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西安发现1例本土确诊病例 | 郑州新增1例无症状,曾去商场活动!
西安发现1例封闭隔离病区本土确诊病例
3月18日凌晨,西安市报告1例封闭隔离病区本土确诊病例。接到报告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立即指派专家连夜赶赴西安市指导处置工作。
确诊病例刘某,西安市第八医院封闭隔离病区检验师,主要负责隔离病区内患者的核酸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该病例3月3日核酸检测阴性,3月4日进入封闭隔离病区,一直在封闭隔离状态下工作和生活,与外界没有接触。3月11日,每周例行核酸检测阴性。截至3月16日,每日监测体温均正常。3月17日8时35分,出现头痛,体温37.9℃,胸部CT双肺可见云絮影,核酸检测结果可疑。当日省、市两级疾控中心再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3月18日凌晨,经省市联合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经省市专家组初步研判,该病例系在封闭隔离病区内意外暴露造成偶发感染。该医院为收治新冠肺炎的定点医院,现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境外输入确诊病例8例、无症状感染者5例。隔离病区实行全封闭管理,同批次工作人员3月4日以来均在封闭隔离状态下工作和生活,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已全部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其工作、生活场所已落实环境采样、封闭隔离、终末消毒等防控措施。
曾去商场活动!郑州新增1例无症状感染者,系非法越境!
据河南日报,无症状感染者郭某,男,36岁,与他一起非法入境的还有周某(目前检测均阴性)。
两人活动轨迹如下:
2月24日
两人从柬埔寨坐车到越南边境
2月26日
在广西非法入境
3月5日至6日
租用广西当地车辆到达郑州
3月7日至3月10日
在金水区山水时尚酒店住宿,期间曾到锦艺城活动
3月11日
因涉案,俩人被管控在高新区元居酒店
3月15日高新区报告郭某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血清抗体双阳性(周某均为阴性),当晚由专用车辆将俩人送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隔离医学观察,3月17日郭某核酸复检阳性、抗体双阳性,经专家组会诊判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周某核酸及血清抗体复检均为阴性。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1月26日发布的《广西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入境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观察7天+自我健康监测7天+核酸检测4次”健康管理服务措施。
郑州市对于入境人员的管控措施是:在第一入境点已隔离满14天的境外返郑人员:继续严格落实“7+2”管控措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1次核酸和1次血清抗体检测)。
北京日报注意到,两人入境后第8天,即从广西租车到郑州。到郑州后的三四天里,还曾去商场活动,均未自觉遵守防疫规定。
郑州锦艺城是集购物、休闲、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区域型商业中心,规模达到30万平方米,集合大型购物中心、国际主题街区、品牌专卖店、美食广场、主题影院、休闲文化中心等多种业态于一体,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人流量大。
情况通报称,3月11日因涉案俩人被管控在高新区元居酒店。俩人非法入境,且不遵守国内的防疫规定,会被判刑吗?
相关法律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此外,依据我国的刑法,如果涉事两人是在他人的组织和协助下越境,那组织者也会被判刑。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况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健康陕西、北京日报
编辑/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