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秦皇岛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秦皇岛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和内设机构主任、副主任任免职的决定
(2021年10月29日市政协十四届二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武秋生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田爱君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
刘敬谦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家才同志任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李琼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主任;
闫天爽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刘智勇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贾春贵同志任市政协研究室主任,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春泉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邓文芳同志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张旭同志任市政协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杨国锐同志任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彭欣同志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
陈永胜同志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陈明同志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
李鹏翔同志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张国强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金梅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职务;
杨爱志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职务;
年福成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辉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成彬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职务;
裴海伟同志不再担任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职务。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李文生等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秦皇岛开发区、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任命:
李文生为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树行为秦皇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骆德新为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兼);
蒋玉洪为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安关山为秦皇岛市民防办公室主任;
卢爱兵为秦皇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吴新顺为秦皇岛市港航管理局局长、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王占胜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董朝晖为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海泳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局长;
于将军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副局长;
齐成民为秦皇岛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副局长;
张玉梅为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免去:
杨学功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树行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魏志方的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杨永会的秦皇岛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西敏的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兼);
安关山的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周玉军的秦皇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闫天爽的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陈军的秦皇岛市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勇刚的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兼);
刘瑞玲的秦皇岛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田爱君的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长权的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纪振勇的秦皇岛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李峰的秦皇岛市民防办公室主任职务;
孟慧明的秦皇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小虎的秦皇岛市港航管理局局长、市海洋和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赵敬军的秦皇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张巨良的秦皇岛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郝凤斌的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彭云的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管委会主任、秦皇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李国强的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职务;
高静涛的秦皇岛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退休;
万红的秦皇岛市卫生学校副校长职务,从2021年9月起退休。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7日
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
(2021年11月1日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常务副秘书长:范丙祥
副 秘 书 长:于晓华(女) 公 义
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 研究室(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和各专门 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
(2021年11月1日政协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研究室(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
主 任:庞树生
提案委员会
主 任:白洪波
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 任:张金胜
副主任:李玲玲(女)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主 任:李福芹(女)
副主任:王 静(女)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主 任:张志久
副主任:冀英坡
教科卫体委员会
主 任:颜素云(女)
副主任:陈 梅(女)
社会法制委员会
主 任:李文阁
副主任:陈树常
民族宗教港澳台侨委员会
主 任:赵敏捷
副主任:魏 洪(女)
衡水市人民政府
关于扈传皋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市直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扈传皋同志不再担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泰康同志不再担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宋海水、张久显、肖燕芳、纪文水同志不再担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