天到晚就是赌,赢了回来就喝大酒,输了就拿王强哥俩和妈妈出气,不是打就是让他们跪着,有时一跪就是半宿。


因为爸爸不务正业,家里穷得只剩下一铺炕和一口锅了,连吃饱肚子都困难。

 

在王强八岁那年,妈妈实在受不了,就和爸爸离婚了。六岁的弟弟跟了妈妈,王强则被判给了爸爸。离婚以后,爸爸根本不管王强,把他往爷爷奶奶那里一扔,就又去耍钱了。

 

爷爷奶奶也不愿管,动不动还打骂他。 王强就一直生活在这样的环境当中,13岁他才上学,上了一年多就不上了,整天在外面瞎溜达。

 

他先是到了铁岭市,肚子饿就向别人要,晚上就睡在“票房子”(火车站),就这么过了半年左右。有一天,王强在车站里看见有一节车厢拉的都是草袋子,就爬了上去,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等他醒来火车已经到了沈阳。

 

刚到沈阳那阵儿,王强整天就在沈阳站一带混,他在太原街当乞丐。由于王强长得小,又是刚来的,他们中许多人都欺负他,那时候,他身上总是青一块紫一块的。

 

有一次,王强被人打得昏死过去,醒来时浑身是血,他咬着牙爬回了火车站。但他没服,当时王强就发誓:将来非打出一片天地不可,后来作案时杀人不眨眼的狠劲就是这么一点一点练出来的。 

 

后来,王强遇见一个30多岁的人,叫王森林,他说:“这么要饭能要多少,跟我学点‘手艺’吧。”其实,那人说的“手艺”就是掏包。

 

王强想这也挺好,最起码吃喝不愁了。于是王强就正式拜王森林为师,学起了掏包。第一次掏包王强才偷了两元钱,被“师傅”臭骂了一顿。跟着“师傅”两年,他的“手艺”见长,最多一次掏了4000元。1991年6月,王强正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被劳教两年。

 

从劳教所出来后,王强依然没回家,也没找“师傅”,而是直接到沈阳火车站找到了原来在一起掏包的小伙伴。王强觉得掏包来得太慢、太累,不如抢劫来得快。

 

于是,就买了一把刀,到处寻找目标。第一次抢劫是在1993年秋天的一个晚上,大约20时许,在太原街的一个胡同里,王强看到一个30多岁的男人,他们一帮人一起冲上去把人打倒,从那人西服里搜出两万元。尝到这个甜头后,他就一发不可收拾,犯罪也上了一个台阶。

 

在与这些人合伙抢劫中,王强始终感到这些人杂,不托底,总是担心有人把自己给“撂了”(检举)。所以,他就慢慢脱离了这些人,回老家带出几个人一起干。王强找同伙的标准有三个:一是同乡,二是家中贫困,三是岁数不大。

 

被王强带出来的有杨兴波、赵俊鹏、戴军和谭涛、谭勇兄弟等人。在沈阳作案期间,他们住的、吃的、用的都是由王强负责,但有一条:必须听他的。有了自己放心的同伙,王强的胆子更大了,一到晚上就经常带着他们在沈阳一些公园转悠,寻找那些“野鸳鸯”,然后冒充警察敲诈,后来干脆见到恋爱男女就下手抢劫。

 

1994年夏季的一个晚上10时许,王强等人溜达到南湖公园,在湖边的一个僻静处发现一对情侣,便上去索要钱物,遭到拒绝后,他们就掏出刀来扎这对男女,直到把他们打入湖中。

 

为了保证作案成功,王强还有意培养手下这些人的胆量和能力。有一次在青年公园里,见到一对青年男女,他让杨兴波和戴军先上去,可他俩折腾半天也没整服人家,王强顺手操起一根木棒子,照着男的脑袋就是一下,这男的当时就倒下了,女的吓得也不喊了,他们翻走了两人身上所有的钱物,最后王强还把女的拽到旁边的树林中强奸了。

