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市最新任免!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理检察长…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选举鞠志杰为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鞠志杰简历
鞠志杰,男,汉族,1965年7月生,河间人,1989年10月入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现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1.09-1984.07 沧州地区师范学校学习
1984.07-1986.09 河间县镇一中教师
1986.09-1989.04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科员
1989.04-1991.03 河间县政府办公室文卫组副组长
1991.03-1992.07 河间市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
(1988.09-1991.07河北广播电视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2.07-1994.03 河间市瀛州镇副镇长
1994.03-1995.08 河间市兴村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5.08-1998.02 河间市兴村镇党委书记
1998.02-2003.03 东光县副县长
(其间:1999.04-2000.10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2003.03-2007.05 东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0.08-2003.06河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2007.05-2007.07 肃宁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7.07-2011.08 肃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08-2017.04 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4-2017.06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7.06-2021.01 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21.01-2021.02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党组副书记
2021.02-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选举郝卫东、王广恒为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衡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主席团
二Ο二一年二月三日
郝卫东简历
郝卫东,男,汉族,1965年1月生,衡水冀州区人,1993年8月入党,1986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1984.09-1986.11衡水地区农业学校畜牧兽医专业学习
1986.11-1989.08衡水市农业局生产办办事员
1989.08-1993.03衡水市农业开发办公室科员
(其间:1989.09-1992.07在河北电大农学专业学习)
1993.03-1994.09衡水市小侯乡副乡长
1994.09-1995.05衡水市小侯乡党委副书记
1995.05-1996.01衡水市小侯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6.01-1996.07衡水市邓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6.07-1997.05衡水市桃城区邓庄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7.05-2003.09衡水市桃城区大麻森乡党委书记
(其间:1999.09-2001.12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9-2005.06衡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05.06-2007.05衡水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2007.05-2011.04衡水市桃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11.04-2011.06衡水市桃城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副区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1.06-2012.08衡水市桃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12.08-2013.04衡水市桃城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兼衡水工业新区副主任
2013.04-2013.05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候选人
2013.05-2016.11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11-2016.12衡水市桃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兼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2016.12-2020.05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兼桃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2020.05-2020.06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2020.06-2021.01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一级调研员
2021.01-2021.02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2021.02-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衡水市桃城区委书记
王广恒简历
王广恒,男,汉族,1965年10月生,衡水桃城区人,民盟成员,1984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现任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衡水市贸促会会长,民盟衡水市委主委(不驻会)。
1984.06-1996.07衡水地区摄影工作站职工
(其间:1992.07-1995.07在河北师范大学美术系绘画专业学习,1992.11录干)
1996.07-1998.03衡水市摄影工作站管理员
1998.03-2003.06衡水市摄影工作站副站长
2003.06-2004.03衡水市政协副科级干部
2004.03-2006.04衡水市政协联谊会办公室副主任
2006.04-2011.04衡水市政协联谊会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2005.08-2007.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11.04-2012.08衡水市政协副调研员,民盟衡水市委副主委(不驻会)
2012.08-2013.09衡水市政协副调研员,民盟衡水市委副主委(不驻会),故城县副县长(挂职)
2013.09-2016.09衡水市政协副调研员,民盟衡水市委副主委(不驻会)
2016.09-2017.12衡水市政协副调研员,民盟衡水市委主委(不驻会)
2017.12-2021.02衡水市贸促会会长,民盟衡水市委主委(不驻会)
2021.02- 衡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衡水市贸促会会长,民盟衡水市委主委(不驻会)
十二届省政协委员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27号)
邢台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邢伟辞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恩泽代理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现予公告。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1年2月4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高恩泽为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韩迎亮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邢伟辞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4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邢伟同志的请求和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邢伟辞去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邢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邢台市人大常委会关于高恩泽代理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2月4日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邢台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邢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恩泽代理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管委会,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干字〔2021〕94号文件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任命:
刘永刚同志为张家口新闻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刘书锋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正处级,主持局行政工作);
庞文同志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斌同志挂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灏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丽丽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正中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永明同志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李亚炜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贵江同志为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晨曦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霍占宽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史维军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段君慧同志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志良同志为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董彦召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长青同志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保留二级调研员待遇);
王世海同志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方雪霞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邓彬彬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德军同志为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副场长(副处长);
张建国同志为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刘书锋同志的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德军同志的市塞北林场(市国有林场管理处)总工程师职务;
刘庆国同志的张家口新闻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席恒忠同志的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职务;
张多顺同志挂任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王建平同志挂任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贾怀刚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张槐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董少峰同志的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晓卫同志的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张根恒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石少华同志的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山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张家口发布
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