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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宣传周 | 防灾减灾之河道“四乱”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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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灾减灾 ——河道“四乱”篇
乱占——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湖泊;非法侵占圈围水域、滩地;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堤防防护林除外)。
乱采——未经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不按许可要求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取石、土。
乱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未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堆放砂石、煤炭等建筑材料。
乱建——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佛山是岭南水乡,河湖众多,全市河道总长度超过3000公里,近12%土地为河道管理范围,加上人口众多、城镇化、工业化程度高、用地需求量大,“四乱”问题多发、频发,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生态环境、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12345
佛山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303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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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LX
来源 / 水旱灾害防御科、部分图片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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