 

从1994年以来,王强带着他的弟兄们在沈阳、铁岭、开原、北京作案多起,最多时,连续几天晚上都出去。如果抢得多了,王强还根据每个人在作案中的表现给他们一点零花钱,好让他们死心塌地地跟着自己。

 

在这伙人中,王强也一直担心人多嘴杂,怕有谁“掉脚”把自己“撂”出去。

 

果不其然,1996年初,真有人把他给“撂”了。当时王强咬着牙硬挺,只承认冒充警察敲诈这一件事,结果还真“挺”了过去,被劳教三年。这件事促使王强抱定作大案一定要“单干”的决心,因此,第二次从劳教所出来后,他的犯罪也就越来越疯狂。

 

1998年12月4日,王强被提前半年释放。出来的当天晚上,他就直奔沈阳南运河边,见一个女青年在河边散步,他上去用木棒子将其打倒,把她强奸了。

 

没过几天,王强又在沈阳西塔地区将一女青年用铁棒子打倒后强奸。从劳教所出来的第一年里,现在他能想起来的自己单独作案就有20多起,杀死十几人,不知是死是活的也有十几人,强奸七八个人。

 

在王强成长的过程中,逐渐养成了残忍、暴躁的性格和极强的报复心理。结婚没几年,老婆就让他给打得离婚了。

 

王强被女人“撂”出去过,所以他对女人特别恨,有几次在实施强奸犯罪的时候,被害人求王强别杀她们,最终王强还是把她们杀了,而且杀得很难看,故意死后还让她们裸露。

 

在和平区解放电影院附近有一个干洗店,平时王强经常到这个店洗衣服,这家人看不起王强,总向他要高价,他就记恨在心,产生了杀这一家人的想法。

 

2000年七八月份的一天,大约是凌晨四五时许,王强带着两把杀猪刀来到了这家干洗店。敲门时,是老太太开的,其他人不在,他上去就是一刀,把她刺倒。

 

她捂着伤口问王强为什么杀她,王强告诉她:“就因为你家总管我要高价。”老太太说:“那你为什么不说呢?”王强说:“我不愿跟你们浪费口舌,这样干脆。”接着又刺了她几刀,一直把老太太刺死,抢走了她耳朵上的金耳环和翻出来的几百元钱。

 

从第一次杀人开始,王强就清楚警察肯定天天在抓自己。王强也确实遇到过不少次便衣警察,他们有装捡破烂的,有男扮女装的,还有装成谈情说爱的。

 

有几天晚上,王强在北运河边看见一对便衣警察,第一天在那里,第二天还在那里,他连去了三天,警察也没挪地方,一看就是“蹲坑”的。发现了他们的破绽,他就与警察“兜起了圈子”,你在这边“蹲”,我就到那边“干”,确实也有几次差点让警察抓到。

 

最危险的一次是2000年大约七八月份的一天凌晨1点多,王强爬上西塔一个刚结束施工的楼房,在二层的一间房子里,看到一个女的在客厅里睡觉,旁边房间里有七八个民工模样的男人也在睡觉。

 

他悄悄地走近这个女的床前,用铁管子照着头部就是一下,这女的当时就没气了,然后他翻了她的衣服,没有翻到钱,就把她强奸了。

 

当王强顺着楼外脚手架刚爬下楼时,就发现一辆“110”警车开了过来,他连忙把手中铁管子和身上带的杀猪刀扔了,几个警察上前简单地搜了搜王强的身,又问他这个时间干什么去了。王强就说到“十二线”批发市场去卸菜。可能这几个警察看他穿得像个打工的,说得也像那么回事,就没再问什么,开车走了。

 

这些年来王强就是靠犯罪生存的,成了职业杀手,以致后来好像有了“杀人癖”,隔几天不杀人和抢劫、强奸,心里总好像有点什么事儿似的。

 

