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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书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师弟 考研书法 2021-01-21

山东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招生专业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三)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注明“全日制”或未注明的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
  四、招生计划
  (一)我校2019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人,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接收比例约占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0%,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一志愿招考计划人数(不含推免生人数),一志愿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及各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我校各招生单位均预留部分招生计划用于接收优秀二志愿调剂考生,二志愿招生计划约600人。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近三年内须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CI、EI收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我校部分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或跨学科考生报考,或对考生报考有其他特殊要求,具体报考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招录办法见我校当年发布的推免生招生简章。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山东大学,并根据我校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选择其它报考点无效。其他考生须根据网报公告要求选择相应报考点,并根据报考点安排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相关单位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选择山东大学报考点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2018年11月5日-8日到我校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须按所选择报考点的规定和安排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和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四)我校将于2019年2月15日左右公布考生初试成绩。
  八、复试
  (一)我校将于2019年3月5日左右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达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二)我校将于2019年3月15日左右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以我校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五)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八)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由我校校医院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一)我校将在复试前发布调剂通知,就调剂相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调剂要求以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往其他高校调剂,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十、录取
  (一)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时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以及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适当延长。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学费。
  具体学制和学费标准,将另行公布。
  十二、培养所在校区
  山东大学(威海)录取的研究生主要在山东大学威海校区进行培养。
  法学院部分研究生、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部分研究生以及当代社会主义研究基地、文化遗产研究院、生命科学学院、微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环境研究院、激光与红外系统集成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海洋研究院、前沿交叉科学青岛研究院、国际创新转化学院等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主要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进行培养。
  济宁医学院录取的研究生主要在济宁医学院进行培养。
  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主要在济南各校区培养。
  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培养地点和招生单位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招生单位的安排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资助:
  (一)硕士生助学金。硕士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档案转入山东大学且无工资收入),每生每年8000元。
  (二)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等因素进行评定,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硕士生学业奖学金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评审细则,平均每生每年约3000元。
  (三)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下达奖励名额,学校择优评定,每生每年2万元。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助理岗位)津贴。
  (五)优秀生源奖励基金。对符合我校相关规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全部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4000元。
  (六)单项奖学金。我校设有10余种单项奖学金,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用以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最高奖励金额10000元/生。
  (七)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奖励资助资金。
  十四、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十五、其他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强军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按国家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的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均是我校自命题,其他科目与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考试科目相同。
  (三)招录港澳台地区考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将根据国家规定另行发布。
  (四)学校原则上不安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但不保证申请者都能安排,不保证住宿地点与所在学院在同一校区。
  (五)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
  (六)我校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研究生考试试题可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是我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的唯一官方网站,我校各招生单位均在其单位网站上开辟了招生专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以获取与我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八)本简章未尽事宜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一、关于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说明
  1.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一志愿招考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一志愿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结果将于10月20日左右进行公布。
  2.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专业为专业学位专业(领域),第五位为“Z”的专业为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专业,第五位为“J”的专业为交叉学科专业。
  3.招生专业目录研究方向中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未注明的均为全日制招生专业或方向。报名时请认真辨识,准确填报。
  4.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邮箱:shandayanzhaoban#163.com,电话:0531-88364334。我校各学院(中心、所)联系方式:请点击此处查询。

  5.统考试题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点击此处下载。


    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一志愿招考计划,不含推免生人数。一志愿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山东大学各学院(中心、所)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636-“中外美术史”

 

一、考试目的

本考试旨在全面考察考生对《中外美术史》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

 

二、考试要求

测试考生对于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绘画理论、美术史学的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的掌握情况和运用能力。在这四个方向中以中国绘画史和外国绘画史的考察作为重点,以此制定相应的考试内容

 

三、考试内容

(一)“中国美术史”部分

 

I.考查目标

中国美术史是一门基础性理论学科,主要研究中国美术的发展脉络以及各朝各代美术流派、绘画风格、主要画家、重要的传世绘画作品以及建筑艺术和佛教艺术等。要求考生对《中国美术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内容有一个全面的掌握。该门考试,主要考察应试者对本门课程的知识点的把握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艺术作品的能力。

1.系统掌握中国美术史的基础知识、基本概念、基本理论。

2.理解中国美术史教学的任务、过程、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中国美术史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解决画史画论和作品分析方面的各类问题,对艺术史发生发展的过程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

 

II.考查内容

1.史前美术

1)陶器艺术

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代表三鱼纹盆、人面鱼纹盆;庙底沟类型代表鹳鱼石斧图)、马家窑文化的代表舞蹈纹彩陶盆、马厂型彩陶造型特点。

2)良渚玉器的代表器物、形式、特点。

3)彩陶、黑陶概念,以及不同时期的类型

2、先秦美术院

1)青铜器功用上的三大分类以及相关的知识点

2)汉字艺术(金文、钟鼎文)

