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尾号禁限行的通告↓↓↓
为缓解交通拥堵,降低机动车尾气污染,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我市中心城区将实施机动车尾号禁限行常态化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20年6月22日7时起,每日7时至2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解除或限行号牌规则变化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307国道(海河路)、经八路、北绕城(渤海路)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2个尾号禁限行措施。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7时至20时)对应机动车限行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送血车和抢险救险车;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车、出租车(不含租赁汽车)、旅游客车(具备旅游客车营运证)、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和清障专用车;通勤班车、校车、环保监测车、保险勘查车、新能源车辆(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7日
来源/沧州日报
编辑/吴光艳、魏鹏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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