2000年5月9日、10日、11日的连续三天夜里,王强在沈河区的南运河边的翠园内、皇姑区的北运河的将军园内、北陵公园的西北角等地一连将六对男女杀死,抢劫了几百元钱,强奸两人。

 

犯罪时间长了,他自己也感觉自己的心理有点儿不对,不但在杀人、抢劫中获得刺激和快感,而且还有意识地与警察“较劲”。

 

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王强在开原市的城郊乡许台村里溜达,想找个地方弄点儿钱。走到一家养鸡户房边,他用刀将这家纱窗划开,钻进了屋里。炕上有三个人正在熟睡,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和一对两口子。

 

王强上前用洋镐尖对着男的太阳穴就是一下子,然后又平拍了两个女的脑袋,这三人一声没出就死了。接着,他在屋里翻了一气,也没翻着钱,就把那个女孩拖到院子里,用她自己的衬衣将一脑袋的血盖上,然后奸尸。


事后,王强把镐头就扔在现场,也没马上离开开原市,就想看看警察是怎么破案。因为线索有限,这个案子许久没被破获。此时王强已经没有办法让自己停下手来。

 

于是,他就一直琢磨着找机会干把“大”的。干“大”的就需要买一把枪。王强曾合计过银行的运钞车,也知道沈阳的抢劫运钞车大案,但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能耐,还是“干”典当行、金银首饰店好一些。为此,王强曾专门带了四万元到广州买枪。

 

就在要掏钱买枪时,一个“朋友”提醒他:卖枪的弄不好是警察故意放的“线儿”,搞不好你前脚买完,后脚走不了几步就会有人抓你。合计再三,最后王强还是没敢买。

 

从杀人的第一天开始,王强就知道早晚会有一天落入法网。所以,他从不积攒钱财,有钱就花。打工装扮是晚上作案的工作服,故意弄得又脏又破,作案后藏起来,换上高档衣服。王强主要消费是打麻将和找小姐,和平区的不少麻将馆他都去过,最多的一天输了三四万元。找小姐他也花了不少钱,曾经专门为包小姐还租过房子。

 

王强听说沈阳某宾馆有高级小姐,不少还是会说外语的女大学生,就专门去了几次,每次消费都是几千元。有时他一高兴,还经常顺手甩给小姐一两千元小费。王强这样评价他这一辈子:那就是混,混到哪算哪吧!

 

 

案件审判

辽宁省三号公案、沈阳市串联54号案主犯王强和四名同犯走进沈阳中级人民法院,这起轰动全国的特大抢劫、强奸、杀人恶性案件正式进入庭审阶段。下午4点50分,沈阳中级人民法院11号庭的大门徐徐打开,因为庭审的各个环节进展得十分顺利,预计需要四天的庭审,结果一天全部结束。

 

法庭上,除了两起强奸案外,主犯王强对于公诉方指控的罪行全部承认。

  

母等1小时看儿10秒钟

 

2005年3月23日早晨8点钟,刘凤霞在小儿子的陪伴下站在法院门口。身边站着的是刚刚从铁岭开原赶到沈阳的王强老叔一行七人。虽然已经知道王强在这次庭审过后不会马上宣判和执行,刘凤霞还是拎着给儿子买的一身儿新衣服,内里夹着孙子小宇的照片。

 

开庭时间定在9点钟,大家从法官那儿知道不能和王强说话甚至摸摸他时,显得很失望。有些人开始抱怨这次不如不来。

 

刘凤霞是改嫁了的人,和王家的亲属很少说话,听到这话,无奈的转过头恰好和记者的眼神相碰。身为母亲,老人对他们的想法很不理解,她觉得就算只能看一眼,也不白来。

 

等待中,老人一直站在人群后头,直到记者提醒她,王强最想看到的是她时,才站到人前,手里端着孙子的照片。“能递到王强手里不?”“现在不能。”“我能喊他一声,让他看看这边儿不?”老人想和法警商量,可惜法警已把他们限制在离王强所经通道五米外的地方。

