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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最大的善意

假张 假装在纽约 2019-04-06

1、


自从新闻行业诞生以来,探究事实真相和满足八卦猎奇之间就一直有一条明确的界线。一家媒体的价值导向到底是事实真相还是八卦猎奇,从本质上决定了良心媒体和街头小报的区别。


如果新闻事件的主角是明星、乃至明星的意外离世,两者的界限就变得模糊了起来。公众对明星私生活永无止境的兴趣,往往会让一件本来没有什么新闻价值的事变得充满爆点。媒体如果处理不当,太急于找出事实真相而忽略了行为操守,很容易就会给人留下“窥私”的不良观感。


再加上“死亡”这个极其敏感的因素,如何收集信息、如何调查采访、如何撰写报道——尺度就变得非常微妙。即使是很多知名的大媒体,也经常会因为没有掌握好其中的尺度而擦枪走火乃至掉下悬崖,这样的事情非常多。


2014年8月,罗宾·威廉姆斯自杀的消息震惊了全世界,也引发了美国媒体的一场大战。美国广播公司(ABC)是其中拼得最凶的一家媒体,它们花费巨资,出动直升机对罗宾·威廉姆斯的家进行航拍直播。


更加让人不解的是,在罗宾·威廉姆斯的家人发声明请求外界“在这样一个艰难而悲伤的时刻尊重我们的隐私”之后,ABC仍然在官网上大肆宣传自己的“独家”航拍。这样完全丧失新闻职业道德的做法,立即招致了公众的激烈批评。迫于压力,ABC在第二天就道歉并且撤下了视频。


另一家曾经因为在报道名人死亡新闻时处理不慎而引起争议的是《华尔街日报》,当时他们拿到奥斯卡影帝菲利普·塞默·霍夫曼在纽约的公寓中死亡的独家消息后,迫不及待地在报道未发表前就在推特上发布了一条只有一句话的简短消息。


公众对此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两点,第一是《华尔街日报》作为一家国际大报,仅仅发布这样一句消息而没有辅以相关的报道加以佐证,显得极不负责任;第二是在发布这条消息的时候,记者并没有确认霍夫曼的家人是否已经得知这个消息,如果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布死讯,毫无疑问会增加他们的痛苦。


言论自由和个人隐私都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但是在实际生活中,这两个权利却常常发生冲突,最典型的情况可能就是在涉及公众人物死亡这一类极端敏感事件的报道上,像ABC和《华尔街日报》这样因为把握不好尺度而擦枪走火的事情就是失败报道的例子。


美国的新闻传媒行业已经发展得相当完善,各家媒体和新闻行业组织都有一整套关于新闻伦理和职业道德的规范 (code of ethics)。这些行为规范大多大同小异,具体的遣词造句和侧重点或许有所不同,但核心的理念都是一致的。在处理敏感报道的时候,虽然争议不可避免,但大致来说还是有一个标准可以遵循和界定。


美国职业记者协会(Society of Professional Journalists, 简称SPJ) 是全美最大的新闻行业组织,创办于1909年。他们的Code of Ethics包括四个部分,分别是:



  • 寻求真相并报道真相 (记者在收集、报道、诠释资讯信息时,要做到诚实、公正、勇敢);

  • 最大程度地减少伤害 (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应该以尊重人的态度对待消息来源、采访对象、同事以及公众人物);

  • 独立运作 (记者只对公众负责,不应该对其他任何人承担义务); 

  • 可靠负责并保持透明 (有职业道德的记者应该对自己的报道负责,并且要让公众清楚自己所做的相关决定)。


可以用来作为”如何报道公众人物死亡新闻”参考的是第二部分,即“最大程度地减少伤害” (minimize harm)。这一部分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新闻记者应该在公众对信息的需求与可能造成的潜在伤害或不适之间寻找平衡点。进行新闻采访,并不等于就拥有了一张可以随意傲慢或者擅闯他人私域的执照。


2) 新闻记者对可能被新闻报道影响到的人要有同情之心。在报道青少年或性犯罪受害者时需格外谨慎。当采访对象或信息源因为缺乏经验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对采访给予许可的时候,同样需格外谨慎。在采访报道时需考虑文化差异。


3) 新闻记者应该认识到,是否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取得信息,与报道或播出这些信息是否合乎新闻伦理,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4) 新闻记者应该意识到,相对于公众人物和那些积极寻求权力、影响力与注意力的人,普通人对他们自己的个人信息应该享有更大的控制权。在发表和报道这些个人信息前需要衡量可能产生的后果。


5) 新闻记者应该避免迎合大众的猎奇心理,即使别人都在这么做。


6) 新闻记者应该在嫌疑犯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和公众的知情权之间寻找平衡点。在嫌疑犯接受审判之前披露他们的身份,有可能对审判结果产生影响,新闻记者应该考虑到这样的影响。


2、


名人、尤其是明星的死亡,是不是新闻?怎样的情况下才算是新闻?如果是新闻,其中的新闻价值有多大?


这些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需要就事论事进行分析。而且,每个人、每家媒体也都有自己的尺度和处理方式,很难一概而论。


但我想,可以大致用来衡量的一个标准,就是SPJ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里的第二条,看会不会对新闻事件的当事人和他们的家属造成二次伤害。


作为一个读者,我知道我不喜欢看到什么样的新闻,不喜欢读到什么样的公众号文章。


比如说,在权威渠道发布确切的消息之前,我不喜欢看到媒体唾沫横飞地对死因大作猜测,津津乐道地传播其中证实或未经证实的细节。


比如说,在警方已经确认并非他杀也不存在疑点的前提下,探究死因到底是什么就没有太大的意义。到底是SM还是抑郁,都是死者的隐私。我不喜欢看到媒体打着尊重事实的旗号去质疑家属的说法。


再比如说,我也不喜欢看到几十几百个公众号一哄而上地去做抑郁症的专题,尤其是在内容本身就是东拼西凑人云亦云,并没有任何新意、没有传播任何有效新信息的情况下——搞得他们有多关心抑郁症患者一样。


所有这些报道,毫无疑问都会对死者的家属造成新的伤害。


并不是所有的热点都需要去靠,去跟,去追。


不说是一种能力。


闭嘴是一种美德。


沉默就是最大的善意。


* 在机场候机的时候匆匆写几句,部分内容来自去年我发过的文章《美国的新闻媒体如何报道名人的死》。不多说了,我登机了。




新浪微博 / 微信 @假装在纽约


联系邮箱:ask@jiazhuang.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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