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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工作,停发工资!
中共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
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3名工作人员
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职不力问题的
处理情况通报:
2. 绥中县安鑫汽车检验检测中心工人丁晓宁于2022年2月10日起被抽调到绥中县新冠疫情交通转运组工作,当天17时11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工作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月11日,绥中县安鑫汽车检验检测中心决定停止丁晓宁三个月工作,并停发三个月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3. 绥中县瑞通运输有限公司工人杨思烽于2022年2月10日起被抽调到绥中县新冠疫情交通转运组工作,当天17时50分左右,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未能履行工作职责,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月11日,绥中县瑞通运输有限公司决定停止杨思烽三个月工作,并停发三个月工资。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董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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