 

9点钟,沉沉的铁镣撞击地面的声音由远及近,身穿桔黄色嫌犯马夹的王强在法警的重重包围下第一个从通道走过。“王强……”刘凤霞的声音很低,可王强还是应声转头,看到站在左边儿通道处的亲人们,并和母亲对视了大约10秒。

 

然后王强冲大伙儿咧咧嘴,又看了一眼母亲和她手里的照片,闪走了。

 

王强平静的表现影响了后面走出来的四个人,每个人都一脸轻松,张百岩甚至向亲人挥了挥手。

 

铁镣声渐行渐远,王强的老姑首先哭出了声,刘凤霞顺着墙体滑蹲在地,掏出药瓶儿。“他看到你没?”刘凤霞点点头。“看到孩子照片没?”“看到了。”刘凤霞的话音肯定中带着疲惫。 

 

作案不看被害啥样儿

 

法庭开始审理,王强的亲属扒着门缝往里瞅,可惜只能看到犯罪嫌疑人的背影。大伙儿决定,一会儿就离开这儿,不等王强从庭里出来。

 

庭外的人渐渐散了,庭里则喧哗声四起,王强的出现引来被害家属的谩骂声,而他表现依然轻松,“那些是被害人家属吗?”他问工作人员。

 

赵俊鹏在上庭后开始不停地鞠躬,他的表现气乐了法官:“你不用客气。”庭上,法官面前的案卷堆了有半米高。

 

“王强,你看过起诉书没?”“没看过,我不识字。”庭审前,法官和王强的第一段对话因为王强不识字结束了。

 

1995年7月8日,南湖公园。王强供认曾和张百岩在此抢劫。“我用刀刺时,他不在旁边儿,他不知道我拿刀。”张百岩是王强的表哥,1995年时,曾和王强一起抢劫过。

 

张百岩说:“那天先去北市场看录相,王强说出去溜达溜达,我不知道南湖公园多远,也不知道溜达是什么意思。后来听到有人喊救命,有个男的冲我这边儿跑过来,和我撞上了,我手上衣服上都沾了血。”

 

“青年公园那次,他(张百岩)没参与,肯定是两个人做的,但和谁我想不起来了。”王强回忆起1995年的另一起案子时,声称想不起来同伙是谁。这时法官问他是不是有顾虑。王强一听,笑了“我没有顾虑,都这样了还有啥顾虑呀。”

 

王强不识字,但对自己做过的每一起案件都记忆犹新,时间、地点说的十分清楚。

 

据负责带其指认现场的民警讲,王强能毫无差错的指出每起案发现场的具体地址,既使十年前做的案也不会忘,但是他说自己从来不看更记不住被害人的长相。“我杀完人都是正常走的,从来没跑过。”

 

王强在描述作案过程时思路非常清晰,像在说别人的事。

 

被害家属挥拳要打人


45条人命害惨了至少45个家庭。被害人亲属大多红肿着眼睛或面色苍白。这些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审理。所以,说到哪起案件才会让哪起案件被害家属到庭上来,前一名被害家属必须离开。上午10点半钟,被害人胡家母女即将走出11号庭时,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恨,指着王强开骂,王强不爱听,举起沉沉的手镣,手指对方大声回骂。气的胡家母女冲上前去就要打他,被王强一抬手挡住。

 

这起案件中,一些被害家属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其中徐家和胡家分别提出11.8万元和15万元赔偿。王强听说让他赔钱,更一脸不屑。“没钱,平时就是靠偷、抢。

 

要是有钱,我能干这儿事吗?”说半道儿,王强眼神中流露出杀气:“要是有父母管我,我也到不了这地步。

 

1998年到1999年我有半年没干,当时我也是不想干了,到大连找我弟出海打工,后来因为打了一个武警,没办法又逃了回来,要不没准我就收手了呢。强奸和杀人都是我干的,和他们都没关系。对了,指控中有两起强奸我没干。”