3.秦汉美术

1)秦汉雕塑(兵马俑、霍去病墓陵石刻)

2)汉画艺术(画像石、画像砖概念和重要遗址以及其地域特点)

1)汉画艺术的特征与美学风格

2)墓室壁画

4.魏晋南北朝美术

1)重要画家和作品

2)重要绘画艺术理论著作名称

3)山水画的起源

4)佛教石窟艺术:云岗石窟、龙门石窟、克孜尔洞窟、莫高窟

5.隋唐美术

1)重要人物画家及其代表作品与艺术成就

2)山水画的几个类型(泼墨、水墨、青绿)、代表画家

3)重要绘画史及理论代表(历代名画记)

4)隋唐时期山水画、花鸟画、人物画的发展

5)隋唐时期书法的艺术成就与特点

6)唐三彩

6.五代美术

1)五代时期著名的理论代表著作

2)五代时期重要的画家与主要代表作品

7.宋辽金美术

1)北宋时期主要的画家、作品以及风格

2)南宋时期主要的画家、作品以及风格

3)辽金时期主要的画家、作品以及风格

4)文人画艺术理论(苏轼和米芾)

5)北宋时期绘画艺术

6)南宋时期绘画艺术

7)辽金时期绘画艺术

8)文人画绘画艺术

9)瓷器艺术的成熟与成就

8.元代美术

1)元代画家身份的特殊性

2)元代重要画家、作品、著作和艺术风格

3)元四家的绘画艺术风格

4)宗教艺术:妙应寺白塔

9.明代美术

1)明代重要画家、作品、著作与艺术风格

2)董其昌的南北宗论

3)吴门四家及其艺术

4)明代园林艺术:苏州四大名园

5)明代都市建筑:明代北京城的设计

6)明式家具艺术风格

10.清代美术

1)清初来中国的几位外籍画家

2)清初四僧、四王、扬州八怪、金陵八家的绘画作品与艺术风格

3)清末海上画派的重要画家与艺术特点

4)石涛的绘画艺术思想

5)中国和欧洲艺术的交流

6)清代绘画艺术

 

(二)“外国美术史”部分

 

I考查目标

1.综合考察学生对以西方为主的各国、各地区美术的产生与发展的认识程度

2.对其主要潮流或流派的观念和代表人物、代表作品的了解程度

3.能否从美术发展与文化演变的角度,认识其传统和现代美术的表现形式和表现手段。

 

II考查内容

1.原始、古代美术

1)古代两河流域地区的美术

掌握:(1)巴比伦美术;(2)苏美尔-阿卡德工艺美术。

了解:(1)古代两河流域地区的美术发展历史时期;(2)古代两河流域地区的文明为何是世界四大文明之一。

2)古代埃及美术;

掌握:(1)古代埃及美术的特点;(2)古代埃及古王国时期美术。

了解:(1)古代埃及中王国时期美术;(2)古代埃及新王国时期美术;(3)古代埃及的雕塑对古希腊雕塑的影响。

3)古代希腊、罗马美术。

掌握:(1)形成的时代和文化背景;(2)古代希腊美术古风时期的建筑;(3)古代希腊美术古典盛期的建筑和雕塑家;(4)古代罗马美术的独特成就。

了解:(1)古代希腊美术古风时期的雕塑;(2)古代希腊希腊化时期美术;(3)古代罗马美术建筑;(4)古代罗马美术雕塑。

2.欧洲中世纪美术

1)拜占庭美术;

掌握:拜占庭美术。

了解:金色拜占庭的含义。

2)蛮族艺术和加洛林文艺复兴;

掌握:加洛林的文艺复兴。

了解:蛮族艺术。

3)罗马式美术;

了解:罗马式美术的特点。

4)哥特式美术。

了解:哥特式美术的特征。

3.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1)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掌握:(1)意大利文艺复兴盛期美术;(2)威尼斯画派。

了解:(1)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美术发生的人文背景;(2)意大利文艺复兴早期美术。

2)尼德兰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掌握:尼德兰文艺复兴时期画家勃鲁盖尔。

了解:尼德兰文艺复兴时期其他艺术现象和艺术家。

3)德国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掌握:德国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家丢勒。

了解:德国文艺复兴时期其他艺术现象和艺术家。

4)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掌握: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艺术奇才格列柯。

了解:(1)14、15世纪西班牙美术;(2)16世纪西班牙美术;(3)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与雕刻。

5)法国文艺复兴时期美术。

掌握:枫丹白露画派。

了解:法国文艺复兴时期其他艺术家和艺术现象。

4.17、18世纪欧洲美术

1)17、18世纪意大利美术;

掌握:(1)17世纪意大利学院派美术;(2)17世纪意大利艺术家卡拉瓦乔;(3)巴洛克艺术的形成与发展。

了解:(1)17世纪意大利美术的地方画派;(2)意大利18世纪美术。

2)17世纪佛兰德斯美术;

