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石家庄最新提示!| 有序恢复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正常经营!石家庄具体措施来了
2021年春节将至,在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2月4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家庄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理性消费。
一、不采购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企业名称的三无食品;不采购、不食用野生动物;不购买或食用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类和冷链食品。
二、通过线上购买、订购商品或服务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口碑较好、信誉度高的正规平台,购买生鲜食品、订购外卖等要有明确的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时限要求,避免发生消费纠纷。
三、不要被种类繁多的促销活动、低价打折活动诱惑,冲动消费、盲目消费。
四、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误导老人造成损失。
五、购买预付卡时注意充值金额不宜过大,最好与商家签订协议开好发票并与刷卡单等凭证一并保存。应书面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款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内容。
六、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一定要养成索取和保留消费凭证的好习惯,在发生消费纠纷时,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有序恢复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
正常经营的具体措施
为准确把握、全面落实1月28日《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在《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的具体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有序恢复、逐步放开的原则,充分考虑广大居民过节购物消费的实际需要,就主城区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行业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高新区内的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从2月5日起有序恢复正常经营。
辖区政府和企业要组织专门力量维护秩序,为市民提供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要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要开展检查巡查,限制客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正常客流量的50%;入场人员严格落实扫码验码、测温、佩戴口罩;加强场所通风换气促进空气流通;保持电梯、公用洗手间、咨询台、售货区等公共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门把手、水龙头、开关的消毒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入口、结款台等人员容易聚集的区域要设置“一米线”,重点区域安排疏导员。利用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等方式,缩短排队时间,减少人员接触。
商业综合体、大型商场等内部的影剧院、游戏厅、网吧、歌舞厅、棋牌室、健身房、培训机构以及书店等暂不恢复营业,餐饮单位不提供堂食。
二、餐饮企业暂不恢复堂食。鼓励开展线上订购、线下配送和顾客店取。
三、严格落实防控责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各市场主体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照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防控技术规范和指南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要通过错时开门、错峰购物、延长营业时间等措施控制客流,不得组织各类线下促销活动。市委市政府成立专门督导组,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市场监管、卫健、商务、城管、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落实监管督导责任。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隐患风险等情况的,及时督促企业处置和整改。各区政府(管委会)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组织市场主体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经营。恢复正常经营不需审批,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整改到位后方可正常营业。
其他商贸行业的恢复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市民生活需求适时做出调整。
2021年2月4日
来源/燕赵都市报综合石家庄市场监管
燕都融媒体记者 李春炜
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