 

王强揽罪的同时,另外几个被告人在庭审时也纷纷将罪行推到王强身上,表示自己没有杀人。最后陈述阶段,“这玩意儿,我还有啥说的!”王强用这句话结束了自己的庭审。

 

心理分析 

 

1.扭曲变态的复仇心理

 

结合案件显示被害人都是胸口左胸部和左颈部中刀,刺破心脏而死,且手法残忍,刀法熟练。在犯罪人今后所实施的案件中刀刀都是准确的刺破心脏,凶手不是初犯而是累犯。在案件报告中提到一个情节,王强在犯罪之前,曾劳教过一段时间。

 

在劳教所服刑的时候并不是想起他罪犯那样改造,而是不断练习杀人的刀法,及手法。以上这些事实都说明王强对生命的藐视,无情。

 

王强曾经说过“我如果不杀了对方,那我就一定逃不了”,所以真正决定王强的心理特点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心理所导致的。

 

为什么王强都对情侣下手这源于他报复社会,仇视别人幸福的心理。王强从小缺少关爱,他不幸福,所以在他的内心里会对他人的幸福产生敌意,甚至毁灭的罪恶想法。在他眼中,情意绵绵的恋人最能触动他这种扭曲的心理 

 

2 冷漠、胆大

 

王强说到曾经杀过一个受害人,王强当时吃过晚饭出去“走走”在路上看到被害人骑着自行车,王强生心歹意,将被害人强奸杀害。这都说明王强对生命看待冷漠


 3 利己主义者

 

在犯罪时,又带有明显的物欲主义者的特征,案发后犯罪人每次都将死者身上首饰钱包都带走。这表明犯罪人情绪的特点:一对金钱、财物有特殊的情感,表现对金钱和财物有极大的向往和追求。二对被害人缺乏同情心、怜悯心

 

4性欲主义者

 

案发时被害人当中有女性、男性,且为情侣,其中被害人女性都有被性侵犯的特征。犯罪人王强对异性有极强的占有欲、报复心、嫉妒心。犯罪人从小缺少爱,在他看来那种情意

 

绵绵的情侣就是最容易作案的对象,作案后怀着对被害人中的女性有着占有欲或者报复心经行强奸犯罪,以达到其占有欲的满足和泄愤报复的需要。

 

犯罪人王强对被害人的尸体也不放过,像他这种性欲的心理达到了极为残暴、毒辣的地步,就连路过的路人也不放过。随即寻找作案的对象,随即挑选作案地点,犯罪人在作案时不断寻找、获得刺激和快感。

 

5.双面性格

 

每次作案后王强从不离开,或者逃避。当记者询问时他说“杀完人,干完活下班了。回家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从这句话表明王强在案发后心情是十分平静的,冷静的让人感到可怕。

 

王强回忆当时着看警察怎么破案。叙述时用了充满调侃的语气道:“结果几年也没有人找我。”他也对自己多年前的作案细节记忆犹新,被抓获以后,丝毫不差地带着警察找到作案的现场。

 

王强这类人有意识的与警察“较劲”,他们从不试图逃避,不隐匿自己的犯罪行为,不消除痕迹,反而很渴望犯罪,并且像是某种“炫耀”。综合起来看就是:冷静、自信、对立、抵赖、近乎变态的冷血。

 

行为特征

 

该犯多次用同样的手法作案,连续作案多起,是一名已经形成习的累犯。总结案件分析出该类罪犯的行为特征:

 

1到处作案

 

犯罪人王强不紧不逃避警察的追击,反而更加的“光明正大的”到处作案。在他的监禁生活的,他结识了其他犯罪人,并不好好改造,却学习刀法,平时还经常到健身房锻炼身体。

 

