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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文得诉滴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二审中的一些问题(1)——滴滴网约车临时加价与乘客拼车是否存在必然联系?

绍耕 绍耕的竞争法冷思考 2024-01-02


2019年9月24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直播了二审黄文得诉滴滴的庭审过程。由于该视频可以在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回看

(网址http://tingshen.court.gov.cn/live/8037113?from=timeline ),因此也为公众提供了一个事后反复欣赏控辩双方精彩交锋,在细节中发现问题的机会。


笔者计划从其中一些简单的问题入手,由简如繁,陆续分享一些庭审视频片段,供关心该案的网友,尤其是广大滴滴乘客端的用户、滴滴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及媒体朋友参考。


在上述庭审视频的25:08处开始,滴滴一方代理律师指出,滴滴网约车临时加价的合理性之一在于:加价可以激励滴滴网约车乘客选择拼车。


但是,滴滴方代理律师的上述主张在逻辑上并非完全合理。


首先,网约车的价格(例如起步价和时长价)相比巡游出租车高,因而其满足的更多是对价格并不那么敏感的乘客群体对个性化出行的需求。因此,对于价格并不那么敏感的乘客而言,滴滴网约车临时加价未必会改变其原有出行路线。


第二,拼车可能会因为路线改变而影响行驶时长,会影响乘客乘车私密性、舒适感,甚至影响乘车安全感的情况下,不习惯拼车的乘客通常不会选择与陌生人拼车,而是要么等候巡游出租车,要么接受滴滴网约车的临时加价给自身带来的经济负担。后一种情况尤其容易出现在打车难的特定场景,如偏远区域、医院机场火车站附近、夜晚或上下班高峰。


第三,在不少个性化出行需求存在“刚需”的场景下,拼车并不现实或难以实现。例如,在多人共同乘车或行李较多的情况下,在有婴幼儿或病人往返医院的情况下,在女性夜晚单独出行的情况下,在沿途缺少潜在拼车乘客的时段或路段,即便临时加价比例较高,乘客往往也难以选择拼车。


最后,滴滴代理律师也并没有给出2018年5月前后,也就是该案纠纷发生前后,滴滴网约车临时加价会必然刺激拼车增加的数据或其他事实证据。


以上观点仅供各位网友参考,欢迎大家通过留言批评指正,分享不同观点,也欢迎各位网友通过留言分享自己乘坐滴滴网约车时遇到的临时加价情况。


下一篇,笔者将关注该案庭审24:23至25:07之间的部分。欢迎感兴趣的网友提前预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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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展阅读:

  • 《滴滴北京涨价:会不会成为反垄断审查新证据》,2019年7月12日,载澎湃新闻网

  • 答记者问:滴滴收购优步中国、滴滴快的合并案反垄断法适用

  • 滴滴涨价“讨债”,反垄断局该脸红吗?

  • 《滴滴的反垄断谜题》,2018年12月5日,载澎湃新闻网

  • 顺风车怎样才能真的顺,2018年09月22日连载于澎湃新闻网

  • 《美团滴滴的反垄断遭遇战》,2018年04月21日载《南方都市报》

  • 2017年7月29日,《反垄断审查滴滴并购优步的七大难题(上)》、《反垄断审查滴滴并购优步的七大难题(下)》,载澎湃新闻网

  • 2017年3月21日,接种了“反垄断疫苗”的互联网巨头:评腾讯1分钱中标案,载澎湃新闻网

  • 2016年8月8日,《反垄断法维度下的滴滴收购优步中国》 ,澎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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