掌握:鲁本斯的艺术。

了解:17世纪佛兰德斯其他艺术家

3)17世纪荷兰美术;

掌握:现实主义艺术大师伦勃朗的艺术。

了解:(1)天才肖像画家哈尔斯;(2)丰富多彩的荷兰小画派艺术;(3)荷兰风景画的艺术成就。

4)17、18世纪西班牙美术;

掌握:(1)真理画家委拉斯贵支;(2)欧洲浪漫主义先驱戈雅。

了解:(1)里韦拉与苏巴兰;(2)17世纪下半期西班牙美术;(3)17、18世纪西班牙的建筑与雕刻。

5)17、18世纪法国美术。

掌握:17、18世纪法国绘画。 

了解:17、18世纪法国雕塑。

5.19世纪欧洲及美国美术

1)法国新古典主义美术;

掌握:(1)艺术家大卫、安格尔。 

了解:(1)法国新古典主义美术其他艺术家。

2)法国浪漫主义美术;

掌握:(1)借里柯和德拉克洛瓦。

了解:(1)法国浪漫主义美术其他艺术家。

3)法国批判现实主义美术;

掌握:(1)现实主义画家库尔贝;(2)柯罗和米勒(3)巴比松画派(4)雕塑家罗丹。

了解:(1)现实主义兴起的原因;(2)巴比松七君子

4)法国印象主义、新印象主义和后印象主义美术;

掌握:(1)法国印象主义艺术家;(2)法国新印象主义艺术家;(3)法国后印象主义艺术家。

了解:(1)印象主义兴起的社会人文背景;(2)印象主义美术的巨大影响。

5)18、19世纪英国美术;

掌握:(1)英国风景画;(2)拉斐尔前派。

了解:(1)18世纪英国美术;(2)英国浪漫主义美术;(3)伦敦印象派。 

6)19世纪美国美术;

掌握:19世纪下半叶美国美术。

了解:(1)殖民地时期到独立战争前后美国美术;(2)哈得逊河画派。

7)18、19俄罗斯美术。

掌握:俄国巡回画派。

了解:(1)18世纪俄罗斯美术;(2)19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美术;(3)19世纪下半叶俄罗斯美术。

6.20世纪美术 

1)现代西方美术;

掌握:(1)野兽派与马蒂斯;(2)毕加索与立体主义。(3)达达主义与杜尚。

了解:(1)二战前西方现代美术;(2)二战后西方现代美术;(3)西方现代雕塑和建筑。

2)苏联美术。

了解:(1)20年代前后的苏联美术;(2)30年代苏联美术;(3)60年代苏联美术。

7.亚洲美术 

1)印度美术;

掌握:印度古典美术。

了解:(1)印度早期美术;(2)印度中世美术;(3)印度近世美术。

2)日本美术。

掌握:世俗美术时代。

了解:(1)先史美术时代;(2)佛教美术时代



870-书法史论

 

一、考试目的

考察考生对书法作品好坏、美丑、高低的分辨能力,对书法核心标准的认识与运用能力,对于书法标准与中国文化深层关系的理解能力。强调考生对书法作品的亲身体悟,增进对于中国艺术精神特质的理解,增强文化身份和民族核心价值观的认同能力。

 

二、考试要求

考试以书法史为主、书法理论为辅,书法史约占百分之七十,书法理论约占百分之三十。分为名词解释、简答、论述三种题型,满分150分。

 

三、考试内容

1.前古典时期:

篆书、隶书发展变化的主要脉络,有代表性的作品,篆书的象形性以及隶变在汉字发展史、书法史上的意义。

2.古典时期

以二王为核心的代表书家如张芝、钟繇、王羲之、王献之、颜真卿、褚遂良、欧阳询、虞世南、柳公权、张旭、怀素、杨凝式、宋四家、赵孟頫、董其昌等,他们的代表性作品、作品的主要特征、取法渊源、对后世的影响、在书法史上意义,有全面、深入的理解与体悟。

对这一时期主要的书法理论著作,如孙过庭的《书谱》、张怀瓘的《书断》、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苏轼的《东坡题跋》等有全面的理解,对其中的主要观点能做出客观、深入、清晰的分析。

3.后古典时期:

对晚明书家群体,如徐渭、王铎、傅山、张瑞图、黄道周、倪元璐等,有大致的了解,对这一时期的书法现象在书法史上的意义能做出自己的判断与分析。

主要的碑学理论及碑派书家。

4.各种字体、书体的发展历程:

与书法史关系密切的历史事件如书同文;书法与汉字、书法与绘画、书法与印刷、书法与儒道释的关系等。


注:2019书法专业考试科目871艺术概论改为636中外美术史(18、17、15年为871艺术概论)

附:山东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书法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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