犯罪人王强的作案技术不断提高,据他交代“越干越顺手,越干越胆大妄为”这些年来犯罪人王强仿佛是靠着犯罪才能生存的,以至于现在有种“杀人癖”,隔几天不杀人和抢劫、强奸,王强心理似乎有点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

 

2犯罪行为残忍

 

这里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司法机关曾将犯罪人王强关押和看管过,王强曾一度对公安机关有种“仇视”心理。二、是由于犯罪人王强在童年时缺少关爱,以及中年时的妻子背叛,以致于王强在心理形成了一种仇视社会的心理。王强不仅频繁作案,而且手段残忍。

 

3善结团伙,犯罪多方向性作案

 

在王强作案的案件中,牵扯到多方面犯罪的内容,及同案犯的协同作案。团伙的作案更加增加了主犯王强作案成功的几率,但这样也造成了王强第一次落网的原因,以至于在劳教之后的犯罪案件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不留活口,这就成为了他始终不能落网的其中原因之一。

 

4犯罪行为谨慎

 

连续作案40多起,8年来从未被抓,作案现场都不留痕迹等等,这些都表明了作案者的“经验”丰富,可想而知,犯罪人王强是何等的可怕,作案手法老练,不留活口,现场不留痕迹。

 

人格特征 

 

1.强烈的反社会意识

 

这类犯罪人被公安机关以及司法机关追捕打击,反而不害怕,作案40多起,内心不感到内疚,反而以此为荣,反而对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心怀不满,将自己内心的情绪,用犯罪的方式发泄出来,发泄的对象就是无辜的受害者。犯罪行为的实施强化着反社会意识,使其犯罪意思更巩固。 

 

2.情感冷漠无情

 

美国犯罪学家指出没有一个正常35岁男人在一夜之间由一个正常的人突变成一个邪恶的人,其实这一切都是由其童年的经历造成的。这样一个不同寻常的童年让在社会上跌打起伏的犯罪人王强有了比别人没有的心态,那就是狠。这样逐渐慢慢形成与王强犯罪人格有关的兴趣、爱好、性格、观念、态度等。对异性的憎恨导致了他的冷漠与无情。

 

3.意志的两极性

 

这类犯罪人的特征较为明显。一犯罪人王强他不是初犯而是一个手法熟练、冷血的犯罪人,意志坚定,行为不受思想、法律、道德的控制。二犯罪人王强曾收到过教育,但在劳教的过程中却没有悔改的表现,反而在练习作案的技巧,这类人经不起诱惑,犯罪动机强。

 

4.犯罪动机的多样性

 

犯罪人王强与正常人的童年经历不一样,刚到社会时遭受的惩罚不一样,犯罪动机就各不相同。犯罪人王强是有着一个多钟犯罪动机的一类人。一方面,对生活比较幸福的受害者,例如:情侣,极易产生犯罪的动机;另一方面,对钱财较多的一类人产生劫财的犯罪心理;最后对路上单独行走的被害人女性,有着性侵犯的报复性心理等等。 

 

人物总结

 

这就是极端变态的报复心理。他第一次杀人,在心理上肯定会存在恐慌、焦躁不安等,而随着杀人次数的增多,他心里的道德束缚和社会束缚完全丧失了,甚至可以说有杀人“上瘾”的倾向,整个人完全麻木了。

 

犯罪人王强也受到了其父的影响,其父经常饮酒、打人,性格暴躁,恰好符合了龙勃罗梭的观点,他侧重研究了遗传因素对犯罪的影响,这样是其中的一点原因。

 

对该犯的综合评估: 

1.社会适应性差,性格孤僻,有一定的自卑感。

2.心理健康状况处于危险边缘,矫正难易度很难,关押等级为高度警戒级。
3.缺乏法律意识,守法意识淡薄,违法行为明显。
4.行为较为随意,自控性不强,有时候做事冲动、莽撞、暴动,攻击行为明显。
5.心理健康状况及其危险,存在被动杀人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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