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凯恩从未谈过恋爱,但是他有138个女朋友
今天推荐一篇很好的文章,来自Esquire杂志中文版《时尚先生》的8月刊。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读过的最好的特稿,所以我特地向他们要了授权。
文章的作者是该刊的特约撰稿人沈诞琦。她在中国读完中学后被普林斯顿大学的本科录取,获得了“彼得·凯恩纪念奖学金”的资助。一个偶然的契机,她了解到这个创立于1969年的奖学金背后的故事,于是她开始去寻访多年来这个奖学金所资助的138个女生,想要在她们的命运里寻找到一些不一样的轨迹。
138个人里,有牧师,有麻醉师,有咨询公司的高级合伙人,也有在老挝支教的志愿者……她也写了自己的故事。“我妈难产,生我生了三天三夜。我出生时没有哭,脐带紧紧绕在脖子上,母女都奄奄一息。我爸看到我是女孩,特别失望,扔下我和我妈,在酒馆里醉了三天。沉默。”
“如果一个人生命的开头是这么一个故事,这会是她人生唯一的一个故事。”
文章写得聪明而温暖,但因为篇幅的关系,可能需要一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才能读完。但是在阅读上付出这样的时间是值得的,尤其是在这个我们的注意力越来越被碎片化阅读占据的时代。
《爱与失落与我穿的衣服》
我穿高跟鞋很漂亮。谁穿高跟鞋都漂亮。但是我脚痛。我的小脚趾总是被挤扁。我患了拇指囊肿。实在痛死我了,我不能思考。我必须选择——高跟鞋,还是思考。我选择思考。所以我买了些平底鞋。我犯了大错。商店里的销售员给我推销了这些绿松色的Marc Jocobs平底鞋,因为他说这些鞋能带来‘趾沟’。我从来没听说过‘趾沟’。无论如何,这些美美的平底鞋几乎和高跟鞋一样不舒服,对腿部也不好。幸运的是,就在这个当口,我认识了一个超级时尚的女人,她恰好只穿Birkenstocks平底凉鞋。我高中的时候只穿马丁靴,Birkenstocks平底凉鞋代表着一切我讨厌的东西。Birkenstocks看起来丑死了,穿这种鞋的女生会把自己丑陋肮脏的脚趾露在外面。我绝对不会和一个穿Birkenstocks的人成为朋友。但是呢,那个时尚女王把Birkenstocks凉鞋和一条喇叭裤和一件Comme de Garcons的无袖衬衫搭配在一起穿。这让我醍醐灌顶。第二天,我出门,涂了脚趾甲,买了双Birkenstocks:深棕色,传统样式。我明白了,Birkenstocks平底鞋其实是一个女人能穿的最酷最朋克的鞋子。它其实是一种宣言:“看吧,这是我的脚,人人都有脚,行了吧?”我丈夫却有不同见解。他讨厌我的Birkenstocks。他说这双鞋让我看着像一个从中土来的丑陋山精。有一回纽约洋基队进入了附加赛,他要求我换双鞋子再进客厅,省得我给洋基队带来厄运。我们离婚之后,你猜我会继续穿Birkenstocks,对吧?你错了。我又开始穿高跟鞋了。啊,痛死我了,我不能思考。我必须选择——高跟鞋,还是思考。我选择高跟鞋。”
撰文/沈诞琦 编辑/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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